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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研究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人权中心签署谅解备忘录

来源:《人权杂志》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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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研究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人权中心签署谅解备忘录现场。

  中国人权研究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人权中心于2013年9月13日在京签署谅解备忘录。

  谅解备忘录指出,双方以两国于2013年9月9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为指导,希望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就如何在各自国家提供有效的人权保护和比较两机构所实施的相似行动方面交流经验,达成多项共识。

  根据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多个领域展开合作,包括:就人权和自由保护领域的立法行动、材料和信息进行交流;组织实习、考察、访问、会议、研讨和培训;在涉及人权和自由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问题上保持联系;联合编写和出版有关人权及自由保护问题的出版物等。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在谅解备忘录签约仪式上发表讲话。他说:“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传统友谊源远流长。古老的丝绸之路早在两千年前就将两国人民紧紧联接在一起。日前,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成功访问乌兹别克斯坦,与卡里莫夫总统举行了亲切会谈,就发展和深化两国关系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两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为中乌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人权中心是中国人权研究会的长期合作伙伴,萨义多夫主任也是我们的老朋友,是北京人权论坛的坚定支持者,北京人权论坛自2008年创办以来,萨义多夫主任每届都参加,而每年一次的会面也成了我们相互之间愉快的记忆和热切的期待。2012年,我率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访问了乌兹别克斯坦,受到乌国家人权中心和萨义多夫主任的热情接待,与乌方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及各界代表等进行了广泛接触,交流了经验,交换了意见,深化了合作,促进了两国人权事业的共同发展。”罗会长补充道。

  在最后,罗会长说:“谅解备忘录的签署进一步表明了双方合作的意愿,明确了合作的目标,规划了合作的领域,细化了合作的形式,设定了合作的机制。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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