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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中国自己的人权话语体系

来源:《人权》2015年第2期作者:付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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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在人权领域面临着两大层面的任务:对内,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动和促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对外,继续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人权交流与合作,为建立合理的国际人权秩序作出中国的贡献,并应对某些西方国家对我们的人权挑战。

  近年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进展,在国际人权舞台上的地位愈来愈重要,底气也越来越足。2014年底,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以下简称“国新办”)的主持下,我国完成了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105年)》的中期评估工作。特别是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为中国人权事业指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推动中国自身人权事业的发展,加强人权的国际合作,应对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国家的人权挑战,必须建构中国自己的人权话语体系。中国人权话语体系不是简单的概念创造,而只能在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指导下,在对我国人权发展实践进行盘点、总结、提炼的基础上,逐步建构起来。

  我们必须逐步确立中国在具体人权事务上的话语权。例如,要逐步确立有关西藏、新疆等地的人权状况的话语体系,逐步确立有关移民、农民、残疾人、家政工人等特殊群体的人权状况的话语体系,逐步确立民生发展的话语体系,逐步确立人权司法保障的话语体系,逐步确立涉及土地、家暴、犯罪、社区管理、执法、调解、互联网治理等人权内容的话语体系,等等。我们应当主要通过实证材料、具体数据等进行展示,让事实“说话”,然后进行凝练,逐步确立在具体人权事务上的话语权,最终形成完整的中国人权话语体系,从而增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在这方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责无旁贷,应当通过对党和国家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政策、制度推进与现实实践的学术解读,为逐步形成逻辑上自洽、理论上有说服力、实践上体现中国特色并有世界意义的人权话语体系做出贡献。

  在这里,我们就构建中国人权话语权的问题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供关注这一课题的学界同仁参考和批评。

  根据两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教育部与国新办在2011年和2014年分两批在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广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设立了8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一举措极大提升了我国人权研究、教育与培训的层次,促进了我国人权研究机构的建立与发展,增强了人权研究机构的组织化、实体化程度,改变了人权研究机构各自为战的局面。实际上,目前8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所从事的人权研究、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等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为国家人权战略服务的。建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本身就是国家人权战略的组成部分,也是建构中国自己的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织保障。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服务国家人权战略的功能,建议国家及时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设计,统合8家基地,形成合力优势,建立人权研究、教育、培训等层面的分工、合作与协同创新机制,发挥8家基地的区位优势,促进8家基地的特色发展和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与重复建设,共同致力于服务国家人权战略,提升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水平。

  按照2014年10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应当在人权领域尽快启动国家人权智库专家遴选工作,建立国家人权智库。智库以服务国家人权战略为宗旨,寻找中国人权问题的症结并提出解决方案,为中央决策服务。可采取各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推荐智库专家,国新办选拔与确认的方式,从人权宣传、人权话语与理论、人权实证调查、人权教育与培训、人权对外交流与合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经济和社会与文化权利、少数民族地区与特殊群体权利、国际人权的理论与实践、国际人权保障机制等不同人权领域遴选专家,构筑理论与实务、国内与国际、理念与制度有机结合的立体式国家人权智库。

  各个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可以按照具体分片区负责的方式,积极开展对国家公务人员的系统、长期的人权知识培训。多年来,中国各级公务人员一直在各自领域从事着与人权事务有关的工作,为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进行着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从全体公务人员来看,对人权概念“过敏”的现象还大量存在。要彻底改变“做人权事业”却不讲人权故事,“做得多”却“讲得少”或“不敢讲”的局面,就要让广大公务人员对人权概念“脱敏”,大胆地讲“人权”,理直气壮地讲“人权”。建议将人权培训纳入公务人员年度培训规划,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并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外事、宣传、宗教、政法等重点领域及相关人员等的人权培训工作。

  在人权的学校教育方面,尽快制定教育系统内的人权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在各级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及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推广人权知识,编写不同类型的人权教材,组织推广各种类的人权视频公开课,使接受学校教育者能够树立正确的人权观念,推动人权的学校教育与普及工作。同时,国家应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人权相关学科、专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人权相关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推动建设独立的“人权”专业与学科的试点工作。

  在社会层面,积极推动人权的社会教育工作。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优化机制,鼓励并推动在一般民众所在工作单位、生活区域,如社区等开展人权普及活动;鼓励新闻媒体传播正确的人权知识,发掘有效、多样的人权舆论宣传手段和策略,营造全社会做人权事业、重视人权保护的舆论氛围,从而提高全民人权意识,并推动逐步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文化氛围。从而,逐步消除目前不同程度地存在的“只要一讲人权就认为是在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只要一提到人权概念就‘过敏’”的不正常现象,有效抵制和破除误读、曲解、歪曲,甚至恶意利用人权话题挑起事端的不良现象。

  目前,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正在开展以下七项具有“西政”特色的人权工作。一是加大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传统优势领域的研究力度,继续加强对国内外人权理论的梳理与研究工作,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权理念,为构建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提供理论基础;二是在继续做好《中国人权评论》中文版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中国人权评论》英文版;三是在“中国人权评论”丛书中专门开辟“中国人权著作外译系列”,启动了中国人权著作外译工程;四是继续开展中国人权实证问题研究,如我们开展了中国大众民生观、义务观、平等观、尊严观、婚姻观等的调查工作,我们将根据调查统计结论写作要报,为中央和国家相关部门的人权决策提供咨政服务;五是在全校各专业大学一年级新生近5,000名学生中开设人权通识课程,并为此专门编写出版了《人权之门》通识教材,以讲中国人权故事的形式进行人权观念的传播;六是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立“人权法学”二级学科,建立起完整的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培养体系,培养人权研究和实践的高级专门人才;七是进一步推进中国人权研究数据库的开发与建设工作。

  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以看到,在不同的大主题之下,人权法治保障措施在我国愈来愈具体、愈来愈细化。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使得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微言大义更加豁然开朗。在此意义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既是一份法治宣言书,也是一份人权宣言书。这也同时表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也是全面保障人权的时代。今后,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等8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将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事业的精神,继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为指导,以服务国家和社会为己任,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中的重大人权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与人权保障事业。

  (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校长、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朱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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