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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

来源:《人权》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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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心简介

  
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简称“中心”)成立于2004年,是以四川大学为依托,兼具理论研究、教学培训、社会服务功能的人权科研机构;现有成员均为四川大学所属法学院、社会发展与西部开发研究院、藏学研究所、南亚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一)中心运行机制

  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由学术委员会、人权社会服务部、人权教育与培训部、人权决策咨询室、少数民族人权研究室和反歧视法研究室等机构共同组成。

  (二)中心人员结构

  中心现有人员40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5人;副研究员1人,助理研究员4人;讲师4人,助教1人;28人具有博士学位,占70%。中心共有少数民族成员11人,占27.5%,其中藏族成员7人,维吾尔族成员2人,蒙古族成员1人,白族成员1名。

  (三)中心少数民族研究团队

  中心藏族学者中,2人获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博士学位,1人工作语言为汉语、藏语和英语,3人工作语言为汉语、藏语;2名维吾尔学者中,1人获日本京都大学博士学位,1人工作语言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四)中心主要负责人

  周伟教授,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先后于美国耶鲁大学、德国马克斯·普兰克研究所及其他海外名校访学;曾在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挪威大学法学院等发表中国反歧视人权研究学术演讲;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专家小组成员;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111号公约中国项目专家;出版《法庭上的宪法:自由、平等与反歧视公益诉讼》、《反歧视法研究》等人权法方面著作多部。代理的身高歧视、乙肝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长相歧视、户籍歧视、基因歧视等多起反歧视案件,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人权领域具体事务咨询报告共30余篇报送中央领导同志,其中10篇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page]

  杨明洪教授,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先后发表论文100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23篇;独立出版了学术专著14部,主编教材1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4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2项;提交的报告曾多次得到中央领导人、中央统战部、中共四川省委领导的批示。

  谢维雁教授,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近10篇为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从宪法到宪政》、《走向平衡的宪政》等专著;主编《宪法研究》(第十卷)等著作10部。

  二、工作重点

  (一)人权教育与培训成果

  1.人权决策咨询

  获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有:西藏及四省藏区(青海、四川、云南、甘肃等四省藏族与其他名族共同聚居的民族自治地方)人权事业发展4篇;新疆稳定发展人权事业6篇;全国人权事业发展热点问题1篇。获部委、省部级领导批示的有:西藏及四省藏区人权事业发展8篇;新疆稳定发展人权事业发展多篇。被四川省部级单位采纳:西藏及四省藏区人权事业发展建议稿4篇;全国人权事业发展热点问题建议稿1篇;比如,2009年的《关于完善对乌鲁木齐市“7.5”事件后续新闻报导及其相关涉民族问题报道的建议》以及2011年的《“7.23”特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程序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2.人权理念倡导

  中心的反歧视法理论研究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并享有较大的国际影响。中心先后代理了身高、乙肝、性别、地域、长相、残疾、户籍、基因歧视等21个在国内外有较大法律与社会影响的案件。新华社、《中国日报(英文版)》、《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经济学家》(英国)等国内外媒体予以广泛报告。中心成立以来,多次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全国性媒体专访。[page]

  3.人权教育

  2004年,向宪法与行政法、法理学和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及法律硕士开设《人权理论》、《人权专题研究》和《国际人权法》课程; 2005年,向全校本科生开设《宪政与人权》公共选修课;2006年,向全校本科生开设《人权法》公共选修课; 2013年,教育部批准人权法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设置;2014年,实际安排人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4人和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1人。

  4.人权培训

  2005年,与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首届“西部高校人权法师资培训班”,奠定了以后历年的培训班基础;2006年,举办“四川省律师劳动权利公益诉讼法律技术与方法研讨会——就业中的宪法平等与反歧视诉讼”;2007年,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等联合举办 “反就业歧视”律师培训暨国际研讨会;2008年,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合作举办“反歧视法双边学术理论研讨会”;2009年,举办“残疾人权利保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2011年,承办第三次全国人权机构工作经验交流会;2011年,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法官仲裁员反就业歧视”培训暨研讨会;2013年,与瑞典瓦伦堡研究所合作举办“高校人权法教学方法研讨会”。

  5.人权理论研究

  人权课题:国家自然基金、社科基金项目共22项;中央部委、省级政府项目近20项;人权论文:在《民族研究》等期刊发表关于藏区、新疆人权研究方面的论文100多篇;在《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人权研究方面的论文30多篇;人权著作:出版《法庭上的宪法:平等自由与反歧视的公益诉讼》、《反歧视法研究:理论、立法与案例》等10多部关于人权理论的著作。

