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式的自由、民主和人权是美国的核心价值观。长期以来,美国一直不遗余力地输出其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在这大力输出的背后有着根深蒂固的宗教根源。美国的宗教信仰在美国输出其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直长久地、持续地影响着美国人的思维和政策取向,是美国输出其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的重要动因。
美国表面看起来是一个世俗国家,但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宗教化的国家。基督新教在美国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国民心理上起着关键的主导作用。根据盖洛普的调查,美国有95%的人信仰上帝,其中86%为基督教徒。在基督教徒中有60%为新教徒,28%是天主教徒,10%是东正教徒。其余信仰犹太教或伊斯兰教。美国的成年人中,70%的人从属某个教堂。可见,美国国民的信教程度非常高,其中基督教占有绝对的优势,其主体是新教。
一、源于宗教的天命意识和强烈使命感
宗教对美国输出其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的影响首先表现在美国改造世界的天命意识和使命感方面。这种天命意识和使命感最早体现在清教徒的信念中。继“五月花号”10年之后到达新大陆的清教徒建立了马萨诸塞殖民地,发表了表明移民新大陆目的的宣言。这个宣言引用《马太福音》说,“我们要成为建在山上的城,全世界的人都将瞩目我们。”所谓“山上的城”,是指照亮世界、成为世界之光的城。在《马太福音》中耶稣对他的弟子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城建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在这里,光是指带给人光明和福利,是耶稣对信徒们提出的使命和要求。清教徒们要建立的“山上的城”,就是要成为世界之光的城。也就是说,清教徒要把新大陆建设成为世界的光,成为引导全世界走向光明的光。
在宗教改革之后以及新教进一步分裂之后形成的新教各种派别当中,清教徒特别强调选民意识和使命感,并强调基督徒对社会的改造作用。清教徒的思想基本上继承了卡尔文宗的教义,认为基督徒是被上帝拣选来荣耀上帝和光照世人的,并且应该对社会进行改良。在这种思想之上,清教徒又接受了后千禧主义思想,就是基督徒应该改造社会、改造世界,建立基督的千禧王国,以迎接基督的再临。这是美国人的天命意识的主要源流。
美国人至今仍然抱有的“美国是上帝祝福的国度”、“美国人要将世界领向善”的天命思想和使命感,是美国人从殖民时期开始的先辈传下来的传统,它由来于基督教的选民意识和救世主义,由来于清教徒改造社会和改造世界的天命意识。
美国人所热衷推行和维护的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和制度,看起来是世俗的价值观和社会制度,但实际上起源于基督教新教的价值观和宗教改革,体现着基督教新教的信念。美国人认为,在这个世界上,自由、民主和人权是最符合上帝旨意的社会制度,是最符合上帝创造这个世界目的的制度,也是对人最仁爱的制度、是最有助人成长和完成自我的制度。……所以,帮助其他国家的人去实现自由民主,是相信上帝的人的使命和义务。 正如美国学者拉尔夫·加布里埃尔所言,“美国民主制把世界从专制者的压迫下解放出来的使命正是基督教注定把世界从撒旦统治下拯救出来的世俗表达。”
源于宗教的天命意识和使命感始终是美国输出其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和对外扩张的推动力量。“美国人从其国家生活刚一开始就坚信他们的命运是以身作则地向一切人传播自由和社会正义,把人类从罪恶之路引导到人世间‘新的耶路撒冷’。” 当美国力量还不够强大的时候,亚当斯把美国说成是“山巅上的灯塔,全世界人民都可以见到它温暖的拯救光芒”。 当美国羽翼渐丰之后,自由灯塔的思想让位于天定命运论,认为美国必须“向上帝指派给我们的这个大陆进行扩展”,这样做会使美国远离欧洲的影响,促进更大的经济自由,并维护其民主制度。当大陆扩张完成之后,美国的使命更加侧重于传播共和主义和输出美国式的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20世纪初,威尔逊公开宣称,美国的旗帜“不仅是美国自己的旗帜,也是全人类的旗帜”,到一定时候,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将要转向美国来寻求那种奠定一切自由基础的道义力量”。 冷战时期,使命意识被进一步强化,杜鲁门宣称“美国已经负担起上帝先前安排我们承担的领导这一代人的任务”,还表示“应始终牢记美国指导世界走向和平的使命”。 冷战结束后,美国明确把建立资本主义一统天下和确保美国的领导地位视为神圣使命,因而加紧对外输出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认为“一个理想的世界是:所有国家都有自由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永远忠实于社会正义和人权。”
