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9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曲相霏副研究员应邀前来人权研究院,为我院硕士研究生讲授“受教育权”的有关课程。班文战教授和杨勤活教授参与旁听了本次课程。
授课过程中,曲相霏副研究员围绕“受教育权”提出了四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如何解释“受教育权”?她通过引用古希伯来、古斯巴达以及德国有关“教育”的规定,深刻地分析了“受教育权”作为一项人权的历史由来。第二个问题是“受教育权”有哪些渊源?曲老师分别从全球性、区域性公约及其解释,以及国内法的角度,对这一问题做了深刻的剖析,对学生们的学习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第三个问题是“受教育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她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为范本做深入分析,细致地阐述、探讨了“受教育权”的主体,国家所提供的教育应达到哪些标准,以及缔约国的责任等内容。第四个问题是从受保护者的视角进行考察,“受教育权”究竟是如何体现的?即受保护者在入校前、入校就读后以及毕业出校后其受教育权的保护问题。围绕此问题,在座师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将近3个小时的课程教授,曲相霏副研究员以生动的表达方式展现了其有关“受教育权”的研究成果,为同学们今后的学习提供了重要的指示和帮助。其深厚的学术功底给在座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撰稿人:2014级硕士研究生 朱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