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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开林:论中国人权文化的历史变迁

2014-11-26 11:41:58来源:中国人权网作者:鲜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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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是人权的精神本质和精神支撑,人权是文化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人权既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特定的人权文化观念和人权文化价值取向。广义人权文化是人权物质文明成果和人权精神文明成果的统称。狭义人权文化是人权精神文明成果的观念形态,是人们在人权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人权知识体系、人权价值观念、人权生存方式等构成的人权观念形态的复合体,是人类人权生存方式的深刻反映和人类人权生存智慧的结晶。中国人权文化既是中国人权历史的产物,又是中国人权历史过程的积淀。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然而,长期以来,人们误认为,人权文化在西方,似乎中国没有人权文化。其实,中国人权文化厚古今伟,“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在中华文化五千年的变迁中,我们可以大致勾画出如下几个历史阶段。

  一、中国古代人权文化基因的丰富多彩

  中国古代优秀的人权文化基因,彰显了中国人权深厚的历史文化根基。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都要认真研究。”1这是一部“不可割断”的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思想传统,不懂得这一部“不可割断”的优秀民族文化思想,就不可能真正地懂得中国人权思想生成的文化根基。江泽民同志更加明确地指出:“重视人的尊严和价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古代先哲提出的‘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仁者莫大于爱人’的思想,在社会中有着深厚的影响。”“中华民族历来尊重人的尊严与价值。”

  孔子是世界历史文化名人,其对中国和世界的深刻影响超越了历史时空,孔子的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孔子的仁学理论,是中国古代朴素人权思想的集中代表和最高成就。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他的仁学理论。孔子的仁学理论对于中国古代朴素的人权思想启蒙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所蕴含的人权文化基因的主要内容:

  (一)发现了“人”

  孔子是我国历史上首倡人的思想解放的思想家,他从殷商以来的天命神学中解放了“人”,从而发现了“人”,创立了中国古代朴素人本主义的人学。在殷商时代,天命神学占统治地位,人世间的一切都受“天命”、上帝的支配。孔子一反传统,把人的观念意识引到重视人的轨道上来,把天看成是随四时变化、万物生长的自然现象,否定了天的绝对权威性;强调重视和研究人的现实生活,重视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从而创立了中国古代朴素的人学思想。孔子关于“人”的发现比西欧在文艺复兴时才发现“人”,要早一千多年,因此孔子被西方思想家们列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一。

  (二)“人为宇宙中心”的思想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礼记·礼运》篇中说:“人者,天地之心也”,这就肯定了人在宇宙中的中心地位。《周易》的大宇宙观认为,宇宙是由天、地、人三种物质材料构成的,称之为“三才”,并且上为天,下为地,中为人。人在整个宇宙的构成中处于中心地位,是宇宙的观察者和体悟者。既然人是宇宙的中心,人就是价值的尺度,是价值的主体,离开了人来讲价值,就没有任何意义。

  (三)“人为万物之灵”的思想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重视人,认为人为万物之灵。《尚书》中说:“惟人为万物之灵。”宋代的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也说:“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

  (四)“民为贵”的思想

  民者,人也。孟子说:土地、人民、政事是诸侯国的三件宝,人民是国家的三件宝之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1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人民最为重要。所以,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从实际经验中得出了一个真理:“民为邦本,本固邦宁。”2荀子也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3这些观点一方面维护了剥削阶级的统治;另一方面也对中国古代朴素人权思想的启蒙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和为贵”的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是东亚文化的主要源流。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和为贵”的思想,在中国儒家文化中占有突出的位置。孔子的《论语》提出:“礼之用,和为贵”。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也说:“万物各得其和也生。”《中庸》提出:“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汉书》和《尚书》还分别提出了“和气致祥”、“和衷共济”的思想。“和为贵”的思想,是儒家“人为贵”思想的扩充。“人为贵”思想,是认为“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主张要爱护人、维护人的尊严。“和为贵”思想,是主张人与人之间、人际各种关系要和睦、和谐、和善。“人为贵”与“和为贵”是互相联系的。孔子说:“仁者人也”,认为两人以上相处就应该讲仁的道德。孔子主张“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要维护个人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被堪称为处理当今国际关系的“黄金规则”。求同存异的包容思维更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宽广胸怀。

  还有墨子强调经验论,强调人的主观能动精神,强调“兼爱”、“非攻”和“节用”,都对后世有深刻的积极影响,为中国人权文化的历史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思想素材。其中,韩非是先秦诸子中最后一名著名思想家。他继承了商鞅等前期法家的思想,吸收了荀子以及道家思想的一些成果,成为法家的最杰出的代表。韩非子赞成前期法家关于古今势异、因时变法的观点,提出了“变古易常”、“美当今”,而反对“法先王”的主张。他继承并改造了老子关于“道”的理论,提出了“理”,而且要以“理”解“道”,对“道”、“理”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并阐明了二者的关系。他继承了荀子“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张以人的力量积极地改造自然。他指出,现成的为人所用的器具、武器是没有的,都是人自己制造出来的,是人使用工具使自然得到了改变,成为人可用之物。

