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保障人权,必须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
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今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种比较突出的现象。它是借宗教形式(旗帜、话语、标志、外衣等),煽动某些群体的极端主张、狂热行为,破坏社会稳定,以图达到其罪恶目的。
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但往往是宗教的异化物,是对原有宗教的歪曲、亵渎、糟蹋,它的目的、思想主张、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心理情感都不在原有的宗教范畴,它破坏原宗教的尊严和权威,但依然打着宗教旗号,在信仰上极端化、行为上狂热化,把宗教政治化、组织诡秘化,来为其罪恶目的服务。所以,宗教极端主义已不再是宗教本身,而是宗教蜕变的异化现象。
本世纪以来,宗教极端主义空前活跃,它与恐怖主义相结合,给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威胁。 恐怖主义往往以宗教极端主义为支撑,以“圣战”为旗帜,以宗教狂热为煽动和组织群众的手段,很快发展壮大。他们在穆斯林世界蒙蔽和裹挟不少信徒和支持者,有巨大的财源,在全球织起了一张恐怖活动网,成为人类的死敌,人权的克星。
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不属于某个民族,是人类的公敌,也是一切宗教、一切民族的公敌。
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我们要挺身而出。
深受其害的,不仅是被他们凶狠砍杀的无辜群众,不仅是被他们骤然破坏的和谐安宁,更是被他们所冒充、亵渎、糟蹋的宗教。暴恐分子如此恶毒、残暴、凶狠地反人类、反社会、反宗教,竟然打着“宗教”的旗号!哪一个宗教不向往和平珍爱生命?哪一个宗教会蛊惑信教群众煽动仇恨杀戮?伊斯兰教的“伊斯兰”,是阿拉伯语的音译,本意就是“和平”。《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宗教极端主义根本就不是宗教。但不幸的是,它偏要打着宗教的旗号冒充宗教。
其实这种现象,世界比比皆是。2000年《世界宗教与精神领袖千年和平大会宣言》指出:“我们的世界被暴力、灾难、战争和各种毁灭行为所破坏,而这些行为常常被说成‘以宗教的名义’。”怎么办?宗教界应当“以宗教的名义”站出来,不仅要洗刷这种泼在宗教头上的污水,更要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思想。
深受其害的,更是他们所冒充的穆斯林。穆斯林应当勇敢站出来,不仅要撇开这种栽在自己身上的恶名,更要和各民族兄弟加强团结、并肩战斗,合力痛打豺狼。2014年4月30日新疆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爆炸案发生后,11名维吾尔族大学生拍案而起,发表《我们,不会再沉默》公开信,强烈谴责暴恐分子滥杀无辜的罪行给各族同胞带来的无尽痛苦和沉重灾难,呼吁“维吾尔同胞勇敢地站出来,抵制邪恶极端,与极端思想作斗争。”
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我们要同仇敌忾。
宗教极端主义分子制造暴恐,绝不是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但也与民族、宗教问题有些关联。我们要悉心体察民族、宗教、社会、经济、政治问题的区别与联系。
从世界史看,宗教往往使一个民族具有某种凝聚力,而民族又往往使某种宗教具有生命力。民族借助宗教张扬其个性,宗教利用民族扩大其影响。当一种宗教被某一个或某几个民族基本上全民族信仰时,会出现特殊的两重作用:一方面强化某个民族的凝聚力,成为民族神圣的旗帜;一方面强化狭隘民族主义和排它性,容易被黑暗势力所利用。当宗教极端主义与狭隘民族主义相结合时,就会产生很大的破坏力量。
维护和保障人权,要紧紧围绕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来进行。在发展方面,应抓住一个根本——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在稳定方面,应高举两面旗帜——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面对冒充宗教的穷凶极恶的宗教极端分子,更要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同仇敌忾,并肩战斗。正像中国一首家喻户晓的歌所唱的,“朋友来了有好酒,要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一副院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
