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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保障人权发展

——以新发展理念为视角

来源:《人权》2016年第3期作者:周晓军 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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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法治对于推进人权的进步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既蕴含着丰富的法治内涵,也对于指导我国人权发展有重要意义。新常态下如何在以法治思维保障人权的过程中,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是学界与实务界目前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分析如何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运用法治保障人权发展。

  关键词:法治 发展理念 人权 中国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于引导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发展,因为人既是发展的推动者,又是发展成果的享有者。如何运用新的发展理念保障人的生存、发展等权利,并使人权保障沿着法治的轨道向前推进,以及在新发展理念背景下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人权保障,是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应当考虑的问题。

  一、以创新理念丰富人权保障内涵的法治路径

  创新,就是要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它意味着突破现有的框架和束缚,对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旧制度、旧方法进行深刻地变革。有学者认为,创新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是创新的主体,每一个人都享有参与创新过程并确保提升创新能力这一发展价值的实现,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发展主体的全面性与涵摄性。①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创新的浪潮中去,必然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最终提高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成就感。

  (一)创新理念对人权保障内涵的丰富

  以创新理念为指引发展人权,可以拓宽增强人民福祉的思维与路径,使人民物质文明的水平和精神文明的水平得到双重提升。具体来说,创新理念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快人权保障的步伐。

  首先,经济上的创新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我国政府通过多年的努力,基本上在全国范围内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巨大的人口数量、相对贫乏的自然资源、逐渐加大的贫富差距、经济基础的相对薄弱等因素,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人民、特别是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创新”这一发展理念为指导来发展经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因素的掣肘。通过激发创新活力,推动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可以激活市场竞争,推动供给侧改革;通过创新产业体系,可以转变生产、发展方式,建成现代化的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而这些,都将转变为生产力,最终促进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其次,体制上的创新可以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诸如公民的民主权利、参政权利等等都得到了显著加强。但是目前来看,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效果还不明显。②可以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体制创新来进一步保障人民政治权利: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来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通过加强政务公开来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并保障公权力不被滥用;通过推进公众参与制度来提高决策和治理的民主化程度。

  另外,文化、理论、科技等方面创新,都会在不同领域内提高人民生活的质量,最终促进人民生存、发展等权利的落实与发展。

  (二)发挥法治在保障人权创新发展中的作用

  以创新理念来推动人权保障,必须要遵守法治,否则就有可能造成经济社会的失序。法治本身所具有的约束性、规范性与稳定性等特点,对创新提出了以下要求。

  第一,以“创新理念”推动人权保障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无论是制度创新,还是科技创新,都要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的基本精神,有效避免创新与法治之间的冲突,以防法治被无原则地破坏。

  第二,一些创新成果可以上升为法律。在实践中,如果有改革举措确实对保障人权有积极作用,且已被证明较为成熟,就可以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规章的方式固定下来,作为经验进行推广。当然,如果这些被固定下来的举措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新一轮的创新会再一次启动,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式的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

  第三,创新成果上升为法律需要谨慎。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创新的开拓进取性与法律的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不可盲目地将所有创新成果都上升为法律,以防出现朝令夕改的现象。

  二、以协调理念平衡生存发展权的法治路径

  协调,意味着保持各方利益主体的大体平衡,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利益分配不致于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规定,各国应确保除其他事项外所有人在获得基本资源、教育、保健服务、粮食、住房、就业、收入公平分配等方面机会均等,应进行适当的经济和社会改革以根除所有的社会不公正现象。③以协调理念为指导,可以保障每个人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机会均等地获得生存、发展等人权。

  (一)协调理念对生存发展权的平衡

  不可否认,我国经济社会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平衡现象,影响了人民均衡、有序地生存与发展。以协调理念为指导,可以在推进我国人权平衡发展方面,起到如下作用。

  第一,通过协调发展经济,可以缩小贫富差距,满足人民生存、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体上不断增长,但是贫富差距加大,尤其是城乡居民之间贫富差距加大的现象,仍然是不容回避的问题。有数据显示,城乡收入差距大概为三倍至四倍。④协调发展,要求“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⑤这些措施对于缩小贫富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最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有重要的价值。

  第二,通过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⑥这些对于防止经济和文化发展不平衡、物质和精神发展不协调有重要作用。

