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一个怎样的机构?

2014-06-12 14:13:18来源:《人权知识百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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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一个怎样的机构?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从属于联合国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是以援助儿童为目标的国际组织。1946年,为向遭受第二次世界大战苦难的贫困儿童提供紧急援助,设立了联合国国际儿童紧急基金会,1953年更名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宗旨是: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儿童的生活状况,在儿童保健、营养、教育、家庭和儿童福利等方面提供援助,在救灾方面提供紧急援助。需要援助的国家分为三种:一是需要特别援助的国家即最不发达的国家,在暂时情况下需要援助的国家,儿童不满50万而需要特别考虑的小国;二是接受基金会正常援助的国家;三是已达到较高发展阶段,但由于缺乏专门人才,仍需要外援的国家。

  基金会虽然从属于联合国大会和经社理事会并向它们报告工作,但处于半独立地位。其领导机构是执行局,由经社理事会选出41名代表组成。执行主任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命、联合国大会认可。

  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愿捐款,其中大部分为各国政府和政府间国际机构的捐款,也有一部分来自向公众出售纪念品等其他筹集资金活动。1965年,基金会因工作卓著而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该基金会在北京设有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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