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今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种比较突出的现象。它是借宗教形式(旗帜、话语、标志、外衣等),煽动某些群体的极端主张、狂热行为,破坏社会稳定,以图达到其罪恶目的。
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但往往是宗教的异化物,是对原有宗教的歪曲、亵渎、糟蹋,它的目的、思想主张、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心理情感都不在原有的宗教范畴,它破坏原宗教的尊严和权威,但依然打着宗教旗号,在信仰上极端化、行为上狂热化,把宗教政治化、组织诡秘化,来为其罪恶目的服务。所以,宗教极端主义已不再是宗教本身,而是宗教蜕变的异化现象。
本世纪以来,宗教极端主义空前活跃,它与恐怖主义相结合,给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威胁。 恐怖主义往往以宗教极端主义为支撑,以“圣战”为旗帜,以宗教狂热为煽动和组织群众的手段,很快发展壮大。他们在穆斯林世界蒙蔽和裹挟不少信徒和支持者,有巨大的财源,在全球织起了一张恐怖活动网,成为人类的死敌,人权的克星。
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不属于某个民族,是人类的公敌,也是一切宗教、一切民族的公敌。
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我们要挺身而出。
深受其害的,不仅是被他们凶狠砍杀的无辜群众,不仅是被他们骤然破坏的和谐安宁,更是被他们所冒充、亵渎、糟蹋的宗教。暴恐分子如此恶毒、残暴、凶狠地反人类、反社会、反宗教,竟然打着“宗教”的旗号!哪一个宗教不向往和平珍爱生命?哪一个宗教会蛊惑信教群众煽动仇恨杀戮?伊斯兰教的“伊斯兰”,是阿拉伯语的音译,本意就是“和平”。《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宗教极端主义根本就不是宗教。但不幸的是,它偏要打着宗教的旗号冒充宗教。
其实这种现象,世界比比皆是。2000年《世界宗教与精神领袖千年和平大会宣言》指出:“我们的世界被暴力、灾难、战争和各种毁灭行为所破坏,而这些行为常常被说成‘以宗教的名义’。”怎么办?宗教界应当“以宗教的名义”站出来,不仅要洗刷这种泼在宗教头上的污水,更要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思想。
深受其害的,更是他们所冒充的穆斯林。穆斯林应当勇敢站出来,不仅要撇开这种栽在自己身上的恶名,更要和各民族兄弟加强团结、并肩战斗,合力痛打豺狼。2014年4月30日新疆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爆炸案发生后,11名维吾尔族大学生拍案而起,发表《我们,不会再沉默》公开信,强烈谴责暴恐分子滥杀无辜的罪行给各族同胞带来的无尽痛苦和沉重灾难,呼吁“维吾尔同胞勇敢地站出来,抵制邪恶极端,与极端思想作斗争。”
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我们要同仇敌忾。
宗教极端主义分子制造暴恐,绝不是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但也与民族、宗教问题有些关联。我们要悉心体察民族、宗教、社会、经济、政治问题的区别与联系。
从世界史看,宗教往往使一个民族具有某种凝聚力,而民族又往往使某种宗教具有生命力。民族借助宗教张扬其个性,宗教利用民族扩大其影响。当一种宗教被某一个或某几个民族基本上全民族信仰时,会出现特殊的两重作用:一方面强化某个民族的凝聚力,成为民族神圣的旗帜;一方面强化狭隘民族主义和排它性,容易被黑暗势力所利用。当宗教极端主义与狭隘民族主义相结合时,就会产生很大的破坏力量。
维护和保障人权,要紧紧围绕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来进行。在发展方面,应抓住一个根本——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在稳定方面,应高举两面旗帜——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面对冒充宗教的穷凶极恶的宗教极端分子,更要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同仇敌忾,并肩战斗。正像中国一首家喻户晓的歌所唱的,“朋友来了有好酒,要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一副院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