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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中人权与反人权的较量

来源:《人权》2015年第5期作者:薛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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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亦是人权与反人权的较量、文明与野蛮的搏斗、正义与邪恶的决战。日本侵略者在战争期间全面践踏中国人民的人权,造成史无前例的人权浩劫,而中国人民的奋起反抗,则是捍卫民族生存权、维护人类和平的正义之战。人权战胜反人权的历史启示我们:侵略战争是对人权的最严重践踏,必须维护世界各国人民的和平权;避免战争对人权的再次践踏,必须维护战后国际秩序,防止法西斯主义死灰复燃;法西斯主义的本质是蔑视和践踏人权,防止其死灰复燃,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捍卫各国人民的集体人权和每个人的个人人权。

  关键词:抗日战争 人权 和平权

  
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对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亦是人权与反人权的较量、文明与野蛮的搏斗、正义与邪恶的决战。

  一、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是对人权的粗暴践踏

  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国军民伤亡3,500万以上,占各国伤亡人数总和的1/3;按1937年比价,中国官方财产损失和战争消耗达1,000多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美元。①日本侵略者在战争期间还对中国人民实施了种种惨无人道的暴行,全面践踏中国人民的人权,造成史无前例的人权浩劫。

  1.进行大规模屠杀,践踏生命权

  侵华日军无视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制造了数万起杀害和平居民的大规模血案,一次屠杀千人以上的就有200余起②,仅在南京一地就屠杀平民和战俘30万人以上③,成为人类文明史上骇人听闻的暴行。他们还对抗日根据地开展大规模“扫荡”,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企图摧毁中国民众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在多地制造了一系列触目惊心的大惨案。仅据晋察冀、山东、冀热辽、晋绥、晋冀鲁豫、苏皖、中原等7个解放区的不完全初步统计,被杀害及虐待致死者318万人,被抓走276万人,被烧毁房屋1,952万间,损失粮食1,149亿斤、耕畜631万头、猪羊4,800万只、农具家具2227亿件、被服2.29亿件。④日本宣布投降后的1945年8月19日,日军还在黑龙江龙江县头站乡三家屯子进行屠杀,将全屯老少83人全部杀害。⑤

  2.实施无差别轰炸,侵犯战时平民权利

  日军对城镇居民区的狂轰滥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从1937年7月至1943年7月,在日军空袭中死亡335,934人,受伤426,249人,合计伤亡762,183人。⑥从1939年初开始,日军对中国战时首都重庆实施长期轰炸,仅在这年5月3-4日连续两天的空袭中,全市约1/3建筑化为灰烬,居民死约2,000人,伤3,300余人,驻重庆的英、法、德使馆也未能幸免,其人员亦各有伤亡,当月25日的轰炸更是造成平民伤亡2万人以上。⑦

  3.使用生化武器,犯下反人道罪行

  1925年6月,国际联盟通过了《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亦称《日内瓦议定书》),但作为37个签署国之一的日本,却成为“二战”中唯一大规模使用生化武器的国家。侵华战争期间,日军731部队及其各分支部队通过“活体实验”残害的抗日志士与无辜居民不计其数。原731部队细菌生产部部长川岛清在伯力军事法庭供认:“从1940到1945年间,通过这个杀人工厂,因染致命细菌而被消灭的,至少有3,000人。至于在1940年以前被消灭的人究竟有多少,那我却不知道……”⑧另据不完全统计,日军在中国18个省区使用了化学武器,使用次数超过2,000次,造成中国军民直接中毒伤亡10万人以上。战后已发现的丢弃遗留在中国境内的各种毒剂弹有200余万发,约1.3万吨,已造成2,000余人的意外死亡或伤害,至今仍严重威胁着中国民众的生命安全。⑨

  4.强掳和虐待劳工,实施残酷奴役

  日本侵略者为“以战养战”,不仅对占领区进行疯狂掠夺,还实施强制劳动政策,强掳中国劳工。仅19371942年就在华北抓捕壮丁569万余人押送东北。⑩在长达14年的侵华战争中,日军征掳中国劳工总数超过1,000万人,其中仅在东北被虐待致死的就达200万人。另据战后日本方面的统计,有近4万名中国劳工被运往日本国内做苦力,其中死亡约7,000人,伤残6,778人,伤亡率超过在日中国劳工总数的三分之一。⑪

