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领域唯一专业网站

李世安:价值观与人权

2014-11-26 13:34:16来源:中国人权网作者:李世安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价值观和人权观都是上层建筑领域的概念,属于道德范畴。所谓价值观,是人们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选择态度,具体地说,它反映一定主体的利益、需要、心理和行为取向,是人们用以衡量事物的价值、评判事物的好坏并且决定对其态度的内心标尺。对于个人来说,它是内心深处最重要的信念、信仰和理想的总和;对于国家、社会而言,是意识形态的实质与核心内容。 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人权观。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共同的价值观与人权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观这一范畴不是抽象的,而是有特定社会属性的观念。一切已有的价值观,归根结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在人类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他们所处的实际社会关系中,吸取自己的价值观。

  马克思主义还认为,资产阶级的人权观是由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决定的。资产阶级的价值观,是捍卫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的观念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因此资产阶级人权观,也是个人主义的。关于为什么资产阶级的价值观是私有的,而资产阶级人权观是个人主义的,马克思有过精辟的论述。马克思说,资产阶级人权中最基本的权利,就是私有权。而私有权,是个人主义的权利。马克思还一针见血地指出:资产阶级的权利,“就是自私自利的权利”,并“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础”。 

  西方个人主义价值观和人权观并非凭空出世、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自古就有、一成不变的,它是随西方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在古希腊罗马时期,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并不占主导地位。希腊罗马是一个农业社会,需要集体的力量才能生存。更由于城邦制与奴隶制的需要,奴隶主阶级为了侵略扩张,需要团结一致对外。因此,希腊奴隶主与罗马奴隶主的价值观与人权观中所表现的个人主义价值取向并不突出。相反,这时希腊罗马人的价值观与人权观,还带有某种“集体主义”的色彩。只不过这种“集体主义”,是奴隶主阶级的集体主义罢了。

  当日尔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日尔曼人是农牧民族,不像农耕民族那样要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生存,他们只要靠个人奋斗,就能生存。日尔曼人在辽阔的草原上放牧,需要个人的奔放激情与适应自然环境下生存的能力。因此他们讲究单打独斗,个人主义非常严重。日尔曼人征服西罗马帝国后,把个人主义带入西方主流社会,并形成了西方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

  欧洲进入封建社会后,个人主义价值观开始发展。例如封建欧洲的骑士制度,就提倡个人主义的骑士精神。所谓骑士精神,就是以个人主义为中心,以骑士个人的力量,保卫封建制度。在欧洲封建社会,封建主拥有大量土地与特权。于是土地和特权,成为价值评断的标准。谁拥有土地与特权,谁就有价值,谁就有人权。谁拥有的土地与特权越多,其价值越大,拥有的人权就越多。

  封建欧洲的个人主义非常盛行,为了个人利益,需要维护家庭、家族和王朝的利益。在个人主义的驱动下,封建主对农奴残酷剥削,并且到处发动王朝战争,进行领土兼并。而封建欧洲的农奴,挣扎在死亡线上,根本不可能与封建主有相同的价值观与人权观。因此,在欧洲封建社会,并不存在封建主与农奴共有的价值观,农奴也不享有封建主的“人权”,因而不存在“普世价值”与“普世人权”。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西方资产阶级的价值观,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以个人利益为中心,而拜金主义以金钱为价值标准。在资产阶级看来,个人有钱,就有价值。恩格斯说,由于资产者的统治,“金钱决定人的价值”。 由于金钱价值观的左右,资本主义的人权观也就打上了金钱的烙印。有钱,就有了“人权”,“钱权”决定人权。在这种情况下,人权就变成了“钱权”。

  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这个问题时写到:“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钱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热忱、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 马克思还把资产阶级的私有权,称为“自私自利的权利”。 这就充分说明了拜金主义价值观的个人主义性质。

  由于价值观不同,不同的阶级判断价值和是非的标准当然不同,喜、怒、哀、乐也不同。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石油大王哪有北京拾煤渣老太婆的辛酸,就已经非常形象地说明了价值观和人权观具有的阶级性,说明了不同社会阶级和阶层的人不可能有共同价值观,也不可能享有共同人权的道理。

