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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国别人权审查报告 中国人权状况获得积极评价

2009-02-11 20:07:52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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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2月11日,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指派的三名特别报告员向普遍定期审查工作组提交了有关中国人权状况的审议报告并获得人权理事会通过。这份报告是基于普遍定期审查工作组2月9日召开的中国人权状况审议会议上的发言总结而成。报告结论采纳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意见,对中国的《国家人权报告》及人权状况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联合国网站报道,中国参加审议会议的代表团团长、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李保东大使表示,三位报告员本着独立,公正,透明的原则撰写了该报告。

  李保东说:“中国代表团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各国的评论,以开放坦诚的精神对待有关建议。我们接受符合中国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予以落实。对于一些不符合中国国情或不具备操作性的建议,我们也坦率表明了我们的立场。还有一些建议,我们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将在人权理事会全会核准工作组报告时,反馈我们的立场。”

  李保东强调指出,今年是中国建国60周年。经过60年艰苦卓绝的努力,今天的中国迎来了思想解放、政治昌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科学进步、文艺繁荣的局面。回顾60年我们走过的不平凡历程,我们最深刻的感受就是要选择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和民主模式,依靠自己的力量艰苦奋斗,同时借鉴其他国家有益的经验。

  李保东说,我们为已经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前进道路上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落实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他说,“我们为已经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同时清醒地认识到前进道路上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落实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我相信,四年之后当中国再次接受审议之时,世界将看到一个经济更加繁荣、民主更加健全、法制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的中国”。

  人权理事会日前按照普遍定期审查机制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了审议。中国代表团在长达3个小时的审议中,就平等和不歧视、生命权、人身自由和安全、司法和法治、宗教或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结社、和平集会自由、少数民族等问题回答了各国代表提出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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