  6.人权社会服务

  2008年,罗绒战堆教授参加《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报告》的撰写;2009年,杨明洪教授参加《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专题汇报会》;2010年,中国西藏网发表《杨明洪:用研究成果介绍一个真实的西藏》;2012年,周伟教授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专家小组工作;2013年,杨明洪教授参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报告》撰写,新华社发表;2013年,周伟教授参加中国人权研究会相关人权稿件的起草工作。[page]

  (二)人权教育与培训特色方向

  1.西藏及四省藏区和新疆少数民族人权研究:整合四川大学藏研所、南亚所和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资源,建立了多学科的研究团队;2.人权决策咨询:中心主任周伟教授被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聘为涉疆涉藏问题专家库成员;3.人权理论·反歧视法研究: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并享有较大的国际影响;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挪威人权研究中心、瑞典瓦伦堡人权研究所等国外著名学术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

  三、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中国人权研究会的指导下——围绕贯彻实施《国家人权行动纲领》开展各项工作;突出西藏及四省藏区和新疆少数民族人权领域发挥多民族研究人员“学科交叉集合研究”的优势;建成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少数民族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具体目标:

  人权培训:扩大西藏及四省藏区和新疆高校人权师资培训规模;开展西藏及四省藏区和新疆公职人员人权知识培训;加强西藏及四省藏区和新疆人权工作机构的交流合作。

  人权教育: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母语为藏语、维吾尔语的博士研究生。新增1-2门人权法领域校级选修课;招收生源为西藏及四省藏区和新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深入开展人权领域学术研究;每年接收来自西藏及四省藏区和新疆高校的访问学者。

  人权决策咨询:围绕西藏及四省藏区以及新疆的民族、宗教等人权领域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关注境外对西藏及四省藏区以及新疆稳定发展人权各领域信息传播最新情况;定期向中国人权研究会、教育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等中央部委及相关省、区党委政府提交工作信息及对策建议。

  人权理论·反歧视法研究:加强反歧视法基础理论研究;总结我国实施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经验、特点及建议;推进反歧视教育与培训工作。

  四、发展计划

  (一)拟定的措施

  1.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加快少数民族人权研究及教育培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双语人权专业人才;2014-2020年,中心使用汉语、藏语、维吾尔语和彝语等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加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人权知识培训;建立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教师人权研究访学进修机制;招收人权专业海外硕士、博士研究生,扩大国际影响力。[page]

  2.人权决策咨询:编印《藏区人权通讯》内部资料;编印《中国藏区人权发展报告》;撰写少数民族人权决策咨询报告;撰写人权决策咨询报告。

  3.反歧视法研究:建设反歧视法网络资源;筹备开设中国反歧视法网站;出版反歧视法教材及《中国反歧视法评论》理论研究系列丛书;编印《反歧视法研究通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

  4.人权学术交流:对内,加强与各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横向交流;建立与国内人权研究机构在人权教育、培训、科研等方面的定期合作机制;对外,派人员到国际著名大学人权研究机构进行学术访问;推荐学生到境外著名大学攻读人权法方向硕士、博士学位;邀请国外著名人权专家学者到四川大学授课;派人员访问境外有影响力的人权机构,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权民间外交。

  5.人权社会服务:加强与西部地区人权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化联系合作机制;向西部地区社会组织提供人权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培训;派人员参与有关社会组织的重要活动,扩大中心社会影响力。

  6.承担中国人权研究会交付的工作。从2015年开始,每年争取推荐并撰写《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 4-6篇稿件;派人员参加中国人权研究会有关人权蓝皮书撰写工作; 积极申请参加每年北京人权论坛并提交会议论文1-2篇;组织申报中国人权研究会一般和重点项目课题3-5个;向中国人权研究会积极提交人权决策咨询报告。

  (二)实现基地建设目标的保障条件

  增加专项编制;增加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引进人权专业人才;统一管理制度;保障办公场所;经费拨付。

  中心的优势

  (一)领域有特点:关注西藏及四省藏区和新疆少数民族人权领域,国家急需突出反歧视法人权教育、理论研究、专业培训,围绕国家人权事业发展当前和未来迫切的问题,建策献言;

  (二)工作有优势:中心7名工作人员民族语言是母语、工作语言是汉语、生活语言可外语;3名少数民族海外博士学位获得者,多人有海外访学经历;四川是全国第二大藏区,全国藏区文化商品贸易中心,藏区人才教育、培训与社会服务中心。

  (三)成果有影响:反歧视法人权教育与培训及其国际交流比较活跃;招收人权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扩大国际影响;当前和未来人权迫切发展的政策咨询成果获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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