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权保障中国梦蕴含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质,铭刻着中国近现代历史的深刻印记,体现了中国政府的人权主张。它立足于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有着不同于西方人权模式的独特潜力,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辉煌成就。
一、人权保障中国梦的历史背景
“人权”概念是随着人类自我意识的觉醒、现代社会文明的形成而逐渐产生和不断演变的。作为一定社会和历史的产物,人权的核心要义天然地带有国家、民族、历史、文化、经济的烙印。因此,认识人权保障中国梦,就要从中国国情出发。特别要看到,中国是有着悠久文明的国家,是经历了深重苦难的国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只有从这些方面入手,才能对人权保障中国梦进行科学、准确和全面的理解把握。
人权保障中国梦蕴含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质。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几千年历史涵养滋润的传统文化,必然深刻地影响当代中国的人权观念和人权发展道路。比如,传统儒家思想倡导“仁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天下为公”、“礼之用,和为贵”,无不体现了尊重他人、重视集体、注重人的生存和发展等民本之道、社会稳定之道;“四海之内皆兄弟”,“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世界”思想,体现了推崇和合的社会观;“据法听讼,无有所阿”,表达了依法办事的理念;“天人合一”、“天人感应”,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等贵贱,均贫富”,则体现了追求平等的精神等等。这些独特而悠久的文化理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也使人权保障中国梦在文化背景上蕴涵了丰富的传统因子。
人权保障中国梦铭刻着中国近现代历史的深刻印记。在工业革命发生前的几千年时间里,中国的经济、科技、文化曾对人类文明做出了重大贡献。但进入近代以后,由于封建统治的腐朽,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列强入侵,割地赔款,主权丧失,社会动荡,人民生活极度贫困,国家民族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内无人权、外无国权”。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的生存、安定和发展,进而实现民主、自由和普遍的人权,成为摆在整个中华民族和每个中国人面前的头等大事。为此,中国人民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无数仁人志士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探索。这一百多年的特殊历史,决定了中国属于人权领域的后发国家,决定了中国的人权事业要经历一个逐步发展进步的过程,也决定了生存权、发展权在人权保障中国梦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人权保障中国梦立足于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中国在实现现代化的道路上,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仍然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起步晚,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很突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全世界仅排八十位左右,居民人均收入等指标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总体上讲,人民生活刚刚进入小康阶段,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只是初步建立。全国每年城镇新增劳动力有1000多万人,数亿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和落户城镇,有8500多万残疾人需要予以特殊保障。①全国还有14个连片特困地区,有592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②因此,中国人民更加渴望过上富足安康的生活,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谐稳定局面,更加懂得实现和保障人权既是应尽的国家义务,也是国家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必然结果。
二、人权保障中国梦的基本内涵
从上述历史背景出发来解读人权保障中国梦,可以发现它具有以下基本内涵:
第一,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在发展中国家,生存权、发展权应受到优先重视,因为“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没有生存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③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进而全面促进各类人权的发展。
第三,强调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相结合,主张个人人权是集体人权的基础,集体人权是个人人权的保障。同时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④
第四,坚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一致性,通过国家权力使人民的应有权利变为法定权利,使法定权利变为实际享有的权利,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个人和社会的自由。
第五,主张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六,主张人权首先是各国国内管辖事项。在承认人权普遍性的同时,强调各国政府和人民有权在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过程中确立本国的优先事项和实施方式。反对搞人权对抗,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国际霸权主义,坚持在有效维护国家主权的前提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人权问题进行对话,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
三、人权保障中国梦与西方国家人权发展理想的异同
毫无疑问,各国人民的人权追求具有共性。这基于人们对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个人自由发展的美好向往;基于在实践中面临的共同问题;基于人类的共同利益产生的理想和需要,是“追求所有人的美好目标”,⑤为全人类共同享有。从这个意义上讲,中西方人权发展会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比如,对平等和自由的追求,对公平和正义的崇尚,对民主和法治的探索,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等等。再比如,人们所有的权利都应平等地享有,人们要在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条件下获得生存发展、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些都是人权的核心价值,也是人权保障的基本内容,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在这些方面都能达成基本共识。
