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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豪才率中国人权代表团访问东南亚

来源:《人权》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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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18日至27日,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率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访问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访问期间,代表团同三国外交部、国家人权机构、大学、智库等广泛接触,围绕人权保障、人权发展道路、人权学术研究等议题进行深入沟通与探讨,就诸多问题达成共识。此次访问是中国人权研究会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工作的重要一步,也是就人权议题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进行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对于介绍中国人权发展成就,增进与相关各国在经济与文化方面的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5月18日至20日,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访问泰国。在泰国访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与泰国外交部、国家人权委员会,以及泰国高校等进行走访交流,就人权保障事业发展、人权理论研究、人权发展道路的选择等议题进行深入广泛的探讨。中国人权研究会罗豪才会长指出,“走出来”是很有必要的。一个是学习别国的经验,了解别国的情况,再一个也介绍这些年来,我们是怎么研究、怎么发展自己的人权事业,然后进行多方面的合作。中泰双方学者认为,人权发展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文化背景下面临不同的问题和挑战,应当尊重人权发展的多样性。

  21日至22日,代表团访问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分别与马外交部、人权委员会、亚洲战略与领导研究所等座谈交流。座谈中,中马学者和相关部门相互介绍了彼此国家人权保障、人权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措施、方法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双方认为,中马都是多民族国家,都面临着如何维护和促进民族间和谐的任务。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各异,人权保障的方式和程度各有不同。要有效保障每个民族、每个群体的发展权利,政府部门应结合各自国家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促进各民族之间权利平等保障,注重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和政治权利的平衡保障,坚持依法推进,全面协调推进,分步务实推进各项权利的保障。双方还强调,尊重人权的传统不是只来自于西方,亚洲各国也有着深厚的“人权”、“人道”文化底蕴,两国人权学者应加强合作,通过在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世界人权领域发出亚洲的声音。

  5月24日,代表团赴沙巴大学交流访问,与沙巴大学校领导、各系负责人及中国留学生代表座谈交流,就人权理论研究、相关学科建设、沙巴大学与中国高校的合作等议题进行互动交流,并参观了该校博物馆。

  25日至26日,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访问新加坡,分别与新加坡外交部、国立大学法学院、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等机构,就人权保障方式、社会治理方式、人权理论研究、人权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等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双方认为,中新两国在发展经历和面临的人权问题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两国在人权研究方面可以相互启发、深化交流。双方认为,充分实现人权需要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条件。保障人权要注意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注意各项权利的平衡发展,每一项权利都具有一定的限度。双方同时强调法治对保障人权的重要性。

  (责任编辑王卫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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