  5.残害妇女并实行“慰安妇”制度,践踏妇女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

  侵华日军所到之处,都有大量强奸和残害妇女事件发生,被害的中国妇女难以计数。日本侵略者还有计划有组织地强征中国、朝鲜、东南亚各国及部分西方国家的数十万妇女充当性奴隶。据在战后协助美国整理情报的一名日本人证明,被强征为所谓“慰安妇”的中国妇女,占日军在亚洲战场征用性奴隶总数的678%,按此比例推算,中国受害者在24万至28万之间。⑫日军强征妇女充当性奴隶,“是数千年人类文明史上找不到第二例的男性对女性的集体奴役现象”,“是日本军国主义违反人道主义、违反人类两性伦理、违反战争常规的制度化了的政府犯罪行为”,“也是世界妇女史上最为惨痛的记录之一”,堪称“文明世界的耻辱”⑬。

  6.蓄意毁灭中国文化,侵犯文化权利

  日本侵略者大肆掠夺文物典籍,破坏文化教育机构,使五千年中华文明惨遭劫难。据战后国民政府教育部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不完全统计,战时中国被劫被毁公私文物合计3,607,074件、1,870箱,各地被毁名胜古迹741处(未含东北、台湾和中共领导的解放区)。⑭1937年7月29日,日军公然在中外记者会上宣称要轰炸著名高等学府南开大学,随后用两天时间将南开大学劫掠一空并炸为废墟。从1937年7月到1938年8月,中国108所高校中,遭日军破坏的91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85%,其中遭严重破坏而停办的25所,全部被毁的10所。⑮各高校损失的珍贵图书资料,如清华大学收集的关于中国近代史的档案资料,北京大学关于中国地质的研究资料,南开大学关于华北经济的研究资料等,更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7.强制推行奴化教育,侵犯思想自由和受教育权利

  日本侵略者为维护殖民统治,泯灭中国民众的民族意识和反抗精神,按照“思想战”方针和同化政策,强制对占领区人民进行奴化教育,强制使用日本语言文字。日伪汉奸组织新民会“在日本顾问指导之下,负责精神上奴化中国人的任务。所用方法的卑劣几乎令人不能置信。造谣和欺骗,敲诈和勒索,腐败和争夺,酷刑和恐怖,毒化,娼妓,邪行,凡是世界上种种最下流的行为都在这种机构里培养出来,专为破坏人民道德,动摇大众的信念”⑯。

  8.强迫原住民迁徙,剥夺迁徙择居权利

  日本侵略者为切断中国东北抗日武装与当地群众的联系,不仅全部烧毁原住地村屯,制造了大量“无人区”,而且强迫分散居住在抗日武装活动区的农民离开原住地,迁往由军警宪特严密控制的所谓“集团部落”,俗称“人圈”。1937年至1938年2月,日伪当局在桦南县建立了170个“集团部落”,在“归屯并户”中,日军烧毁村屯120余个,烧毁或拆掉民房2.4万余间,被杀害、冻饿而死的群众1.3万多人,荒芜耕地2,100多垧,屠杀牲畜4,800多头。⑰赫哲族原本就人数偏少,民国初年约有2,500-3,000人,在“归屯并户”过程中人口迅速下降,到东北光复时仅剩300余人,濒临灭绝。⑱

  9.输出武装移民,侵犯中国国民的集体权利

  为永久占领中国领土,日本政府制定了“二十年百万户移民计划”,妄图通过大规模移民入殖活动,改变人口民族构成和土地占有关系,把中国东北变成日本领土的延伸。到日本投降时,约有10.6万户31.8万人移入东北,建立了1,131个移民开拓村。⑲日本移民开拓团的入殖,破坏了中国东北农村原有的村屯组织结构,也直接侵害了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无数铁的事实证明,日本侵略者将中国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不受奴役权、自由迁徙权、受教育权、文化权、言论自由权等基本人权置于炮火屠刀之下,伤者、病者、弱者、孕妇、儿童亦饱受摧残,其侵犯人权手段之残忍,突破了人类底线,挑战人类良知,造成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人道灾难和人权浩劫。