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和西方国家对人权的共同认识体现在诸多人权文献和为保障人权所作的努力之中。英国《权利法案》、美国《独立宣言》和《人权法案》、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是西方国家人权发展的代表性文件;中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当代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人权文献;⑥《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其他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则是联合国最重要的人权文件。从这些文献中,都能看到人权发展的共同之处和各国作出的积极努力。就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来说,中国代表张彭春曾直接参与该文件的起草制定,⑦该宣言本身就是“全世界各个民族国家代表的不同观念会通的结晶”,“体现了不同文化会合变通的精神”。⑧这个宣言第一次在国际范围内系统提出了人权基本内容和奋斗目标,“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⑨其主张和规定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赞同。
然而,由于各个国家民族文化传统、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政治制度以及发展水平的不同,各个国家在具体的人权实现方式、各项权利发展顺序、人权保障的条件和手段等方面往往有不同的侧重和明显的区别。中西方人权理想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不同的历史背景。西方新兴资产阶级在文艺复兴、工业革命中,反抗的是压制个人的封建专制制度,强调的是个人权利、政治权利,目的在于以人权对抗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君权、神权和等级特权。而近代中国面对的是“三座大山”的压迫,不实现民族独立和解放,根本谈不上个人人权,因此逐步走上了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与争取个人自由权利并举的人权发展道路。
二是不同的文化传统。西方文化关注人的自然属性、个人性、利己性以及个人与他人的分离性,可称为“个体本位”。它比较强调追求私有财产和个人权利。而中国传统文化在关注个体人的同时,较多地关注人的社会性、道德性以及个人对他人的依存性,是一种“集体本位”。它强调人与人的相互联系,崇尚扶贫济弱、尊老爱幼、以天下为己任的集体人道主义,把个人成全他人、集体和社会视为美德。
三是不同的权利侧重。西方人权观往往把权利和义务分离,强调政治权利和公民的个人权利是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人权,并宣扬“普世人权”、“人权高于主权”。而在中国看来,人权的内涵不仅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既要重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又要重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同时,特别强调保护人权是主权国家的政府所必须承担的责任。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历史差异决定了不同的人权理想和发展道路。中国积极探索人权保障中国梦的实现方式,已经走出了一条以经济和文化为基础,以国情为依托,以法治为保障,以协调发展为方向的人权发展道路。它不迷信所谓“西方标准模式”,不仅尊重人权价值理想,而且重视人权在中国现实条件下的有效实现。它符合中国实际和中国人民的愿望,并被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府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实实在在、全面均衡地发展和保障了人权,使人权保障中国梦在实践中取得了辉煌成就。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经济权利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文化权利的保障形式更加丰富,社会权利保障更加公平,环境权利保障日益加强。这些努力获得了世界范围的赞誉和肯定。
四、人权保障中国梦的实现路径
“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被中国政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与这一目标相一致,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战略举措,为人权保障中国梦提供了实现途径。
中国政府正在通过深化改革,不断从制度层面入手,用政策与法律的力量,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努力把尊重和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以及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的权利,逐步转化为更加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科学规范、有效运行的体制机制安排,最终通过制度优势,彰显中国特色人权保障体系的制度魅力。
在经济和社会权利方面,中国提出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⑩伴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财政能力的不断增长,国家将持续增加扶贫、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公民的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实现程度必将稳步提高。
在文化权利方面,中国提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强调要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11)可以预见,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文化生产力将不断解放和发展,全民族的文化创造活力将不断激发,人民的社会文化生活会更加多彩,文化权利将进一步丰富。
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中国坚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12)按照这一思路,通过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丰富和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各项权利必将不断得到扩展,人的全面发展将从理念逐步变为现实,中国社会也必将更加充满活力。
总之,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我们相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人权事业必将呈现更加美好的图景,人权保障中国梦必将迎来更加光明的未来。
(作者系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注释:
①习近平:《在布鲁日欧洲学院的演讲》,载《人民日报》2014年4月2日。
②数据来自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
③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人权状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
④刘海年:《新中国人权保障发展六十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100页。
⑤朱穆之:《追求所有人的美好目标:人权》,载《人权》杂志2002年创刊号。
⑥董云虎:《人权大宪章》,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0年,第13页。
⑦崔国良:《张彭春年谱》,载《张彭春论教育与戏剧艺术》,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708页。
⑧刘海年:《新中国人权保障发展六十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153页。
⑨《世界人权宣言》,董云虎:《人权大宪章》,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0年,第152页。
⑩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6页。
(1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8页。
(1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