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宪法原则,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更是一种新的社会文化。平等和非歧视原则是人权法的基础和核心。何为平等?何为歧视?不同时代、不同社会条件下,人们有不同的解读和理解。这种关于人权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形成一种权利意识和权利文化,影响着人权的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制定、修订和完善保障人权的法律只是一个相对容易的环节,改变社会文化,形成尊重人权的社会共识和社会行动,是更为重要、更为关键也是殊非易事的任务。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文化离不开人权教育,人权教育面向政府官员、执法和司法人员以及其他各行各业的所有人。同时,关于教育,古今中外的一个共识是,最有效的教育应该是“从娃娃抓起”。将人权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意义重大。人权教育绝不仅仅是专门设立一门人权课程或者编写一本人权教材,更重要、更有效的做法是,将人权教育的精神和内容融入到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融入到各个课程当中,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两个方面体现人权的精神、原则和内容。
中小学人权教育的重要方面是教材建设,教材可以直接传授人权精神和内容,更应该以多种形式、在细节中间接传递或者体现人权。比如,教材中的插图是不是体现了男女平等原则,插图中的男孩、女孩数量及比例是不是大致相当。
广义的教材,包括重要的教辅材料。商务印书馆是中国的著名出版社,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现代出版业的开始。100多年来,它逐步发展成为现当代重要的出版和文化机构。现在,根据国家设定的教育标准,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成套的“新课标必读名著”,意义非凡。其中叶圣陶先生所著的童话集《稻草人》是其中一本。①
叶圣陶
叶圣陶(1894—1988年)是中国著名作家、教育家、编辑家、文学出版家和社会活动家,是中国儿童文学的奠基人、中国现代童话创作的拓荒者。他和他的作品对于中国教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童话集《稻草人》是叶圣陶的代表作之一,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现在出版的这一版本收录的是他上世纪20、30年代的作品。
笔者在高度评价童话集《稻草人》的同时,也对其中一篇作品深感忧虑。因为,从我们今天的人权视角来看,它并不能传递正确的人权观念。因为它是“新课标必读名著”中的篇章,所以这种忧虑尤其令人不能释怀。本文即从新的保障残障者人权的角度对这篇题为《瞎子和聋子》的童话进行分析。
通常中文的正式场合,我们使用的术语是“残疾人”,包括联合国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国的《残疾人保障法》、中国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等。我们遗憾地发现,我们的语言是在指称残障者这个群体时总是陈旧和歧视性的。叶圣陶先生的文集《稻草人》中有“瞎子”、“聋子”、“跛子”、”残废”的用语,生活中我们还能听到“瘸子”、“哑巴”、“畸形”、“神经病”等以身心功能上存在的问题来指代整个人的情况。“残废”一词的偏见和歧视意味特别明显,“残疾人”这一官方用语也在字眼上透出“病人”的意味。我们实在难以找出一个客观中立同时又包含平等和尊重含义的新词。相对来说,我国台湾地区法律中所使用的“残障者”一词负面意味少得多,也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本文中“残障者”与“残疾人”具有同样所指。②
