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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中国特色人权理论研究

来源:《人权》2014年第3期作者:罗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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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是一个伟大的名词,也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在当代中国,人权是良法善治的重要内容,是国际交往的重大议题,也是学术研究的重点领域。我们对中国人权理论的研究,可以有不同的视角,但都应站在人类价值共识的制高点,扎根于中国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

  比如,我们可以从民生的角度来研究人权。民生就是人民的生计,是人的全面发展与幸福尊严。保障和改善民生,与人权事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民生既是集体权利,也是个人权利。它要求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群体成员的整体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也要求每一位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人格尊严得到尊重。民生既是积极权利,也是消极权利。它要求政府整合社会资源,营造公平环境,提供公共服务;也要求政府尊重人权,鼓励人们用自己的努力实现幸福生活。民生既是共时性的,也是历时性的。从横向来看,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民主、法治、人权是相互依存、共同促进的;从纵向来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民生有不同的重点和表现形式。当前,中国社会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要求民生工作既要为人们提供公平发展机会,满足基本生活,又要着眼于让每一位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高生活质量;要求人权事业既要保障人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又要重视民主政治权利,保障人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民生,发展人权,是当代中国的时代主题,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

  我们也可以从哲学的角度来研究人权。哲学作为一种“爱智”之学,归根到底是研究人的问题,社会科学的许多理论都可以归结到哲学问题。人不同于动物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人有思想,人能够对自身与自然界进行思索。哲学的首要目的就是认识自我。一个人也许对自然界的物有着全面深入的了解,但不一定能认识人本身。只有通过哲学的思索,才能提升精神境界,塑造美好心灵,实现人生幸福。人权是以人的名义提出的权利要求,具有根本性和普遍性,因而是哲学思考的重要内容。在哲学的视野里,人的自由和权利、人格和尊严必须受到应有尊重。只有思想的自由,才有哲学的思考;只有哲学的提炼,才有人权的自觉。哲学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在人类历史上,哲学流派精彩纷呈,哲学思想灿若繁星。许多哲学流派都有关于人权的论述,不同的人权思想都有其哲学的基础。我们研究人权的哲学基础,就是要从本原、历史中来深入探究人权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就是要从对人的终极思考中来全面理解人权的内涵与外延问题,就是要从对真、善、美的准确把握中来客观分析人权的观念与制度问题。

  《人权的哲学基础》一书就以上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是近年来关于人权基础理论研究的一部力作。本书全面阐述了西方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国家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儒家学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权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了人权保障的“中国模式”,有许多新的概括和独到见解。全书观点鲜明,论证有力,逻辑严密,体系完整,文笔流畅,具有较强的学术性、思想性和可读性。

  本书作者熊万鹏是人权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位年轻学者,但他接触公法与人权理论也有10多年的时间了。2000年前后,我在北京大学给博士研究生讲授公法课程时,他就开始旁听,认真做笔记,广泛阅读相关著作,打下了较好的学科基础。他对学习和研究公法理论有浓厚的兴趣,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并参加了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举办的许多学术活动。2008年,在徐显明教授的指导下,他开始攻读中国政法大学人权法博士学位,系统学习人权理论。在此期间,他发表了数篇学术论文,都得到了较好的反响,参与起草的几篇有关人权的讲话也受到好评。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他还积极参加研究会举办的一些活动,在“北京人权论坛”上提交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交流。值得一提的是,他虽然在党政机关工作,但一直没有放弃学术思考和研究,这种关注现实、潜心学术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

  希望更多的年轻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公法和人权理论问题,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人权理论贡献智慧和力量。

  (此文系罗豪才为《人权的哲学基础》一书所写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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