  中国古代朴素的人权文化思想,既对我国古代人民争取基本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积极的启蒙作用,又使得和谐与包容等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当今世界人权对话中的积极作用日益彰显。

  二、近代中国人权文化桎梏的腐朽没落

  中国本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她不仅创造了灿烂的华夏文化,而且对推动世界历史进程,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可是,当历史发展到1840年,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封建专制的腐败,愚昧意识的桎梏,使中华民族的主权、中国人民的人权遭到了空前绝后的践踏。

  (一)封建愚昧意识的自我泯灭

  封建愚昧意识对人性、人权的泯灭,到了明清时期达到了极点。最为典型的是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桎梏信条。他的根本理论缺陷,是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所谓“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这就把属于社会伦理的“天理”看作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在社会还没有制定出合法的程序来确立“天理”的内容时,而被任意赋予各种规定,从而造成如清代戴震所说的“以理杀人”、“以理吃人”。 近代封建统治者更是用过时僵化的伦理纲常如“三纲五常”之类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封建愚昧的“三纲五常”、忠孝节义的僵死说教,加上崇拜鬼神的愚昧迷信,再加上使人精神萎靡的低级趣味的庸俗文化,互相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泯灭人民人权自由思想,扼杀民族生机的思想桎梏。

  (二)封建王权文化的任意剥夺

  臣民对皇帝绝对忠诚的至高无上的封建王权文化,其实就是封建王权文化对臣民权利的任意剥夺。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导致中国人民的生活难以维持。旧中国的历代政府不仅没有解决这一问题反而加深了人民的灾难。在旧中国,只占农村人口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70%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70%的贫雇农却只有10%的土地。地主和富农凭其所占有的土地残酷地剥削广大农民。封建社会的中国人民,毫无人权可言。特别是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利用特权,控制国家的主要经济命脉,刮尽民脂民膏。乱发货币,进行金融垄断。使得广大中国人民的生存和发展状态更加悲惨。

  (三)西方殖民文化的肆意践踏

  从1840年到1949年的110年间,西方帝国主义列强先后对中国发动过大小数百次侵略战争,强迫中国签订了1000多个不平等条约。西方列强凭借侵略战争和不平等条约抢占中国的大片领土,把独立统一的中国分割为他们的“势力范围”。偌大的中国支离破碎,国不成国。国家丧失了主权,人民就会被欺辱,被蹂躏。1867年春天,上海外滩法国租界公园门口,各国洋人出出进进。门口却赫然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中国自己的土地,不允许中国人进出,这是十足的强盗逻辑。当帝国主义列强用大炮轰开中国围墙的时候,在另一个领域,一场无硝烟的战争也在全面展开,这就是以传教士为先锋的文化侵略战。他们不仅以传教的谎言来掩盖掠夺的图谋,干着武装侵略所不能及的罪恶勾当,而且向中国灌输崇洋媚外思想,“造就服从他们的知识干部和愚弄广大的中国人民”,通过传教、报纸、“慈善”事业、学校教育等等,把毒素散播到城镇乡村。这都是西方列强对中国进行文化侵略的重要手段。

  三、近代中国人权文化启蒙的呐喊抗挣

  一部中国近代史,既是一部人权沉吟史,又是一部中国人权文化启蒙的呐喊抗挣史。愤怒觉醒的中国近代仁人志士,他们将人权的理论从西方引入中国,开始了近代中国人权文化启蒙的呐喊与抗挣。

  (一)康有为的人权思想启蒙

  康有为是我国19世纪末改良维新派知识分子的首领和杰出代表。当时他在主要是针对君权的人权运动中,常用“民权”这个与君权相对的词,因此康有为的人权思想也可称为“民权”思想的启蒙。其主要内容是:抽象的“升民权降君权”的理论阐述;宣扬人性论,反对压抑人性的封建伦理道德观;要求变革危害人权的不合理制度;描绘了人人平等、人人都爱劳动的理想大同社会。

  (二)孙中山的人权思想启蒙

  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不仅是一位伟大的革命领袖,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人权斗士。他的一生,都是在为争取中国人民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而奋斗,同各种践踏和压制人权的封建专制制度和西方殖民侵略者进行了不屈不挠的坚决斗争。在几十年的革命实践中,孙中山留下了丰富的人权思想。他的“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和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五权分立的宪法思想,就是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人权思想启蒙的典型代表和最高成就。

  (三)邹容的《革命军》、胡适的《人权约法》和罗隆基的《论人权》等,都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人权启蒙思想的重要文献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人在人权问题上也有不少贡献。如就当时中国所涉及到的人权思想来看,几乎西欧所有流行的人权观点都有了,并且有不少在传播、介绍、阐述人权思想的过程中,还注意到了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和当时中国社会的现状,使中国近代资产阶级人权思想的启蒙不同程度地带有中华民族的自己特色。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人权启蒙思想家们在接受西方资产阶级人权观的基础上,结合近代中国国情进行人权思想启蒙宣传,为唤起国民的自身解放、打破封建传统文化的束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他们的人权理论启蒙也必然和西方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一样,存在着抽象人学唯心论、虚伪性、利己性等局限性。他们用这种人权理论去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其结果都未能如愿以偿,必然吃了败仗。

