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场
2013年11月5日至6日,第五次全国人权研究机构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武汉大学召开,百余名专家学者,以“人权实证研究与服务社会”为主题,分享工作经验,探讨有效策略,取得丰硕成果。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国务院新闻办七局局长鲁广锦,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陈士球,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刘海年,武汉大学教授李龙、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等人参加会议。武汉大学校长李晓红,校党委副书记骆郁廷等出席开幕式。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简称公益法中心)承办。
在开幕式上,罗豪才会长称赞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在服务社会大众方面取得的成果。罗会长指出,人权是一项实践性事业,理论研究只有同实践相结合才能获得长久的生命力。在今后的人权研究工作中,我们要拓展研究领域,推动理论创新,服务社会大众、回应时代需求,发展出立足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服务于中国社会、具有某种普遍意义的人权理论和话语体系,传递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增强中国在国际人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人权事业大发展。中国人权研究会在下一年度将通过建立研究课题招、投标制度等方式,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服务于我国人权对外交流,积极探索人权研究机构之间在人员、项目、成果等方面的全面深入交流合作,打造全国人权研究机构交流合作的平台。
鲁广锦局长指出,当前国际人权形势正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人权研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他希望专家学者们加强人权实证研究,多出研究成果,服务社会,为人权事业积极献言献策,当好人才智库。他还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第二批全国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遴选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国务院新闻办、教育部以及中国人权研究会希望全国各有关机构踊跃申请,积极参加。
李晓红校长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历史积淀和学科优势,并悉数了老校长王世杰、周鲠生等法学前辈的学术贡献。他希望,通过这一会议,专家学者们继续推进法学学科发展,加强人权法研究,深化社会服务。
在大会主题发言环节,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习根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该法学院在人权法教研师资队伍、课程与机构设置、研究成果、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成就。法学院项焱教授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强调该中心工作的创新点即法律援助,包括拓展法律援助对象、发动学院师生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等。法学院张万洪副教授介绍了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和“当代中国人权法学研究” 70后团队在人权法教研方面的工作,指出这支团队将以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实证研究服务社会,为中国人权事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广州大学等3个学校的国家级人权教育培训基地的代表,向与会者介绍了过去数年他们开展人权实证研究与培训、服务社会发展的经验,以及联合设立“人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工作计划。广州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对公安、法官、检察官等进行的人权培训,对公务员人权培训的实证调查,编写《人权知识读本》;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编写《中国人权在行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蓝皮书),开展人权实证科研项目,推进人权知识培训和知识普及;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参与制定人权行动计划和相关立法,为全国师生提供人权培训机会,以多种形式服务社会公众,传播人权理念。
在主题发言和小组讨论环节,全国各地人权研究机构的代表就人权教育评估指标、人权教育与法律人才、人权实证调研方法、基于实证的人权政策咨询、公务员人权培训、国际交流与人权话语、“中国梦”与人权研究、中国人权研究会角色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本次会议在过去4次年度交流会的基础上,将讨论主题推向深入,注重人权研究的多学科实证方法与社会功能。来自不同部门、学科的人权工作者不仅分享了推动人权理论、知识、文化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方面的经验,也有关于人权法学科地位、政策脱敏、大学与社会人权教育之差异等方面的争鸣、建议。会上达成的关于人权实证研究与服务社会的共识和策略创新,将有力促进我国人权研究与法治建设的发展。
本次会议是历年来参会人权研究机构和代表人数最多的一次。本次会议收到高质量的论文20多篇,涵盖了社会科学方法与人权、人权教育与培训、经社文权利司法化、信息公开与工作参与、适当生活水准、刑诉法与人权保障、土地、社会组织、农民工住房、智障者权利、生态、权利观念等议题。
(本文由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