一、《瞎子和聋子》的基本内容和宗旨
瞎子和聋子
故事之后,出版社的编者加上了“成长启示”:“文中说:‘无论什么人总觉得自己最苦,人家都比他快活。可是到了人家的境地,仍然觉得世界上最苦的是他自己。’这就告诉我们:要摆正自己的心态,正视自我,不要人为地放大自己的不幸与不足。” ③
可见,这篇1922年4月10日刊于《儿童世界》第3卷第1期的童话,宗旨不在于写残障者权利问题,只是借两位残障者讲故事,说明一个道理:要立足现实,正视现实,不要此山望着那山高,不能客观地认识自己。
时至今日,我们再看这篇故事,却不得不关注其中涉及的残障者形象以及残障者人权观的问题。
二、文中对残障者的歧视性描述
(一)两个残障者的出场
《瞎子和聋子》的开篇是这样写的:“一处地方住着两个残废的人。大家说他们俩很可怜,他们俩也自以为很可怜……”④
文中对瞎子的描述不乏饥讽,描写瞎子的语句是:“他是原先有眼球后来瘪了的,还是原来就没有眼球的,大家没法知道。只见他两条眉毛底下乌溜溜的两个圆坑,陷得很深,要是他朝天躺着,可以倒两杯水在里头。”⑤描写聋子的的语句是:“他的容貌同平常人一样,可是人家一同他谈话,他就露出破绽来了。他看见人家的嘴朝着他动,就把耳朵凑过去,右边的耳朵听不见,转过头来用左边的耳朵听,还是听不见。这当儿他的嘴不自觉地张开了,眼梢起了无数皱纹,脸上似笑非笑的,显出一副尴尬模样。”⑥
在该文中,不仅有对残障者的挖苦,还写有残障者自身的自卑和自怨。其中关于瞎子这样写道:“他十分羡慕有眼球的人,更加怨恨自己的残疾。他说:‘……我是世间最苦的一个了,不如一只青蛙一只飞蛾……’” ⑦关于聋子的写法是:“他十分羡慕耳朵不聋的人,更加怨恨自己的残疾。他说:‘我是世间最苦的一个了,不如一只蝴蝶一条小鱼……’” ⑧
(二)两个残障者的遭遇
在两个人找到了神奇的风车,实现了残疾对调之后,文中原来的瞎子叫新聋子,原来的聋子叫新瞎子。结果,新聋子面对的是周围人的嘲弄,以至于他想:“没想到世界人有这样叫人受不了的笑容!他们这样笑无非表示他们是健全的人,幸福的人,所以值得骄傲。难道我们这样的残废的人,不幸的人,就应该感到羞耻么?”⑨可惜,叶老没有顺着新聋子的质问往下走,而是描写他们如何落荒而逃,为自己对调的想法和行为承担可笑的后果。
新瞎子也没例外,面临的是同样的处置和待遇:“这时候,新瞎子已经听见这些人在说些什么了,这在他是新鲜事儿,所以听得格外用心。这些人用俏皮的声调取笑他们俩说:‘真是奇闻,瞎子变成聋子,聋子变成瞎子,可是总逃不了是个残疾!你看,一个牵着一个,攒着眉头,侧着耳朵!多丑啊!’” ⑩
在描写新瞎子的不幸时,文中也顺带挖苦了一下老年人:“他听见有好多人在喘息,而且都是老年人。吁吁的呼气,好像一下一下地在挤许多已经破了的皮球,还夹着彼此响应的咳嗽声。”(11)
(三)两位残障者的结局
初始的不幸并没有结束。新聋子在文中第二次出现了令人振奋的话,他对新瞎子说:“不要互相责备吧。咱们的快乐就在咱们的希望里边。只要往前走,希望你能听见可爱的声音,我能看见可爱的事务。”(12)如果这是一个全文的一个转折,或者也是作者的态度,就是非常好的事情了。可是,这句话并不体现全文的宗旨,该文要说明的只是不满足、不接受自己的现状、对调成别人的状态后仍然会是最惨的。因此,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作者给他们安排了又一次视觉和听觉上的刺激和打击,让他们耳闻目睹生猪被宰的悲惨。
故事最后一句是:“他们凄惨地站在那里。新聋子掩住了刚能看见的眼睛,新瞎子掩住了刚能听见的耳朵。两个人都不敢放手,永远不敢放手,因为神异的风车不能帮助他们恢复原状了。”(13)
这就是结局。两个本已不幸的,陷入绝望的凄惨的境地。关键是,对于原来的状态,两个残障者主观感受是不幸、是不满;对于新的状态,虽然有所得,亦有所失,仍然是不幸、是不满,甚至似乎是更加难堪、更加难以接受。这样传递出来的信息就是,残障者以自己的能力上、器官功能上的不足为不幸,甚至是难以改变的不幸。同时,作为第三方的作者又向读者、特别是中小学生们传达什么信息呢?同样,残障终归是一种不幸,是可悲、可怜、凄惨的。
(四)书中插图
笔者看到的商务印书馆的这个《稻草人》版本中配有插图,而且同样的图分彩色和黑白出现两次。画面上,新聋子和新瞎子弓身弯腰,形象尴尬、猥琐、凄惨、惶恐,而围观他们的人则是行正站直,五官端庄、健康、阳光。这是什么样的对比?
