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是保障与发展人权的有力保障
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重在使人民各项基本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和全面落实。要实现这一目标,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战略是必经之路。近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采访了在苏州参加“法治中国与人权”理论研讨会的部分专家学者,他们结合自身经验,分享了对中国人权保障法治化的认识和思考。
在谈到法治与人权的关系时,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陈士球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人权的实现与法治保障密不可分。“法治和人权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法治的目标是为了保护和促进人权,而人权又能推进法治。所以人权最终的实现,需要通过国家的立法、执法跟司法的保障。”
毋庸置疑,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根本目标,而法治则是维护人权有力的保证。今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中保障人权。这明确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将步入更加完善、规范的法治轨道。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就此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人权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要在人权保障的实施层面上,建立具体的制度、程序和方法。“法治化是非常关键的,没有法治化的人权保障是不可能长久的。如果要有一个可持续的制度保障,就是法治化保障,就要在每一个领域建立制度,每一个制度的建立又有赖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还有(其他)方方面面,包括法制教育,普遍提高人们的法治观念、法治水平。这些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按照现在的话说就是‘顶层设计’,要有一个很好的制度设计。”
事实上,中国提倡用法治手段来保障人权已有很长的一段历史。2004年,“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了中国宪法,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中国的人权保障从此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中国宪法不仅明确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还明确规定了公民的20多项基本权利和自由。与此同时,中国的宪法性法律、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等法律门类,已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等人权作了具体规定,从法律和制度上切实保证了公民享有广泛真实普遍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王晨光教授在谈到“人权入宪”以来中国在人权保障领域所取得的进步时表示:“‘人权入宪’以来,在我们全面推进法制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基本的体制已经建立了,比如义务教育的问题、基本医疗保障的问题、公民参政议政的基本制度等等,(这些)都是在不断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方方面面可以看到,中国人权从政治话语中的禁忌,变成我们追求的目标、一个核心价值,包括进入宪法,包括十年以来取得的非常明显的进步。应该说,人权随着中国法治的发展,在不断地加以落实。”
今年是“人权入宪”十周年。在这十年中,中国的人权事业发展不断前行,中国的人权工作者在理论、实践中不断探索着一条适合中国国情与发展阶段的独特路径,也为中国继续推进依法保障人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多年来,国家在积极推进依法保障人权的过程中对现行有效的241件法律当中的130多件进行了相关修改,每次修改都增加了保障人权的印记。
然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依法保障人权同样不例外。今后,中国人权事业在法治化的道路上还将面临着许多新的任务和挑战。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推进人权保障制度化进程,实现公民权利保障全面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让人权成为人民的一种信仰,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相信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中国的人权保障还会出现新的、现有法律所不能覆盖的领域,因此,建立、健全与人权保障相关的法律制度和人权事业一样,始终应该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