  第三,通过促进“富国”、“强军”协调发展,保障国家和人民安全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在推动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国防建设,做到兼顾发展与安全,同时注重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建设协调的军民关系。这样的发展战略,对于提高人民的安全感至关重要。

  (二)发挥法治在保障人权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法治是落实协调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实践中曾经出现过的经济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大多可以追根溯源到法治的缺失。

  现代法治的重要价值之一是法治秩序。法治讲求“按规则办事”的特征,意味着在法治社会中,各种社会关系由法律作出安排,人民的权利义务由法律作出规定。每个人都按照规则去行动,就会形成较为稳定的社会秩序,不致于出现权益失衡的现象。可见,法治的重要价值之一,就是要维护整个社会的有序发展,尽可能避免“失序”、“不协调”等现象的发生。法治所具有的公平、正义等特点,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既要注重效率,又要注重公平,通过出台一系列的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相关制度,推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以绿色理念改善生存发展环境的法治路径

  绿色,意味着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绿色发展,要求坚持环境保护理念,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推进水、土壤、大气等污染的综合治理。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2030年享有尊严之路》的报告中指出,新的发展议程应确保将千年发展目标转变为更广泛和更具变革性的可持续发展议程。可见,绿色发展理念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成为共识。以绿色理念为指导,可以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为每个人提供更为健康、宜居的自然条件。

  (一)绿色理念对生存发展条件的改善

  以绿色理念为指导发展人权、保障人权,可以节约有限的资源,满足本代人,尤其是后代人将来生存的需要。如果本代人以粗放型方式来发展,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过多地消耗有限的资源,显然会侵犯后代人发展的权利。绿色理念要求每一个国家、每一个人以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来进行生产、消费,“我们决心阻止地球的退化,包括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消费和生产,管理地球的自然资源,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立即采取行动,使地球能够满足今世后代的需求。” ⑦通过倡导、落实绿色理念,建设节约型社会,对于每个人可持续发展的权利将会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以绿色理念为指导发展人权、保障人权,可以保护环境,让所有的人都在健康的环境下有尊严地发挥自己的潜能。推进社会绿色发展,需要全国上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着力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目前我国实施的诸多措施,例如推进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行政上与刑事上的追责,实施山水林田湖修复工程,推动国土绿化活动等等,都对保护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因此,以绿色理念为指导,对于改善人民的生存、居住环境是必要的。

  (二)发挥法治在保障人权绿色发展中的作用

  绿色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导向和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⑧目前,我们已经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的法治措施。第一,立法方面,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已经初步确立。《宪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都针对环境问题进行了规定。第二,执法方面,环境保护的相关体制机制及措施正在逐步形成。如针对不顾环境状况盲目决策,造成环境破坏的行为,相关部门已形成有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在环境保护这一问题上,任何人都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要接受相应的惩罚。第三,司法方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在第六章专设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意在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处置固体废弃物等犯罪行为。这会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或个人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总之,法治是确保生态环境得到维护的不可缺少的防线,是确保绿色发展进一步规范化的底线。

  四、以开放理念拓宽经济活动领域的法治路径

  开放,意味着要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到世界经济的趋势。落实开放发展,就要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积极推进战略互信、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努力形成合作共赢的互利格局。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开放发展”体现和丰富了《发展权利宣言》中关于“各国互利与合作”的“交互受益权”理念。⑨以开放理念作为指导,可以保障我国人民平等参与互利共赢的全球经济,进一步拓展我国人民的发展权。

  (一)开放理念对经济活动领域的拓宽

  以开放理念为指导,能够吸收国内外经济发展中的新鲜血液,激发我国市场经济的活力,拓宽我国人民经济活动的领域,从而在更大程度上丰富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以开放理念为指导来加强对人权的保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努力。

  首先要进一步扩展我国市场经济的对外开放。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支持沿海地区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这就给予了沿海地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支持。通过进行供给侧改造等一系列措施,将会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发展水平。

  其次要进一步将国际交往的程序便捷化。营造国际化、便利化的经商环境,是吸引外资,打造互利共赢的国际通商局面的重要因素。开放理念要求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大力深化内陆地区与港澳、台湾地区的合作,积极参与经济的全球化进程,这些对于推进国际间的经济合作有重要意义。

