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路上爱相伴
——记司法所所长刘平林关爱服刑人员
“反思昨天,把握今天,奔向明天”,这是江苏省如皋市搬经镇司法所所长刘平林对社会服刑人员常说的亲切话语。8年来,他用真情大爱融化坚冰,使147名社会服刑人员按期解除矫正。2014年元旦,笔者在该司法所采访时,墙上有16面锦旗特别引人注目,这是解除矫正人员送给刘平林的特殊礼物。
2009年6月5日,在“南通市荣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庆祝表彰大会”上,时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亲自将“南通市十大平安卫士”的奖杯授予刘平林。
刘平林今年54岁,曾获南通市“十大平安卫士”、江苏省“杰出政法干警”、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23项殊荣。他深有感触地说:“捧出一颗爱心,将关爱送给服刑的人。他们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守法公民,是对我的最好回报!”
情感交流,用大爱感化扭曲的心灵
社区矫正,也叫社区矫治,是指将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继续监禁的罪犯放到社区内,由专门的政府机构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法定的期限内,矫正这些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适用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社区矫正是社会法制进步的标志。
2013年10月,国家司法部领导(前左一)来到刘平林(后左一)所在的司法所调研指导工作。
早在2005年3月,刘平林所在的司法所就承担了江苏省南通市社会服刑试点工作。进入社区的矫正对象有的是缓刑人员,有的是监外执行人员,有的是刑释解教人员。而从司法行政角度理解,基层司法所不像公安机关那样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更不像监所拥有武警人员。面对这项全新的工作,他借助本镇已经成熟的法治建设现代化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了社会服刑人员网络信息系统,又与帮教部门和监所及时衔接,密切关注和强化服刑人员的动态管理,增强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其处于监控状态。
情感交流是感化社会服刑人员的最好方式。刘平林对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江苏省社会服刑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服刑实施管理方案》,突出以人为本,强化情感交流,用爱净化心灵。通过走访、恳谈会、倾吐心声等形式,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了每个社会服刑人员的生活状况、自身习惯、家庭环境、社会处境。当年他与19名社会服刑人员倾心交流近百次,不少人流下悔过的泪水。服刑人员扬起生活风帆,以劳动的汗水洗刷心灵,全部按期解除矫正。
为了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刘平林还在所内倡导用“五颗心”对矫正对象实行人性化管理:即“细心”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虚心”学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能力;“耐心”帮助矫正对象重塑信心,激发其工作及生活热情;“关心”社区矫正人员在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帮助解决;保持高度“戒心”,提高警惕性,及时排查各类隐患问题,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最大化。“没有社区矫正,就没有我现在的生活”,前年解除矫正的王某说:“是刘所长的社区矫正改变了我的人生。”目前,他经营了一家小商品批发部,靠诚实劳动所得,买了辆小轿车,购了商品房。
刘平林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
“三室一师”,成功营造司法所文化氛围
“捧着一颗爱心,抱着殷切希望,众亲友欢迎你早日回归社会。” 这是刘平林发自心底的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爱心呼唤。他本着“人格上尊重、生活上关心、权益上保护、心理上辅导”的矫正文化理念,在南通市基层司法所率先建起以谈话室、宣泄室、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师为核心的“三室一师”,成功营造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司法所文化氛围。谈话室,根据规范要求,采用软包装墙面,实行全程监控;宣泄室,设有特殊器具,帮助服刑人员排泄不良情绪,让其宣泄后如释重负,实现心理平衡;心理咨询室,聘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转变行为观念、改变行为习惯、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尽快融入社会,走向新生活。
2011年5月的一天,肖马村年仅17岁的顾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顾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移交镇司法所服刑改造。由于顾某是一名在校高中学生,又是3代单传,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多重压力,让他从一个活泼好动的阳光青年,变成抑郁寡欢,并数次寻死。此后的日子里,刘平林将顾某当成自己的孩子,与他促膝谈心,并与其在读学校建立帮扶责任制,有的放矢对他进行教育转化。与此同时,刘平林还与其父母保持密切联系,并请心理咨询师为他进行心理辅导。不到半年,顾某找到心理平衡点,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与勇气。2013年初,顾某如期完成服刑。解教那一天,他的父母、亲属和学校的老师、同学共50多人赶到司法所。当刘平林宣布顾某社区服刑期满并被评为“优秀社区服刑人员”时,早已泣不成声的父母将一面 “感谢恩人刘平林,社会服刑获新生”的锦旗交到刘平林的手中,感谢刘所长的社会服刑文化矫治了儿子的心灵,挽救了一个家庭。2013年夏天,顾某参加高考升入高校。
回归社会,社会服刑催生帮教基地
促进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关键在于加大教育和关爱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化协调帮扶体系。刘平林多次到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省级监所登门求教,探求适合基层社会服刑管理的最佳途径。经过不懈努力,他以南通顺帆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起全省首家特殊人群社会服刑和安置帮教基地。同时整合镇农技站、工业公司、劳动就业服务站、爱心超市等方面资源,对社会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教育和心理矫治,给予他们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和创业辅导,服刑人员技能培训合格率达98%。近3年来,仅南通顺帆家庭用品有限公司就配合镇司法所安置过渡帮教、矫正对象87名,发放安置帮教经费工资10多万元。2011年3月,南通顺帆家庭用品有限公司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社会服刑安置帮教基地”。
刑释人员汪某,早年在新疆支边时因诈骗、强奸、越狱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获得减刑释放后,被遣还原籍。由于汪某离家数十年,本属自己的那份房产早就无存;加上自己又是刑释人员,兄弟等亲属无一人愿意收留他。面对人情冷漠、住无所居的窘境,汪某扬言不惜重新犯罪、再进牢房度过晚年。刘平林及时将汪某找到司法所,先腾出一间平房将他安顿下来,并向镇党委作了汇报。随后,镇、村与司法所为汪某开展了“帮困解难工程”,让他搬进了宽敞明亮的安居房。刘平林还在当地一家企业为他找了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使他的生活有了着落。汪某感激刘平林的关爱,表示要认真改造,重新做人,回报社会。
2014年元旦下午3时许,在刘平林的陪同下,笔者见到了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暖暖的阳光下,小李坐在小区的长椅上与邻里下棋。他因集资诈骗被判刑5年,已在高墙内呆了近3年。2013年8月,经申请,他得以执行社区矫正。在镇司法所报到后,刘平林像对待亲人一样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摆脱了高墙铁窗的冰冷,享受与家人相聚相守的温暖,和正常人一样呼吸、生活,再好不过了。”第一次新年和家人一起过,小李特别开心。 “自由很珍贵,不能失去,我要好好劳动改造,报答刘所长的关爱!”小李满脸笑容。
社区矫正志愿者参加培训
社区矫正净化心灵,脱胎换骨铸就新人。在该镇已解除矫正的人员中,曾经故意伤害他人而服刑矫正的章某,成为遇事冷静守法的好公民;曾经的死缓假释杀人犯赵某,成为连年受表彰的好员工;曾经的交通肇事缓刑人员景某,成为汶川大地震铁路抢修施工的援建工人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捐助者……
一花引来万花开。在刘平林和他创建的省级“社会服刑安置帮教基地”示范引领下,如皋市政府已在21个镇(区、园)全面建立起安置帮教实体和基地,其中6家帮教实体被南通市命名为“社会服刑安置帮教基地”。
(作者系《南通日报》特约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