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依法行政是保障人权的关键环节?
所谓依法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构的权力必须由法律授予,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办事。在我国,人权保障的法律主要由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实施,是否依法行政就成为能否将保障人权的法律条款付诸实施的关键。
首先,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在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之下,它肩负着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社会治安,领导和管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使命。而国家主权和安全的维护、社会治安的良好、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恰恰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其次,国家行政机关是社会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文化秩序的维护机关,担负着排除隐患、化解矛盾和解决纠纷的任务。只有依法行政,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使社会有序发展,才能使人们的权益得到保障。再次,国家行政机关是非政府组织和公司企业的监管机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政府组织和公司企业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和对公司企业的监督,使它们健康发展,是新时期我国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最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握有行政权力,只有严格依法行政,才能公正而合理地使用权力,不断加强自律,确保公民的权利不受非法侵犯。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明确规定我国要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这对于规范政府具体的行政行为、维护和保障人权将起到巨大的作用。我国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法律制度,制定了《国务院组织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和《国家赔偿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这对于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