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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东大使在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时作介绍性发言

2009-02-12 20:05:37来源:外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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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团长李保东大使在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时的发言

(2月9日,日内瓦)

  主席先生,

人权高专女士,

各位代表,

  女士们,先生们:

  我非常荣幸代表中国政府作介绍性发言。中国高度重视接受审议。去年7月,我们成立了近30家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组成的跨部门工作组,撰写《国家人权报告》。在撰写过程中,我们征询了近20家非政府组织和学术机构的意见,并上网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大程度确保报告全面、客观和权威。中国政府派出高级别、跨部门代表团参加审议,愿以开放、坦诚、负责任的态度与各方开展对话。

  在本次审议前,一些国家向中方提出书面问题。下面,我先结合这些问题介绍情况。

  主席先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解放,建立起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基本社会政治制度。1978年,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程,人权事业翻开了新的一页。

  中国实现了人民生活从贫困到温饱、从温饱到小康的两次历史性跨越,农村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400多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9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减贫目标的国家。

  中国确立了“科教兴国”战略。2000年底,中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普及初级教育”及“在小学和初中教育中消除两性差异”的目标。

  中国人均期望寿命已达73岁,比世界人均高出7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6.6/10万,比改革开放前下降了60%。

  中国农村和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比30年前增长了4倍,12个城市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去年5月,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国政府3个月内保障1000余万受灾群众获得过渡安置,6个月内建成永久性住房近13万套。

  中国稳步推进法律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近250项保护人权的法律,特别是1999年和2004年,全国人大先后将“依法治国”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中国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政治协商,建立了农村村民和城市居民自治制度。以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和自治民主相结合的中国特色民主模式已初步形成。

  中国逐步改革和健全司法体制,加强司法独立和公正。死刑二审案件已实行开庭审理,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检察机关推广讯问职务犯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完善,司法、执法监督得到加强。

  中国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颁布《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确保公民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从中央到地方,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均实行公示和听证制度。

  中国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作用。经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已达40万,他们活跃在扶贫、卫生、教育、环保、维权等各个领域,成为影响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国确立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给予少数民族特别照顾。中国政府在民族学校大力推行双语和多语教学,先后帮助13个少数民族创建和改进了文字,并投入巨资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特性和遗产。

  中国积极倡导和参与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中国已参加了 25项国际人权公约,与近20个国家开展了人权对话与交流,与人权高专办公室和特别机制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中国欢迎人权高专皮雷女士在双方方便的时候访华,愿在今年考虑邀请一位特别报告员访华。

  主席先生,

  在提交《国家人权报告》后的短短数月内,中国又采取了一些促进人权的重要措施。

  去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农民人均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切实保障农民民主权利等一系列目标和举措。

  去年底,中国决定继续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提出了60项司法改革措施,包括完善职务犯罪侦查监督、人民参与监督司法的法律制度、宽缓处理轻微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等。

  为应对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中国政府决定采取十项措施促进经济增长,65%的项目直接关联改善民生,包括加快农村民生工程,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高居民收入等。中国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举措实际上也是保护人权之举、促进民生之举。

  主席先生,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领域还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中国有13亿人口,8亿多农民,每年要解决2400万人的就业问题,人均生产总值还排在世界100位之后,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仍有相当数量,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制度仍不能满足人民的需求。

  面对问题和挑战,中国政府正全力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主要特征的和谐社会。我们将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关注人的价值和权益、社会的平等和自由。

  当前,中国政府50多个部门正在联合制定《2009-2010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不久即将公布。该计划是中国首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全面规划、协调中国政府各部门未来两年在人权领域将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具体措施,使中国人权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于1997年和1999年相继对香港和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保了香港特区的人权和自由。《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种族歧视条例》、《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等本地条例及15项适用于香港的国际人权公约进一步提供了人权的法律保障。特区通过妇女委员会、儿童议会计划、儿童权利论坛、少数族裔人士论坛等机制保护特殊群体权利。香港特区政府将继续努力,推进人权保障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保了澳门特区的人权和自由。推广和保障人权、维护法治成为澳门特区政府的施政重点。特区政府倡导和谐、反偏见的共融社会,确保澳门社会的多元民族文化。特区政府不断加强居民的社会权利,尤其注意保障残疾人、老龄人、儿童、妇女及被羁押人等弱势社群的各项权利。特区政府将继续逐步加强政府行政问责和倡导社会融合理念,推进人权事业发展。

  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撰写了中国《国家人权报告》的涉港、澳部分,并派遣高级别代表出席今天的审议。他们将在互动式对话中分别回答涉港、澳的问题。

  主席先生,

  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不能详尽介绍中国为促进和保护人权所做的所有努力,也无法逐一列举我们面临的困难与挑战,逐一回答全部书面问题。在接下来的互动对话中,中国代表团愿以坦诚开放的精神回答各国提问,包括尚未回答的书面问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回应各国建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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