案例:日裔美国人被拘留案

2023-12-19 17:28:13来源:中国人权网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1942年2月19日,在日本偷袭美国珍珠港后的两个半月后,罗斯福总统下达了第 9066号行政命今,授权美国陆军部部长确定国内某些地区为“战区”,并可以对生活在战区的人加以任何必要的限制,甚至可以把他们排斥在战区之外。根据这一命令以及一个月后国会通过的一项法律,美国西海岸军区司令德威特将军以日本人入侵和颠覆的威胁为由,发出一系列命令,先是对西海岸各州所有祖先为日本人的居民实行宵禁,继之把他们从这一地区驱逐,要求他们到政府指定的一些集合地集中,转迁到远离西海岸的禁闭中心。一共有超过11万的男女老少一一包括7万美国公民一一被遣送到这些禁闭中心。这些禁闭中心四周是铁丝网,并有武装警卫把守,未经官方批准,里面的居民不得离开。没有任何一级法院对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做出过是否忠诚于美国、是否有罪的判定。

  1942年,日裔美国人戈登·平林因违反宵禁令而被定罪,他上诉到最高法院,认为把日裔美国人与其他族裔美国人区别对待违反了宪法。最高法院1943年对该案的判决维持了对戈登·平林的定罪。1944年,弗雷德·是松就因拒不搬迁而被定罪一事对美国政府提出起诉。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数裁定把祖先为日本人的居民从太平洋沿岸地区迁走的命令合乎宪法,并维持对弗雷德·是松拒不搬迁行为的定罪。

  194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日裔美国人遣送补偿法》,补偿日裔的不动产和个人财产损失,但没有赔偿收入损失和磨难的精神损失。在日裔美国人民权团体的支持下,在20世纪70年代开展了一场要求全面赔偿的运动。它导致成立了“战时重新安置和拘留平民问题委员会”调查这一问题,该委员会1982年发表了一份报告,建议对至今还活着的被拘留过的人每人赔偿2万美元。1988年,美国国会通过法律实现了这一建议。同时,申请“错案补救令状”的戈登·平林和弗雷德·是松都得到了平反。

  点评:该案説明,即使是在社会紧急状下, 対人权的克滅也不得违背禁止歧视的原则。

  资料来源:任东来、陈伟、白需峰等著:《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年版,第199~205页。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