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领域唯一专业网站
首页>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动态

内蒙古大学和瑞典隆德大学:共办社会性别与人权课程研修班

2015-11-10 18:11:43来源:中国妇女报作者:文雨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10月27日至29日, 内蒙古大学和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共同主办的“社会性别与人权课程开发研修班”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办。

  随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的实施以及201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国家人权教育基地的不断增加(由3个增至8个),作为人权法内容之一的性别平等、社会性别与人权的教学方法、课程设置,不歧视原则的理解和适用等相关研究在我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进一步传播有效经验,主办方特邀请国内外从事社会性别权利教学的专家与与会者分享其在女性权利保障方面的理论及实证研究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刘伯红教授讲授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在中国的实施情况;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负责人刘小楠讲授了中国高校的人权与社会性别教学的资源和方法;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刘明辉就中国大学中的社会性别与法教学实践分享了有效经验等。此外,研修班还邀请了来自美国、韩国等高校性别研究专家分享本土经验。

  主办方希望通过本次研修班,与会者能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为提高国内高校社会性别与人权方面的课程设置、讲授方法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能通过对性别平等与人权以及社会性别议题及相关教学经验的介绍,进一步提升参会者对社会性别与人权和妇女权利课程的授课兴趣,并在未来的课程开发、课程设计等方面获取更多的经验和能力。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