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领域唯一专业网站
首页>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动态

理查德·德加涅先生为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学生开展“国际人道法”课程讲授

2016-07-12 16:52:26来源: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网站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2016年4月14日至5月26日期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法律顾问理查德·德加涅先生为我院学生开展“国际人道法”课程讲授。人权法学专业2015级全体硕士生参加了本次课程的学习。

  课程的学习地点安排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所在的齐家园外交公寓,同学们大多是第一次真正进入使馆区,并近距离接触红十字会的办公场所。在感到新奇的同时,同学们也被使馆区所营造的良好的人文氛围所吸引,极大地激发了同学们投身人权事业的热情。

   本次课程总共分为六次。理查德先生分别从国际红十字会的历史和职能、国际人道法的适用范围、国际武装冲突、非国际武装冲突、战时对公民的保护、战时对医护人员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讲解。讲课过程中,理查德先生着重介绍了区分原则,他指出,所谓区分原则,是指从法律上以确定的标准将武装冲突中的平民与武装冲突中的战斗员,战斗员与非战斗员、有战斗能力的战斗员与丧失战斗能力的战争受难者、军用物体与民用物体以及民用目标与军事目标等区分开来,使冲突各方负有义务,在武装冲突中分别给不同对象以不同对待,军事行动不得将平民、非战斗员和丧失战斗能力的战争受难者和民用目标、民用物体作为任意攻击的对象。在作战中必须严格对战斗员与非战斗员加以区别。理查德先生列举了丰富的例子供同学们理解学习。

   理查德先生还带领同学们一起探讨了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的使用规则,更新了同学们对红十字标志的认识,使同学们对红十字会的作用又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理查德先生提到,依照《日内瓦公约》的规定,非战时仅有各国红十字会或国际委员会、国际联合会可以使用红十字标志,战时则作为战地医疗人员的保护标志,任何武装部队均不得攻击标志红十字的车辆、人员、设施,否则即判定为战犯。

  课程期间,同学们表现活跃并积极提问,向理查德先生请教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理查德先生对同学们的提问一一给予了回答。在最后一堂课,理查德先生对同学们就国际人道法的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了一次小测验,同学们经过测试发现自己对国际人道法已经有了较好的了解,但是仍旧有一些问题没有清楚把握,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后还要继续学习。理查德先生本次关于国际人道法的课程讲授在愉快的氛围中结束,同学们受益良多。

  撰稿人: 2015级人权法学专业硕士 戴文海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