  应当指出,策划和制造侵略战争的,是当时的日本政府和一小撮军国主义分子,战争的罪责不在人民,“我们不应因一个民族中有少数军国主义分子发起侵略战争就仇视这个民族”⑳。从某种意义上讲,日本人民也是战争受害者,他们的某些人权也遭到了严重践踏。日本军部为了推行天皇制法西斯统治和对外侵略扩张政策,在国内全面实行法西斯统治,剥夺反战人士的思想言论自由权,对各种反战力量进行残酷镇压,迫害反对侵略政策的人士和组织。只要是不肯与军部合作的人,不论其立场如何,都会受到镇压。1931-1933年,共有38,982人遭到逮捕,其中2,238人被起诉。在1937年12月和1938年2月的两次人民战线事件中,400多名左翼社会主义者受到迫害。【21】通过法西斯主义的愚民教育,将大批日本青年绑在军国主义的战车上,充当愚昧盲从的战争工具。战争末期,大批年轻人被蛊惑参加所谓“神风特别攻击队”的自杀式袭击,充当战争炮灰,这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制造的人权悲剧。

  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捍卫民族生存权、维护人类和平的正义之战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中华儿女为捍卫民族生存权和人民各项人权而进行的一场神圣的民族解放战争,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和国际秩序的重建作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东北局部抗战,揭开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序幕。1931年“九一八事”变不仅是日本侵略中国的开始,也是日本向世界范围扩张的新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从一开始就具有拯救人类文明、保卫世界和平的重大意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22】。

  从“七七事变”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在长达四年半之久的时期内,中国是东方反法西斯战争的唯一战场。中国的全民族持久抗战,极大消耗了日军力量,迫使日本放弃了北进侵略计划,并对其实施南进侵略计划起到了牵制、阻滞作用,为苏、美、英等反法西斯国家赢得了宝贵的战略准备时间,也间接阻止了其他国家的人民免遭人权之浩劫。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战场成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东方主战场。中国战场始终牵制着日本陆军的主力,使日军无法向太平洋战场转移更多兵力,从而有力支持了盟军在太平洋方面的作战。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大局出发,中国还派出精锐部队组成远征军出境作战,特别是缅甸北部反攻战,成为盟军在大陆地区发起的第一次成功的反攻战。

  为了维护战后世界和平,中国积极参与了战后国际秩序的设计和国际组织的创建。中国与盟国商讨签署了正式形成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联合国家宣言》,决定尽快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的《莫斯科宣言》,以及对战时问题和战后秩序做出安排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在这些国际文件的基础上,中、美、英、苏四国发起召开旧金山会议,共商建立联合国。中国不仅参与了联合国机制的设计和《联合国宪章》的制定,而且成为联合国创始成员国和《联合国宪章》的第一个签署国。中国还参与了审判战犯、对战败国进行占领改造等战后惩处措施的设计和行动。

  为了铭记战争对人权的践踏,中国积极倡导并参与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工作。时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的南开大学教授张彭春,担任了起草委员会的副主席,凭借渊博学识,运用中华传统智慧,为构建国际人权保护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23】

  三、惨痛教训促使各国政府及人民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世界和平的基本共识

  战争留下的伤痛引发世界各国人民的深刻反思——人类文明史上为何会出现如此严重的践踏人权的残暴行径?应如何避免类似惨剧的再度发生?反思这段惨痛的历史,我们至少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1.必须维护人民的和平权

  战争是对人权的最严重践踏,必须维护世界各国人民的和平权。人权的实现以和平的国际国内环境为基础,战争是对人权的最严重践踏。只有牢记战争带来的危害,维护世界和平,人权才有实现的现实条件。维护世界和平,确保世界各国人民享有和平权,需要各国人民携手共同努力。中华民族历来是爱好和平的民族,自古崇尚以和为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和平理念。中国领导人多次在重要国际场合倡导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强调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人民真诚希望与世界各国人民携手并肩,共同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2.必须维护战后国际秩序

  避免战争对人权的再次践踏,必须维护战后国际秩序,防止法西斯主义死灰复燃,这是各国人民的共同使命。1945年,联合国调查战争罪行委员会委员爱契尔博士指出:“这一回,战争罪行并不是个别人物由于战争而有心理上或道德上的不平衡,因此而发生的孤立的行动。这一回,罪行曾经是,现在是,而且将要是感染一种罪恶传染病的人们的行动,这种传染病,叫做纳粹主义或法西斯主义。”八路军总政治部在一份控诉日军暴行的材料中,引述了这段话,并紧接着写道:“为了那些无辜受害的善良人民,为了那些失掉慈母的孤儿,为了千万无家可归者,并且,为了整个文明世界,我们必须早日扑灭这种传染病——法西斯主义!”【24】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开启了人类和平与发展的新时代。日本在美国占领下,按照《波茨坦公告》及相关国际协议,实行了民主化、非军国主义化的改革,以防止法西斯主义死灰复燃。战后国际秩序的发展走向,事关各国人民的人权实现,事关人类和平的根本福祉。但不容忽视的是,仍有少数人一再否认甚至美化侵略历史,试图淡化和否认战争带来的人权灾难,并挑战和突破“二战”后确立的国际秩序,这应当引起各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警觉和坚决反对。必须警钟长鸣,时刻警惕法西斯主义和各类极端势力的抬头。