  资产阶级的道德家和人权学者明明知道这些道理,为什么还要鼓吹“普世价值观”和“普世人权观”呢?答案非常清楚,为了西方资产阶级的利益。

  事实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在鼓吹“普世价值”和“普世人权”的。他们也有不鼓吹“普世价值观”和“普世人权观”的时候。是否要鼓吹“普世价值”和“普世人权”,需要视情况而定。“普世价值”和“普世人权”也有休息的时候。例如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各资本主义国家都在鼓吹仇恨和报复,民族主义和沙文主义盛行。对资产阶级而言,在这种时候,是万万不可宣扬“普世价值观”和“普世人权”的。否则,如何发动战争,如何能号召人民去杀人?于是资产阶级就把“普世价值”和“普世人权”收了起来。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在冷战结束后,西方为了向外扩张,颠覆和破坏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就祭起了“民主”、“自由”和“人权”的法宝,攻击不同价值观和实行不同人权政策的国家和政权。资产阶级的“普世价值观”和“普世人权”已经休息够了,该出笼了。在捍卫“人权”的旗号下,美国开展了人权外交,还高唱“人权高于主权”,进行“人道主义干涉”,把人权当成了一种侵略政策的工具,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人权”已经失去了其纯洁和神圣的性质,变成了丑陋巫婆手中的扫帚。

  从这个观点看问题,不难发现,“普世价值”观和“普世人权”观具有明显的侵略性和功利性。西方处心积虑宣传“普世价值”观和“普世人权”观,是包藏祸心的,“普世价值”观和“普世人权”观就不仅是一个简单传播道德价值标准的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西方政治和经济利益的问题。中国绝对不可以接受西方的价值观和人权观。

  西方的价值观与人权观与中国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与人权观,在本质上是两回事。邓小平同志对此曾经进行了精辟地论述。在对中西方人权观的不同进行论述时。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什么是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所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 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观点,可以认为,什么是中国的人权呢?中国的人权是社会主义的人权。这种人权是集体主义的,是多数人的人权,是全国人民的人权。

  有人认为,既然西方的价值观与人权观不好,那么中国古代的人权观怎么样?中国古代的价值观是集体主义的,不就应该加以继承吗?这种观点,也是不正确的。中国古代价值 观,并不是“集体”的,而是统治阶级的。中国古代“集体主义”价值观认为,“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在国家和社稷面前是微不足道的”。 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国以封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三纲五常为价值观的核心,以服从于朝廷和家族的利益为价值观的基本原则。在这种情况下的中国人权观,就是封建主义的人权观。旧中国人分三六九等,等级分明,各等级享有的权利各不相同。中国古代的人权,就是统治阶级的集体人权,而非劳动人民的集体人权。

  中国共产党从一成立开始,就是为了实现中国人民的价值,争取中国人民的人权而奋斗的。在旧中国,由于广大人民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与剥削,根本就没有价值和人权可言。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闹革命,推翻三座大山,实现人民大众的价值,争取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的权利。解放后,更努力为此而工作。

  解放初期,需要巩固人民获得的人权。由于剥削阶级还存在,被推翻的反动统治阶级不甘心失败,还在反对新生的人民政权,因此需要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实现广大人民人权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当然,改革开放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的价值观与人权观自然也会发生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些变化,是在新形势下,围绕为人民服务和如何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人民的权利而变化。因此,中国的价值观与人权观的变化,根本就不是中国古代价值观和人权观的回潮,而是一种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新发展。

  中国目前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阶段,因此中国现阶段的人权建设,就需要以现阶段的价值体系为指导。目前中国的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这四方面的内容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的内容是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统一的,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根据中国的情况,把马克思主义结合中国革命实践的需要而提出的科学而具有生命力的价值体系。要树立正确价值观和人权观,搞好中国人权事业的建设,就必须认真学好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李世安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