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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具有国家品质的人权基地和传播中心

来源:《人权》2014年第4期作者:陈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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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处长陈玉刚发言 贺明/摄

  建设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中国政府推进人权事业发展、加强人权保障的强烈意愿的体现,是落实国际人权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也是中国尊重和履行联合国有关人权的相关国际义务,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采取的具体行动。

  复旦大学能够成为第二批5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之一,在这里接受“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铭牌,我们感到无比的荣幸,也深感责任重大。

  尊重人权就是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人权是一种理念,更是经济、社会、文化以及生态等发展的具体利益实现,是国家治理的现代方式,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发展权不可分割、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完整统一的人权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个人参与、法治保障,结合本国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世人瞩目的发展。中共十八大提出进一步改革开放,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同发展,把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推进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

  复旦大学在12年前就成立了人权研究中心,这次有幸成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之一,将极大地推动复旦大学的人权研究,我们深知任务重,责任大。复旦大学高度重视人权基地建设,校党委书记朱之文担任基地人权研究与教育培训指导委员会主任,副校长林尚立教授担任基地主任。我们将以此次入选国家基地为契机,动员一切力量,整合资源和队伍,发挥好学科综合和交叉的优势,形成自己的研究特色和品牌,把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建设成为具有国家品质的中国人权研究的国际性中心,传播中国人权理念、促进中国人权和谐发展的人权教育和培训的基地,促进中国人权国际对话的重要平台,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出谋划策的智库。

  中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改革,中国人权事业也迎来了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发展机遇。复旦大学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在教育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中国人权研究会的领导和支持下,与兄弟院校的人权研究机构紧密合作,总结中国人权事业建设的有益经验,研究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共同探索中国特色的人权理论,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本文系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处长陈玉刚在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授牌仪式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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