  3.必须捍卫各国人民的集体人权和国民的个人人权

  鉴于法西斯主义的本质是蔑视和践踏人权,为防止其死灰复燃,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捍卫各国人民的集体人权和每个国民的个人人权。《联合国宪章》在序言中明确指出:“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也开宗明义指出,“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中国宪法明确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全面推进人权保障的法治化,使每个人都能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中国人民为捍卫民族生存权和人民的各项人权,推动维护世界和平的正义事业,作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为了防止军国主义卷土重来,为了避免历史悲剧再度重演,中国人民将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捍卫“二战”胜利果实,共同维护战后国际秩序,共同促进人权事业发展,以实际行动告慰战争死难者,推动人类社会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薛进文,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注释:

  ①此数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王建朗2015年7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吹风会上的介绍。参见新华社电:《专家详述中国反法西斯的贡献》,载《人民日报》,2015年7月15日。

  ②参见《中国抗日战争史简明读本》编写组编著:《中国抗日战争史简明读本》,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215页。

  ③参见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南京大屠杀》,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745页。

  ④参见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日本侵略军在中国的暴行》,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第95页。

  ⑤参见刘景山主编:《侵华日军大屠杀暴行》,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年版,第591页。

  ⑥参见注④,第115页。

  ⑦参见步平、荣维木主编:《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全史》,中国青年出版社2010年版,第240页。

  ⑧《前日本陆军军人因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被控案审判材料》(中文版),苏联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50年印行,第121页。

  ⑨参见注②,第225、218页。

  ⑩参见《晋察冀日报》1943年1月27日报道。转引自《近代史资料》编辑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第1卷,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页。

  ⑪据曾担任伪满总务厅次长兼劳务委员会干事长的古海忠之在战后供认。参见中国抗日战争史编写组编:《中国抗日战争史》,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522页。

  ⑫参见注②,第233页。

  ⑬苏智良:《慰安妇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

  ⑭参见 严昌洪、黎霞:《抗战期间日本对中国文化侵略述论》,载涂文学、邓正兵主编:《抗战时期的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62-363页。

  ⑮参见杨宏雨:《抗战时期中国高等教育一瞥》,载同上注,第180页。

  ⑯[英]班威廉、克兰尔:《新西行漫记》,斐然等译,新华出版社1988年版,第78页。

  ⑰参见黑龙江省桦南县政协文史办:《在“归屯并户”中的罪恶行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等编:《黑龙江文史资料》第19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98页。

  ⑱参见尤志贤:《日本侵略者对赫哲民族的迫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辑部编:《黑龙江文史资料》,第22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7页。

  ⑲参见李淑娟:《日本移民开拓团的组织形态及对东北村屯组织结构的破坏》,载《民国档案》2010年第3期。

  ⑳习近平:《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上的讲话》(2014年12月13日),载《人民日报》,2014年12月14日。

  【21】参见何理主编:《日本右翼的历史发展演变及影响》,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7页。

  【22】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3日),载《人民日报》,2014年9月4日。

  【23】详见孙平华:《〈世界人权宣言〉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93-112页。

  【24】《八路军总政治部控诉敌寇暴行材料》(1945年),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编:《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档案选编》第5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4年版,第2301页。

Abstract: The Chinese Anti-Japanese War was a battle between human rights protections and abuses,between civilization and brutality,and between justice and evil.During the war,the human rights of Chinese people were completely violated by the Japanese aggressors,causing an unprecedented human rights catastrophe.At the same time,Chinese people vigorously resisted the aggression in order to defend the national survival right and safeguard the human peace against war.The history of human rights’ victory over human rights abuses tells us:aggressive wars are the most serious violations of human rights.We must protect people’s right to peace for every country in the world.In order to avoid violations of human rights by war once again,we must safeguard the international postwar order and prevent the revival of fascism,whose essences are contempt for and trample on human rights.Therefore we have to respect and protect human rights and defend both the collective rights of every nation and the individual rights of every person in the world.

  (责任编辑 朱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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