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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刘雪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发展并不理想

2016-05-10 11:13:54来源:中国人权网作者: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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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副教授刘雪斌 中国人权网 焦飞摄

  今年是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5月7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在武汉大学召开以“新发展理念与中国人权保障”为主题的研讨会。在下午举行的阶段研讨会上,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的刘雪斌副教授作了以“残疾儿童发展权为例”的发言,并针对目前我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接受了本网记者专访。

  刘雪斌教授说,为了实现教育公平,促进残疾儿童发展和充分融入社会,必须重视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的保障。目前我国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立法主要是《义务教育法》,在《残疾人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在新世纪以来,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果显著。中央先后累计投入近72亿元,支持中西部新建、改建特殊教育学校1182所;经费保障力度空前,中央特殊教育补助经费也从每年2000元提高到5000元以上。2015年我国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我国1.2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1767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刘雪斌表示,尽管取得了上述成绩,与全国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实现融合性教育,其中,“随班就读”是越来越多国家采用的一种特殊教育方式,不把这些特殊学生安排在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学习,而是和其他学生一起学习。“随班就读”这项政策的实施使他们和非残疾儿童一起接受教育,既体现了人格尊严的平等,教育的多样性,也使非残疾儿童对人权保障有深刻的体会,更有利于消除社会对特殊儿童的歧视,也有利于他们融入社会,今后可以自食其力。

  刘雪斌指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是我国特殊教育的一种主体形式。尽管国家制定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等政策方针来促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但在实施中,还缺乏《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的为残疾儿童提供有效合理支助和合理便利的机制,在观念上,还存在歧视,发展得并不理想,例如在珠海发生了自闭症儿童随班就读引起班里家长的抗议抵制事件。因此,在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保障措施落实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刘雪斌强调,残疾儿童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潜力,我们要从观念上来转变,尊重和满足残疾儿童的个体差异和特殊需要,通过特殊教育、康复服务权利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措施,保障残疾儿童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发展权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5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之后,特殊教育进步明显。今年,我国将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将达到90%以上。未来,在中央和教育部不断出台的政策方针下,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会有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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