彩图底下所配的文字是:“新聋子、新瞎子走到哪儿,哪儿就引起一阵纷扰。这些人对他们俩指指点点,脸上现出轻蔑的笑;嘴唇都在动,说的都是些嘲弄他们俩的话。周围都是奚落的脸色。聋子拉着瞎子,瞎子推着聋子,他们俩一个推一个,跑得马一样快。”(14)
以上种种,都是对残障者的歧视的写照,这同时又是歧视产生的对残障者进行污名化的实例。这种歧视现象在生活中并非罕见,在作者所处的年代就更是如此了。但是,这些出现在今天的“新课标必读名著”中,如果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则可能传递一种针对残障者的歧视性的文化。
三、新的残障者权利观
人与人,在外貌、性格、健康状况、社会背景和人生经历等许多方面,会有种种的不同。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他们的人格和固有的人的尊严。
残障者因为自己的健康状况,可能会有一些不便,与所谓的健康标准相比,会有差距,但是残障者并不需要与他人或者这样的健康标准进行比较而存在。他们可以有自己的价值观、健康标准,可以自己适应周围的环境,同别人一样自尊、满足、建立人际关系、与社会互动、正常地生活或者工作。一句话,他们也可以是常人。
因此,没有必要用一个统一的所谓健康标准或者残疾标准一概或者总是给某一个人群贴标签,使他们随时随处承受这种比较带来的不利,这种标签带来的不完整、不完美、不正常的刻板印象或者评价。
残障者在她或者他适应、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中,就是普通人,就是“达标”、完整、完美的正常人。他们不需要自卑和惭愧,不需要同情和安慰,他们与众人平等。同时,他们也不一定要通过“身残志坚”,来证明自己的成功、自己与他人“一样”。
笔者认为,归结起来,残障者人权观有以下几个基本内容:
首先,要将残障者当人看。每个人都有独立的人格,其人格尊严必须获得尊重。在这一点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这也是非歧视的根据,是所有残障者权利的基础和本原。因此,残障者是权利的主体,而不仅仅是帮助和救助的对象。
其次,要将残障者当常人看。残障者也有自己正常的生活,她或者他不需要通过与他人的比较来证明自己的完整性和独立性,除了个别权利的行使可能有困难以外,他们可能在绝大多数权利的享有和行使上与他人无异。因此,并不需要不必要地将他们隔离、区别对待,在教育、就业和生活等许多方面,应该尽可能地让残障者以融入的方式充分地参与。2008年9月6日,国际残奥委会主席克雷文在北京残奥会开幕式上的致辞说得非常好:“你将会发现,那些你本以为存在于世上的差别其实远非那么明显。”(15)
第三,要将残障者当残障者看,即基于残障者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便利。这种帮助和便利,与其他身心健康的“普通人”在必要时所需要的社会保障和帮助可以具有一样的性质,是国家和社会对于公民合法需求的一种保障和满足。
2008年生效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全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中国同年批准了这个公约,成为缔约国。它在序言的开篇即申明“回顾《联合国宪章》宣告的各项原则确认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和价值以及平等和不可剥夺的权利,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在序言的结尾时说“深信一项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利和尊严的全面综合国际公约将大有助于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改变残疾人在社会上的严重不利处境,促使残疾人有平等机会参与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
同样于2008年修订的中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中第二款规定:“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点明了残障者权利的基础。第一款正面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第三款从反面进行禁止性规定:“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残疾人权利公约》和我国立法体现了新的残障者人权观,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发扬光大的。我国法律中注意到了大众传播媒介的特殊作用,其实教育部门也是如此。
四、结语:消除对残障者的歧视
笔者实在不想苛责叶圣陶先生的权利观和他的文字,他是借着两位残障人说事,希望讲一个与残障人本身并无必然联系的人生中的道理。但是时至今日,实在不能让孩子们阅读的文字中体现这样的权利观,因此,借着叶老的童话,意在申明今天我们所主张的更为正确的残障者人权观,希望重塑权利文化,消除对残障者的歧视,实现人人平等的基本权利。
实际上,教育工作者已经致力于向学生传输正确的残障者人权观。比如,200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北大基础教育文库”之“新公民读本”。杨东平先生主编的《新公民读本(小学卷)》C册中,第二课是“同在一片蓝天下”,其中提到了我国目前生活困难的人群,其中包括残疾人。虽然书中提到他们多数人生活困难,但是没有传播相关的偏见或者刻板印象。配图中有盲童快乐读书的场景、残疾人参加就业招聘会和盲人快乐通过盲道的场景,还专门提供了一个实例,即198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开始使用具有盲文币值的货币,相关技术后来又被其他国家相继采用,说明国家和社会可以为残障者提供的关注和关爱。
残障者是我们社会不容忽视的成员,我们要尊重他们,关爱他们,让他们同大家一样生活和发展。为此,中小学人权教育中要有相关的教育内容,传播正确的残障者人权观。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注释:
①闻钟主编、叶圣陶著:《稻草人》,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②英文中同样面临这样的困难,也许说明新的人权观面临的挑战是世界性的。一般认为,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要比 disabled persons 的措辞更为中性。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英文版就使用了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这个措辞。
③叶圣陶:《稻草人》,第105页。
④叶圣陶:《稻草人》,第95页。
⑤叶圣陶:《稻草人》,第95、96页。
⑥叶圣陶:《稻草人》,第96页。
⑦叶圣陶:《稻草人》,第96页。
⑧叶圣陶:《稻草人》,第96页。
⑨叶圣陶:《稻草人》,第101页。
⑩叶圣陶:《稻草人》,第101页。
(11)叶圣陶:《稻草人》,第103页。
(12)叶圣陶:《稻草人》,第104页。
(13)叶圣陶:《稻草人》,第105页。
(14)叶圣陶:《稻草人》,彩页图5。
(15)《国际残奥委会主席克雷文在北京2008年残奥会开幕式上的致辞》,引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