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讯息
(2015年1月-2月)
(2015年1月-2月)
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环境公益诉讼是促进环境保护、制止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公民环境权益的重要制度。该《解释》主要对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跨行政区划管辖、同一污染环境行为的私益诉讼可与公益诉讼的同时起诉、减轻原告诉讼费用负担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日,最高人民法院还与环境保护部、民政部联合公布了《关于贯彻实施民事环境诉讼制度的通知》。
1月14日,国务院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改革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工作,切实保障贫困地区儿童生存和发展权益,实现政府、家庭和社会对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的全程关怀和全面保障。《规划》指出,我国儿童事业发展还不平衡,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4,000万儿童,在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规划》强调,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儿童的健康和教育,要从出生开始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实施全过程的保障和干预,编就一张保障贫困地区儿童成长的安全网,实现到2020年贫困地区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规划》明确,要重点围绕健康和教育两个儿童发展的核心领域,兼顾儿童福利和安全,实施好五方面任务。一是新生儿出生健康方面,聚焦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孕产妇营养补充、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等重点工作。二是儿童营养改善方面,推进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扩大婴幼儿营养改善试点范围、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补助政策等营养干预措施。三是儿童卫生医疗保健方面,实施儿童健康检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卫生服务、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发展任务。四是儿童教育保障方面,明确开展婴幼儿早期保教、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办好农村义务教育、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保障学生安全成长等政策措施,主要解决特殊困难地区的教育薄弱环节。五是特殊困难儿童教育和关爱方面,加强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的福利保障、特殊教育、救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1月20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形势下,政法机关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全国政法机关应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并讲话。
1月21日,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表示,要抓紧完善新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严格规范网上信访业务的受理办理,使信访群众感到网上信访好用管用,更多地变走访为“网访”。要全程跟踪满意度评价,从群众评价中查找问题,倒逼改进工作。要打破传统信访工作模式的封闭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行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全过程公开。
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央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无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该办法为切实保障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提出了一些新的具体措施,有利于确保死刑复核案件质量。
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2份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共分5个部分,包括: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其中,手机旅行预订以194.6%的年度用户增长率领跑移动商务类应用,O2O市场快速发展,成为引领行业的商务模式。我国互联网在整体环境、互联网应用普及和热点行业发展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近日通知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方案提出,试点在2014年底前开始,到2017年各试点将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2月5日,经李克强总理批准,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对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同奔小康作出部署。《意见》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就业增收,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机制。二是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三是加强和改进对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四是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2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意见》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2月15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这次改革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和改革边防出入境、交通、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和便民利民的政策性措施、制度性安排。其中,关于“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改革措施引发广泛关注。
2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2015年春节团拜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着重谈到,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他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新闻发布会。《意见》包括7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约11000字,是指导未来5年法院改革的重要纲领。《意见》提出今后几年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优化人民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意见》专门列出了“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作为近期司法改革的一项任务。其具体要求是:“彰显现代司法文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控辩对等诉讼理念,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落实律师在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10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促进司法公正、抑制司法腐败具有制度性意义。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会议还强调,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目的是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健全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这一制度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外部监督力量,改变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健全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机制,是对司法权力制约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完善。
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就农民工子女入学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刘利民表示,教育部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入学方面所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五方面:一是保障入学机会公平;二是保障教育过程公平;三是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四是扩大城镇教育容量;五是创新教育管理。
(冯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