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2015年,全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宪法中关于人权保障的原则、任务,通过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不断加强人权宣传工作,宣传效果显著增强,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人权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社会人权保护意识
1.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宪法学习宣传是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内容,2015年1月,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对学习宣传宪法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司法部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共同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主题报告会;制作播出“法治的力量”专题晚会,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国法学会、人民网联合举办“中央国家机关最受欢迎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展播、宣传、评选活动;与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举办“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1亿多人次参加竞赛活动;与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以宪法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征集了大量宪法宣传精品,丰富了学习宣传宪法的作品形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人权法治宣传中的运用,在中国普法网中文网和英文网、中国普法微信、微博和入驻客户端开设宪法宣传专题、“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专题,广泛普及了宪法知识,提高了人权法治宣传实效,使宪法知识和宪法观念深入人心。
2.把人权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国“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
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加强国家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尊重他人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积极推进法治创建、依法治理,促进提高地方、行业、基层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创造依法保护人权良好环境。加强对重点对象的人权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的人权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对人权保护的认识,在行使公权力时,自觉保护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开展社会公共服务、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人权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和能力。
3.把人权宣传作为对外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
结合全民普法30周年的时间节点,在对外法治宣传中,说明我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把人权法律法规宣介作为中国普法网英文网重要内容,解读我国在加强人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具体做法。在中国日报开办对外法治宣传专栏,并在中国日报网站开设法治专题页面,组织编印出版《在华外国人常用法律知识读本》中文版和英文版,并向外国和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机构赠阅,向外国人发放,重点介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我国保障人权的法律法规,宣传我国依法促进和保障人权的显著成就,向世界传播依法保障人权的中国好声音,讲述中国好故事。
二、切实做好刑罚执行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依法保障相关人员的人权
1.做好监狱刑罚执行工作
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扎实做好依法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工作,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落实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切实保障每个罪犯的合法权益。印发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全面深化狱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切实加强监狱内部管理,在全国监狱深入开展“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查和“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活动。加强罪犯生活卫生及医疗保障等工作,罪犯的服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罪犯伙食及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提高,罪犯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加强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充实监狱基层警力,基本实现75%以上警力在基层,加强了对罪犯的直接管理,监狱人民警察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取得成效。
2.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在国家层面为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做出统一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做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依法保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为修复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关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努力。2015年全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7万,解除社区矫正48万。各地重视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处于0.2%的较低水平。
3.认真履行司法行政戒毒职能
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法制日报》开设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宣传专栏并积极协调中央电视台摄制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专题片,展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成效。在“6.26”国际禁毒日和“12.1”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结合主题,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向社会宣传戒毒场所教育戒治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及戒毒人员艾滋病集中管理取得的成效。
三、加强法律服务、法治保障工作,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1.大力推进律师事业发展
2015年8月20日至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新型关系,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进行全面部署。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和措施。《意见》已于2015年9月15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健全完善律师回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庭审辩论等各项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为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提供了重要遵循。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举办多种形式培训班,提高律师刑事辩护质量和水平。广大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切实维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2.大力促进法律援助工作
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推动出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从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质量、提高保障能力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部署。司法部和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各项改革任务,努力为困难群众提高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法律援助质量明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更加便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全国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2万件,受援人147万人次,提供来访、来电、来信咨询704万人次。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开展宣传。在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设立《法治中国·惠民生法援行》和《我的法援故事》专栏,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多个频道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制作了《法治的阳光》《〈法律援助在行动〉开播五周年》等4个专题片用于对外宣传交流,与央视合作制作了普法栏目剧《法律援助律师》10集,策划制作《相框背后的秘密》等法律援助微电影,建立了法律援助宣传教育视频精品库,与《中国日报》合作创建法律援助英文网,编辑出版《法律援助在中国》中英文画册。
3.切实加强司法鉴定工作
2015年,司法鉴定行业继续发挥服务诉讼活动的功能作用,鉴定业务量保持稳步增长,2015年全年业务量突破200万件,其中涉及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业务量逐年上升,并占总业务量的60%以上,有力保障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司法鉴定援助工作,全年司法鉴定援助业务量继续增长,帮助农民工、下岗职工、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经济困难群众解决鉴定难题,充分保障了他们的诉讼权利。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会同环境保护部出台了《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满足环境损害诉讼需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建立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作用。以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为重点,切实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以研究制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司法鉴定质量的提高。
4.加强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司法所充分发挥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注重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并依托各类法治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妥善化解民间纠纷,既维护了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修复,尤其是在调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过程中,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近五年来,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社会救助312万余人次。认真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2015年,共排查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30.8万余人,开展社会帮扶3万余人次,开展各类帮扶活动共1.5万余场次。
5.积极开展人权工作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
司法部分别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和欧盟项目组合作组织召开了刑事法律援助国际研讨会、中澳法律援助质量保证国际研讨会、两届中欧项目刑事法律援助研讨会,提升了中国法律援助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参加第十三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会议期间,司法部举办了中国法律援助展览和宣介活动。依托中加、中欧、中澳法律援助项目,参与法律援助国际交流活动,派员参加了国际法律援助组织第十一届会议,组织代表团赴英国、爱尔兰、德国、芬兰等国访问交流,增强了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参加外交部组织的人权对话,对外方提出的问题释疑解惑,同时积极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刘更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