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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

1984-12-31 1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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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

  3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在中央党校作《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报告。27日,胡乔木在《人民日报》发表同题文章。

  2月

  27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放宽政策。

  29日-3月12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专利法》。《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3月

  10日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举行理事会。15日,在北京正式成立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9日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我们的政策是富民政策》。

  4月

  2日 各国议会联盟理事会会议宣布正式接纳中国人大为各国议会联盟成员。

  6日 国务院发布《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

  14日 新华社讯,今年国家对少数民族自治区的财政补贴比去年又增加10%,用于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

  5月

  8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环境保护的决定》,并决定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

  16日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米国钧在经社理事会人权委员会会议上阐述中国对人权问题的立场。

  22日 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举行大会,听取阿沛·阿旺晋美副委员长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

  31日 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10月1日施行)。该法律是实行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对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各项自治权利及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作了系统的规定。

  6月

  30日 邓小平在会见第二次中日民间人士会议日方代表团时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问题。他说:建国以后,我们要解决吃饭问题、就业问题,要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要逐步发展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在中国现在落后的状态下,怎样发展生产力,怎样改善人民生活,这个问题就摆在我们面前。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零点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的生活富裕问题。所以,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按照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这样,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们的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发生两极分化。邓小平说,我们的构想是:到本世纪末达到小康社会,即国民生产总值人均达到八百美元,使全国人民普遍过上小康生活。不坚持社会主义,中国的小康社会形成不了。

  9月

  2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

  11月

  15日 有11个国家和地区的种族、社会和人文科学方面的学者参加的种族问题国际学术讨论会,在北京举行。

  27日 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杨静仁接见达赖喇嘛派出的3人代表登朗杰、彭措扎西、洛卓坚赞,表示欢迎达赖喇嘛回国做有利于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事,并重申胡耀邦总书记在1981年讲的五条方针不变。

  12月

  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由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和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在北京正式签字。联合声明确认:英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26日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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