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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年:从发展权作为一项人权谈起

2016-05-09 11:08:35来源:中国人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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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年  中国人权网记者 焦飞摄

  今年是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5月7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在武汉大学召开研讨会,探讨“新发展理念与中国人权保障”,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年在会上作主旨发言。

  刘海年表示,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看,发展权被联合国确立为一项人权,本身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项成果。初始,发展只是人们自发的谋生手段。在长期实践中,通过与自然界和社会的搏斗,对客观世界认识逐渐提高,发展从谋生的自发行为变为自觉行动。由此,发展便被视为一种权利,这是历史进步。

  发展权确立国家也是人权的主体是人权理论的新发展

  刘海年说,1945年《联合国宪章》通过、联合国建立,并未能约束二战后成为世界霸主的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对摆脱了殖民统治的新兴国家发展的阻挠。为了改变这种状态,广大发展中国家从上世纪70年代提出实现发展权利问题。经过长期酝酿与讨论,1986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发展权利宣言》,确认“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和人民与全世界人民一起获得的历史性胜利。

  《发展权利宣言》进一步强调,“发展机会均等是国家和组成国家的个人一项特有的权利。”只有承认国家作为集体人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个国家和中国人民的人权才不至于像当今伊拉克、利比亚出现的那样,美国等一批西方国家以人权为借口,侵犯他们的国家主权,使其人权遭受肆意践踏。

  发展权与和平权、环境权关系密切

  刘海年指出,如果说《联合国宪章》是从二战和二战前的历史经验阐释发展与和平关系,那么二战后至今的事实更是鲜明的例证。美国直接改动和幕后策划的战争、武装入侵及封锁,对多少国家和地区造成破坏,多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这里远的不计,中东和北非诸国已发生的悲惨景象再次证明,和平与安全对发展的实现是多么重要。

  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全球化发展,各国和世界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环境权和发展同为人们享有其他人权的基础。我国已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但是许多问题的解决,如碳排放等引发的气候变暖、冰川上升、极地冰盖融化造成的海平面上升,物种从减少到消失,都需要国际社会通力合作。

  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发展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刘海年强调,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国家和人民的发展,为国家和人民的发展权而奋斗。党的十八大在已有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发展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经验,既充分肯定成绩,又直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了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两个重要决定,五中全会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已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对全面建成小康的决胜阶段发展作了部署。依据新的历史条件,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部局。按照总的战略部局,我国对外将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原则,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历史经验证明和平是要以国家实力(当然包括军事实力)为后盾争取的。而实力包括硬实力和软实力两个方面。所以,为了增强国家实力,对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强大国防,促进和保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健康发展。我们充分相信,经过不懈努力,中国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权利一定会得到更充分保障,一步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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