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有哪些主要分歧 ?
在人权问题上,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国家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人权的内容方面,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还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权利;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权。西方国家则认为,人权只是个人权利,并且只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它们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至为重要。西方国家则认为,生存权是“用吃饱穿暖取代人权”;“发展权”只是一种“机会”,而不是一项人权。
关于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人权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普遍性必须与特殊性相结合;对不同社会条件、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国家,人权的要求、性质和内容也不同。西方国家则片面强调人权的普遍性,注重人权的“统一标准”并将其绝对化。他们否定人权的特殊性,认为国际上应有统一的人权模式,甚至鼓吹只有建立和实行“西方式”的民主制度才是实现人权的唯一途径。
在人权与主权的关系问题上,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人权在本质上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国家主权与人权并不矛盾,它是一国人民享有人权的前提;没有主权或主权遭受践踏,就谈不上人权。西方国家则认为,人权已经代替传统的主权成为国际关系的“基石”,强调主权就是威胁人权,要保护人权就必须限制国家主权,极力宣扬“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为了维护人权可以对他国进行“人道主义干预”。
在国际人权领域各国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各国应在平等基础上进行对话与合作,求同存异;反对对抗,反对将人权概念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反对人权问题上的歧视,反对双重标准,反对强加于人。西方国家则认为,不干涉内政原则不适用于人权领域,一个或几个国家可以对世界上其他“侵犯人权”的国家施压或进行干涉。
在人权与和平、发展的关系问题上,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两大主题,是促进人权的前提条件;只有和平得到维护,发展得以实现,人权才能得到切实改善。西方国家则认为,人权也是时代主题,没有人权,就没有和平与发展。
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反映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以及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实质上也体现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不同的利益要求和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