  四、现代中国人权文化变革的浴火新生

  五四新文化运动,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具体的国情相结合,开辟了中国人权革命的历史新纪元。

  (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人权变革

  “五四”运动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划时代的伟大事件,它极大地促成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开启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序幕。五四运动还是中国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使得以前那种简单借用西方人权思想,注重争取个人平等、自由的人权理论产生了一个质的新飞跃,升华到反帝、反封建的高度,喊出了民主与科学的时代最强音。五四运动时期人民群众在争取思想言论自由、争取个性解放的斗争中,在“打倒孔家店”和雪耻丧权辱国的呐喊声中,极大地普及和提高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意识、民主意识和人权意识,随着五四运动在中国的广泛传播,经过五四运动风暴洗礼并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对人权概念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争人权、争自由的浴血奋斗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二十八年的浴血奋斗,形成和创立了中国人权的新理论,迎来了中国人权的新曙光。为中国最广大的劳苦大众争人权、获自由、得解放,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新民主主义革命一贯基本立场和原则。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各个时期,争人权、争自由、获得民族独立解放,始终是中国共产党高举的一面旗帜。早在建党之初,我们党就在领导“二七”大罢工中明确地提出了“争人权,争自由”的口号。在抗日战争中,我们党号召全国人民“为人权自由而战”,“为民族独立、民权自由和民生幸福这三大目标而奋斗”,并领导人民在各个抗日战争根据地建立民主政府,制定民主纲领,颁布了一系列专门的人权保障条例。在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提出“保障人权、解救民生、完成统一”的革命政策主张,并在解放区领导人民制定实施“保障人权、财权、公民权”的各种施政纲领、宪法原则和专门法令,在国民党统治区领导开展了“反饥饿、反压迫、反内战”和“争自由、争民主、争人权”的爱国民主运动。

  (三)毛泽东人权思想的创立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的半个多世纪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权理论的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的人权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他的人民权利思想。毛泽东的人民权利思想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权利论的理论旗帜。毛泽东的人权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毛泽东的人权思想为后来的人权理论和人权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是,后来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受到严重损失,人民正当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这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人们对毛泽东人权思想的全面客观评价。对此,西方某敌对势力大肆攻击和歪曲中国社会主义的人权事业,这是我们应当吸取和总结的严重教训。

  (四)民族独立、人民解放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获得了一个真正“做人的资格”,从根本上改变了“华人与狗,不可入内”、“东亚病夫”,毫无人格尊严的悲惨状况;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实现了中国高度统一和各民族空前团结,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彻底废除了西方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

  (五)确立了崭新的社会主义人权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为全国各族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提供了根本的政治保障。1956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为全国各族人民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和平等分享劳动成果,提供了根本性的经济制度保证。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婚姻法》的制订,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各项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五、当代中国特色人权文化的自觉自信

  (一)当代中国特色人权文化自觉自信的历史经验和历史责任

  建党90年的宝贵经验启示,新中国60多年的人权建设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人权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使得当代中国特色人权文化进入了崭新的自觉自信阶段。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

  (二)当代中国特色人权文化自觉自信的基本内涵和生动体现

  所谓文化自觉,主要是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在文化上的觉悟和提升,包括对文化在历史进步中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对文化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对发展文化历史责任的主动担当。用著名社会学大师费孝通的至理名言来说,“在于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的趋向”;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2文化自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强烈向往和不懈追求,是推动人类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内生动力。所谓文化自信,主要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主流文化的自信心和创造力,包括主流意识形态文化和传统优秀文化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开放包容多样性以及创造思维活性。改革开放、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对内构建和谐社会,对外共建和谐世界的尊重差异、开放多元、包容多样就是生动体现。

  (三)当代中国特色人权文化自觉自信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

  建党9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权发展道路,逐渐形成了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逐渐建立了一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权保障制度。她深刻反映了中国特色的人权文化自觉和人权文化自信的精神实质,反映了中国特色的人权文化的创造力和感召力。作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基本内容,主要由中国特色的人权本质规定、中国特色的人权理论基石、中国特色的人权实践基础、中国特色的人权保障体系、中国特色的人权原则立场、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的国际人权合作等方面构成,以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权利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人权新思想、人权新观点为逻辑主线,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性实践为坚实基础。

  (四)当代中国特色人权文化自觉自信的系列新观点和新思想

  第一,以人为本,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第二,人权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而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第三,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四,“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用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第五,人权的实现是一个过程,受多种条件的决定与制约;第六,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始终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第七,科学统筹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第八,公民基本人权是各种权利的有机统一;第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受经济社会文化权益的水平;第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各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选择符合自己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第十一,切实尊重和保护特殊群体的各种合法权益;第十二,共建和谐世界,积极开展国际人权合作与对话,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第十三,努力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充分人权实现的重要目标;第十四,对广大基本群众,特别是青年学生进行系统性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教育等等。这些人权新思想、新观点,既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新成果,也是对当今国际人权事业的新贡献。

  (鲜开林 东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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