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如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2014-06-12 13:49:30来源:《人权知识百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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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如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我国各少数民族与汉族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同时还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特殊权利。我国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实现。

  少数民族依法享有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事务的权利。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3.9%,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代表。全国现有少数民族干部270多万人。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依法得到保护和发展。国家建立专门的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研究机构,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不仅在相关民族地区使用,而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全国或地区性重大活动中使用。在民族自治地方执行职务时,以及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也被广泛使用。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受到尊重和保护。

  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上享有优惠政策,区域经济贸易得到较大发展。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给予财政上的支持,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据统计,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分别比上年增长19.4%、11.8%、12.4%、11%、11.1%。

  少数民族的教育受到重视和发展。到2003年底,全国民族自治地方699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中已有405个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国家还在内地举办西藏班、西藏中学和新疆高中班。目前,全国有各级各类西藏班(校)150多个(所)。

  重视少数民族的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国家对各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拨专款对一些少数民族文物进行了维修,并在少数民族地区修建图书馆、民族艺术馆和博物馆等。少数民族传统的医药学也得到丰富和发展,在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地建有藏医、维吾尔医和蒙医高等院校,从事少数民族医药学研究的人员逐年增加,民族医药机构和民间诊所达500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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