二、源于宗教的“美国例外论”
“美国例外论”来源于美国人是上帝的特殊选民的信念。“上帝的选民”这一概念来源于基督教的《旧约全书》,指上帝挑选以色列民族为自己的选民,拯救他们脱离埃及法老的奴役。后来“上帝的选民”所指的对象变成了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脱颖而出的清教徒。新教信徒认为上帝以其绝对的意志对世人进行挑选,被选中者就是上帝的选民,其他则为弃民。
赫尔曼·梅尔维尔曾写道:“我们美国人是独特的选民——我们时代的上帝的选民;我们肩负着作为世界自由的避难所的责任。上帝从我们的民族中预先确定了伟大的事情,人类也从我们的民族中期望着伟大的事情;我们在我们的灵魂中感受到了伟大的事情。其他民族一定会很快落在我们的身后。我们已经对自己怀疑得够久了,我们确实怀疑政治救世主是否已经降临。而他已经降临到世间,并和我们结为一体。”
因此,美国人有一种独特的自我意识:美国人是上帝的特殊选民。美国人肩负着一种历史的使命,要给世界带来更大的光明和更美好的未来。由此,美国例外论也深入了美国人的灵魂,以它为中心,形成了被广泛接受的关于美国世界作用的看法:即美国不同于其他国家,它更加有道德、独立、宽宏大量、民主,在各个方面有很高的思想。美国是光艳夺目的正直榜样,它将领导世界各地的人民向往美国的幸事和优势,最终采取美国的价值观和体制。 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美国一直把自己当作世界的楷模,认为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好的价值观和制度,并被赋予了特殊的使命,向全世界推广美国的价值观和制度。尼克松总统在1960年第一次竞选总统时就宣称,“一百八十年前美国来到世界上并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的自由,也是为了给全世界带去自由。”美国前任总统小布什也多次表示,“作为地球上最强大的国家,我们有义务帮助传播自由。对我来说,我们被(上帝)呼唤着这样做。” 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也明确指出,“美国将会始终为没有声音的人发出声音,捍卫那些受压迫的人,并担当除希望行使普世人权之外别无所求的人们的见证人。我们的《权利法案》在国内保护这些基本价值观,也指引我们支持在任何地方行使自己普世权利的人。……我们有幸获得自由,而它的一部分代价就是要为他人的自由起身奋斗。在我们庆祝人权日、权利法案日,以及人权周之际,让我们重新承诺将促进人权作为共同的事业和必须的道德责任。”
三、源于宗教的种族优越感及衍生的文化和制度优越感
美国人强烈的种族优越感也源于美国早期社会清教徒所崇尚的“天定命运”这一宗教观念。这种优越感后来又得到了物种进化论的依托。1859年,查尔斯·达尔文出版了《物种起源》这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他认为,自然界的每个物种都是为生存而互相残杀的受害者,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制约物种生存和进化的客观规律。在19世纪末欧洲达尔文物种进化论传入美国后,美国的“种族优越感”形成了一种理论,即“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优越论”。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哈佛大学教授约翰·菲斯克就是这一理论的推崇者,他指出:“经过自然选择,美国已成为优胜国家,已表明适合生存的美国人自然合乎逻辑地应统治弱者,即不适合生存的人。” 美国福音派教会联盟总干事乔塞亚·斯特朗则披着宗教外衣,更露骨地宣扬种族优越论。他在1885年出版的《我们的国家》一书中指出,“美国人是上帝的选民,是被上帝挑选出来领导落后民族的基督教徒。这个种族具有不可超越的能力,它的背后拥有一切数不尽的财富力量。我们应该希望它成为伟大的自由、纯正的基督教和最高文明的保存者。这个种族显示某些非常的进取特性,足以把它的制度传播于全人类,把它的统治扩大到整个地球。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有朝一日这个强大的种族会南下墨西哥、中美洲,兼并海上岛屿,席卷非洲和其他地方。谁能怀疑这场竞争的结果不是“适者生存”呢?