  再次是进一步促进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开放理念强调各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公平地获得发展的机会,获得国际社会公正的待遇。这对于实现各方共赢,构建利益共同体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发挥法治在保障人权开放发展中的作用

  当前是开放发展的大好时期,但也是社会矛盾凸显、利益格局急剧变革的时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新形势下的对外开放,是落实开放发展理念的有效路径。通过加强法治,可以保障我国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维护国家与人们的权利。

  第一,有助于制度性话语权的争夺。随着政治、经济、军事等力量的高速发展,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明显提升,但是仍然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在政府、企业、法律专业人士以及智库等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进我国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是进一步提高我国制度性话语权的保障。

  第二,有助于我国法律与国际规则的对接。对于国外法律制度,我国的一般做法是,对国际通行的规则总体上持认同的态度,而对于其中不合理的成分,立场鲜明地提出自己的建议。在加强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过程中,我们要积极主动地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努力消除制度差异带来的不必要的摩擦。同时,在国内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努力营造更加透明、更加便利的法治环境。

  五、以共享理念追求平等发展权的法治路径

  共享,是五大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它意味着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同享有,从而增强人民团结,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各国应确保每个人生存、发展的机会均等。⑩与此相似,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共享发展”理念,目的是保障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全体人民步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状态,旨在促进人民福祉,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一)共享理念对平等参与、收益等权利的追求

  平等参与政治、经济等社会活动,平等获得收益,是人类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实现共享发展,并以共享理念保障人权,可以在这个追求过程中起到如下作用。

  第一,重点解决贫困人口脱贫问题。目前,我国部分农村地区、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贫困问题。所谓贫困,分为两种。一种是绝对贫困,指个人或家庭的收入不能维持其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温饱问题亟需解决;另一种是相对贫困,指社会各阶层、各阶层成员之间的收入存在差异,收入较少的一方相对于另一方,生活质量相对较低。共享理念指导下的发展,以脱贫攻坚工程为主线,扶持贫困人口与贫困家庭,并保证分配更加公平,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

  第二,充分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共享理念指导下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生活水平。针对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妇女和儿童,建立相应的服务体系,提高弱势群体的幸福感。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充实社保基金,健全养老金全国统筹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

  第三,着力解决教育不平等问题以及就业问题。通过推行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逐步实现免除中等职业教育所需的学杂费、资助贫困学生等一系列措施,逐渐缩小教育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通过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提高技术工人的待遇、逐步消除同工不同酬等措施,解决多样性的就业问题。推行这些措施,旨在落实共享理念,消除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

  (二)发挥法治在保障人权共享发展中的作用

  推进共享发展,就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保障体制,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这些,都有赖于法治来保障落实。

  政府可研究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国实际 进一步推行有力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人民的受教育权、劳动权等宪法规定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增强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加大扶贫力度,确保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得到实施,从而维护社会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六、结语

  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就意味着要以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加快经济结构转型、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步伐,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而法治在其中承担着保驾护航的作用,为发展提供最基本的制度保障。同时,五大发展理念本身又蕴含着丰富的法治内涵,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又会进一步丰富法治的内容,倒逼法治理念推陈出新。二者相互贯通,对于我国人权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因此,要以法治思维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之下,推进我国人权健康有序发展。

  (周晓军,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张苹,回族自治区区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师。)

  注释:

  ①参见汪习根、朱林:《新常态下发展权实现的新思路》,载《理论探索》2016年第1期。

  ②参见董和平:《关于中国人权保障问题的若干思考》,载《法学》2012年第9期。

  ③参见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第8条第1款的规定。

  ④参见冯华:《人民日报聚焦中国贫富差距:到底有多大?》,载《人民日报》,2015年1月23日。

  ⑤参见《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⑥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15年10月29日)。

  ⑦《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2015年9月25日通过)。

  ⑧参见《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 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载《人民日报》,2013年5月25日。

  ⑨常健:《五大发展理念对发展权理解的丰富和深化》,载新华网。

  ⑩参见《发展权利宣言》第2条第1款和第3款。

Abstract:The rule of law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human rights advancement.The five development ideas,introduced by the Fifth Plenum of the 18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contain the connotation of rule of law,which is a very important guideline for promoting China’s human rights.This article tries to analyze how to improve China’s human rights through the rule of law,with the guide of the five development ideas.

  (责任编辑刘更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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