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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

2013-10-22 20:14:30来源:外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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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时间(2013年)10月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在日内瓦万国宫举行第17届会议,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第二轮审查。

  当天,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代表团团长、外交部特使吴海龙首先介绍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情况。他表示,四年前接受首轮审查时,中国政府曾承诺,“当再次接受审查时,世界将看到一个经济更繁荣、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的中国”。四年后的今天,这一承诺已基本实现。首轮审查中中国政府接受的42条建议,包括继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加大扶贫力度等,都已经并正在继续得到落实。

  吴海龙说,一国的人权保障水平不能脱离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中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的基本国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中国必须将保障13亿多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任务。过去四年,中国坚持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改善民生,大力促进就业,高度重视保障公民的教育权和住房权,初步建成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战略思想,中国政府对生命权的重视也前所未有。

  他指出,四年来,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司法体制建设不断加强,加强人权保障被列为重要目标。中国政府还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审判和公开执行制度,切实依法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妇女、残疾人、儿童、老年人、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的权利总体也得到切实保障。

  吴海龙表示,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促进和保护人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扶贫对象规模仍十分庞大。司法领域依然存在不公现象,执法人员人权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仍需提高。当前,举国上下都在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是每个中国人追求幸福生活、享受幸福生活的梦,也是人权梦。中国提出,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49年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信随着中国梦和“双百”目标逐步实现,中国人权事业将取得更大成就。

  在中国代表团发言后进行的互动对话中,137个国家代表发言,绝大部分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充分肯定中国过去四年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做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绩,理解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并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客观、公正、平等、理解和尊重的精神。

  埃及常驻日内瓦代表瓦法阿·巴西姆说,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而将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减贫、个人发展等方面的成绩值得所有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学习;斯里兰卡常驻日内瓦代表拉维纳萨·阿利亚辛哈表示,中国过去四年在人权促进和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令人赞赏。每个国家都面临各自不同的挑战,重要的是有解决这些挑战的意愿,并根据每个国家不同的社会和文化形态寻找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

  中国代表团成员回答并介绍了中国加入人权公约、司法制度、律师权利、网络管理、民族政策、宗教自由、妇女儿童保护、教育权等问题。中国代表团中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代表也回答了有关问题。当天会议结束后,数十位外国代表走到发言席上与中国代表团成员握手,祝贺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进步。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第17届会议于10月21日至11月1日在日内瓦举行,本次会议审议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中国等15国人权状况。国别人权审查(又称“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完成建章立制工作时确定的重要内容,旨在定期审查所有国家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每隔四年半都要接受一次人权状况的全面审议。中国于2009年接受了首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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