而19世纪美国的教育模式也使“种族优越论”得到普及和强化,并进而发展为文化优越感。当时的教育模式共分三种形式,即正规教育、宗教体验和辅助教育。
在19世纪30年代,美国著名教育家,人文主义者威廉·麦古菲编撰了一套美国正规教育的教材,全称为《麦古菲读本》。在读本中,麦古菲强调一个真正的美国人应是一个新教徒而不是罗马教或犹太教徒。这种正规教育模式宣扬了一种“美国至上”的思想,强化了一个“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至上”的意识 。
19世纪美国教育的另一种模式——宗教体验则从宗教角度使“种族优越论”社会化。从19世纪起,新教一直占统治地位。新教通过宗教形式告诫人们,世上只有“黑色和白色之分”,没有“灰色”。“黑色”代表“罪恶”,“白色”代表“圣洁”,“灰色”则是我们所讲的“中庸”。这就是19世纪的宗教文化,它用含蓄的手法告诉人民,只有美国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文化为“圣洁至上”的“白色”文化。这种宗教文化使美国人的思维趋于简单化,因而,当他们运用自己的文化价值观去审视外部世界时便产生了文化冲突。
辅助教育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美国教育的另一种形式。辅助教育的机构称作肖托夸夏季教育集会(Chautauqua) 。从1890至1920年,“肖托夸”为美国边远地区编制了教育节目,每周巡回播放一次。这些节目为边远城镇的人们提供了观摩外部世界的机会,但节目的编排和播送的内容并未忠实地反映外部世界的真实情况,相反却着力强调美国的社会价值观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价值观。“肖托夸”促使美国人深信,盎格鲁-撒克逊文化是美国核心文化,由此文化外延出的美国文化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化。
美国的这些教育形式限制了美国人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规范,使得美国人认为自己的文化至上,对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之外的其他文化缺乏正确理解,对其他民族的文化、价值和宗教缺乏包容心。
此外,美国人还有强烈的制度优越感。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共和制的资本主义国家,有一套完整的美国式的民主制度。这一制度确实为其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建国以来,美国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社会动荡和非法的政权更迭,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就其产生的时代背景而言,美国的政治制度是进步的;与当代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美国式的民主制度是比较完善的。
政治经历的顺利和成功,使美国人深为自己的制度而得意,认为美国的制度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才终于发现的维护民主政治的唯一合理政治形式,是维护社会秩序同时兼顾道德、公正、自由、平等、博爱的最佳政体。依靠这样的体制,美国注定会繁荣并发展成为一个自由帝国。在美国人的观念里,美国是世界上最好的国家,美国的政治体制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制度。他们认为“实践及发扬民主自由是美国与众不同的根源”, 自诩美国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事件”,美国是“全世界政治再生”的天然代理人。独立宣言“注定覆盖全球的表面,它一举推翻了建立在征服之上的所有政府的合法性,它扫除了堆积数世纪奴役状态的全部垃圾”。 “民主制是国家生活的最完美形式”,美国有“公正且巩固的共和政府”对全世界所有人民将是“活生生的标杆及模范”。 克林顿也宣称,美国“是自由的灯塔、民主的堡垒,是世界上自由能给人们带来的前景的活生生的例证”。 由于抱着这种妄自尊大的政治优越意识,美国总是习惯于用自己国家的价值观来衡量世界其他国家,把没有实行美国式政治制度的国家视为专制和不民主,企图把美国式的自由、民主和价值观输出到这些国家,干涉其内政,强迫其移植美国式的民主制度。
综上所述,美国输出其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的背后有着根深蒂固的宗教根源。对于美国输出其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的信念来说,源于宗教的天命意识和使命感、根深蒂固的“美国例外论”、强烈的种族优越感及由此衍生而来的文化和制度优越感都发挥了重要影响,成为美国长期、一贯地热衷于输出其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的深层原因。
(罗艳华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