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人权无国界”理论是错误的?
“人权无国界”理论是最近几年某些西方国家为推行人权外交而热衷鼓吹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人权问题是不受国界限制的,一国对另一国内部存在的人权问题表示关注甚至采取单独或集体的干预行动是合法的,不属于干涉别国内政。一些西方人士宣称:“今天世界上的重大变化已不受国界的限制”,“人权已超越国界”。因此,“对人权的遵守不可能通过国界边界加以隔离或掩盖”,“保护普遍人权的义务是没有国界的”,是跨越国界的义务。这种理论是错误的。
国界,即一个国家的疆界或边界,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管辖的范围和界限。在国界的范围内,国家行使完全的、排他的主权管辖,任何别的国家不能对此加以干涉或限制,而该国也无权到别的国家的土地上行使管辖权。人权问题虽然有其国际性的一面,但主要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任何国家实现和维护人权,都不能脱离该国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的具体国情,并须由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对人权予以确认和保护。
某些西方国家鼓吹“人权无国界”理论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求别国在人权问题上放弃国家主权,以便于西方国家借人权名义干涉别国内政。如果真正按照西方国家“人权无国界”的理论去实践,废除了人权问题上的国家主权原则,各国都可以借口保护别国人权,跨越国界,任意按照自己的意志和标准、用各自喜爱的方式替代别的国家行使主权,其后果将不堪设想。“人权无国界”理论违背了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这一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十足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