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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人权论述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

2015-12-24 17:45:56来源: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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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13日,“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人权论述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勤业楼三会议室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广州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及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全球新闻与传播学院、外语学院等多个学科领域的2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权论述,分别就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构建、和平与发展、扶贫、人权与宪法、人权的司法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付子堂教授认为,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权的论述要注意“三个结合”,即结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人权理论、人权思想;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对人权问题的认识;结合我国当前的重大人权实践。付子堂教授向与会学者隆重推介了中宣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崔玉英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最新文章《坚持走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认为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权论述的精准解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刘海年教授认为,人权研究要结合近代以来社会发展状况来分析,注重习近平总书记人权论述的历史性,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权论述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要将其放在特定的国际与国内背景下进行研究,并特别强调了“和平权”。南开大学常健教授认为,习近平的人权保障思路很有特色,这种特色就是务实,即“说实话、走实路、做实事、出实招、见实效”,“实”就在于“以人为本”。中国人民大学朱力宇教授做了“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人权保障”的发言,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论断表明,各个国家人权的文明或文化也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永和教授认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崔部长对此进行了重要解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发展权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根据习总书记的阐释以及五中全会的精神,中国应该围绕“和平发展权”构建人权话语体系。中共中央党校李云龙教授认为,习近平的人权论述对于构建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有重要指导作用,要保持人权表述与中国人权实践的一致,很多事情我们做得很好,但表述得不够好。吉林大学何志鹏教授做了“人权中国的世界表达”的发言,认为面对外界的“不解、误解、曲解”,中国要坚定信心、区分不同领域和类型、从共同认可的权利方面发声。广州大学陈佑武教授做了“宪法是人权保障书”的发言,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党校秋季开学典礼的讲话中谈到的马克思权力观,阐述了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利两个基本点。中国政法大学张伟教授认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的人权论述是对前几代领导人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继承的主要是改革开放,发展的主要是人权的保障方式和制度建设。东北财经大学鲜开林教授认为,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是“与时俱进”的人权理论,辩证思维要求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权论述是两者相结合的时代化产物。西南政法大学李佩教授、宋玉波教授、胡大武教授、赵树坤教授等,也分别从人权传播与国际话语权、中国共产党人权观念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人权理论的系统化、国内人权保障与和平价值追求等角度对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的人权论述进行了解读。

  与会专家学者纷纷表示,此次会议论题集中、规模适度、节奏紧凑,是一次校外与校内,人权法学与其他理论法学、部门法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哲学、管理学、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等多学科专家交流对话的盛宴。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永和教授表示,中心将吸收各位专家学者的建议,再接再厉,以后每年度均举办类似会议,为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贡献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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