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第二轮评估审议现场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第17次会议(2013年10月)22日在日内瓦开始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审查。这是中国第二次接受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的审议。 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代表团由来自中央政府17个单位以及香港、澳门特区政府代表组成。代表团团长,外交部特使吴海龙在审查中发言表示,四年前接受首轮审查时,中国政府接受了各国政府提出的42条建议,并承诺,“当再次接受审查时,世界将看到一个经济更繁荣、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的中国。”四年后再度接受审查,中国信守并履行了当时的承诺:“四年后的今天,我愿告诉大家,上述建议已经并正在继续得到落实,中方的承诺已基本实现。继促进和保障人权分别载入中国宪法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后,中国政府如期执行完毕《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于2012年6月制定并公布了第二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 吴海龙说,过去四年,中国坚持努力改善民生,大力促进就业,将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第一要务,并重视加强公民政治权利和司法建设:“实现充分的人权,需要有力的法律保障。中国通过公布法律草案、举行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推进公众参与立法。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中国政府不断加强司法体制建设,并将加强人权保障列为重要目标。” 137个国家代表在会上就中国人权状况发言并提出建议,中国代表团现场回答了这些国家提出的问题。绝大多数国家充分肯定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特殊群体权利保障及国际人权合作等领域取得的显著进步。古巴常驻日内瓦代表在发言中肯定了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中取得的成就:“中国切实执行在首轮审查中接受的建议,并取得了很大成就。中国不断致力于促进和改善人权,我们要强调指出,中国制定了人权行动计划,并且在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多进展。” 南非常驻日内瓦代表明蒂赞赏中国经济四年来保持稳定增长,肯定中国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尊重公民教育权和生存权等方面做出积极成就。他同时希望中国分享在保障发展权和生存权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人权对经济社会发展也会产生影响,不仅仅包括政治权利。这也是很多国家正在集中精力要做的。我们希望中国不仅仅是完善自身的人权状况,还能够帮助其他国家,而这其中也包括非洲国家。中国已经在人权领域向非洲国家提供了很多帮助,对此我们非常感谢,这些合作让我们得以在这一领域取得进步。” 一些西方国家就司法体制改革、非政府组织管理、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合作等问题向中国提出建议。对此,吴海龙指出,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中国愿与世界加强沟通和合作,并进行完善和改进:“我们认为,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促进和保护人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对于任何真诚善意、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我们都愿认真考虑,并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充分研究并逐步落实。对于因误解和偏见而表达的意见,我们感到遗憾,希望加强沟通与对话,使他们消除误解、增进理解。” 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第17次会议于本月21日开幕,将于11月1日结束。在本次会议期间,共有沙特、塞内加尔、中国、以色列、尼日利亚、墨西哥等15个国家接受审查。 2006年3月,联合国大会决定建立人权理事会,并授权理事会设立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也称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工作组,定期审议每个国家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2009年中国首次接受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的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