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第17次会议(2013年10月)25日在日内瓦顺利通过了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报告。中方认为,审查报告客观记录了工作组对中国的审查情况,绝大部分内容都积极评价了中国的人权状况。
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也称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22日刚刚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了审查,这是中国第二次接受过人权理事会的国别人权审查。根据人权理事会议事规程,来自波兰、塞拉利昂和阿联酋的三位报告员组成“三国小组”, 本着独立、公正、透明的原则撰写了审查报告。
塞拉利昂驻日内瓦代表史蒂文斯大使25日代表“三国小组”就审查报告发言。她说,报告共收集了各国向中国提出的252条建议,明年3月,人权理事会第25次会议将核准中国接受审查的报告。随后,人权理事会2013年主席亨赛尔宣布工作组通过审查报告。“现在,我建议工作组通过对中国的审查报告。审查报告获得通过。”
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代表团副团长、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临时代办吴海涛大使在发言中表示,世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模式,经过60多年的艰苦探索和实践,中国政府和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13亿中国人民的各项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事实证明,中国人民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也是完全正确的。当前,中国举国上下都在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中国梦也是人权梦。”
对于工作组撰写的审查报告,吴海涛说,中方认为,报告中所载建议绝大部分都是善意和建设性的,中方将予以认真研究,结合国情积极考虑,并在明年3月人权理事会前反馈立场:“我相信,在中国接受下一轮审查的时候,中国的民众生活水平、民主建设水平、依法治国水平、文化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环境保护水平、对外人权交流与合作水平,都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吴海涛还强调,中国将不断探索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新途径和措施,加强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互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