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教授 伊丽莎白·M·克雷格 (赵一帆 摄)
自欧洲少数族裔权力发展机制被提上议事日程开始,时间已经过去了近25年。其开始的标志之一是1990年6月29日欧洲安全合作会议(如今已成为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在哥本哈根宣言中纳入了少数族裔权力保护的章节。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随后将该政治性宣言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责任,这个过程在1994年10月10日欧洲保护少数民族框架公约被采用后最终得以完成 。尽管大家认为《欧洲保护少数民族框架公约》)=(FCNPM )要求各国要有促进实质性平等的义务,但其首要目标是保护文化身份 。因此,它让我们的目光再次聚焦,关注少数族裔文化权力在欧洲少数族裔框架协议中的作用。随后,在1990年代初期,在欧洲议会的支持下,欧洲区域性及少数族裔语言宪章通过 。据解释报告所说,其首要目的是为了文化,并打算保护和促进区域或少数族裔语言发展,这些语言作为欧洲文化遗产的部分受到了威胁 。然而,它主要关切的是对区域和少数族裔语言的保护,而非对该语言使用者权力的保护。
尽管论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适应于语言宪章,但论文的焦点仍是欧洲保护少数民族框架公约(FCNPM)下接近文化权力的方法。论文首先讨论的是选择欧洲保护少数民族框架公约(FCNPM)而非欧洲人权公约关于文化权力的附加议定书,这一决定的重要性。接下来论文考虑的是国家批准方案、适用范围及建立监管符合法律义务的体系。论文的剩余部分关注的是在少数族裔权力框架下,实现文化权力的实质性方法,以及关于学界关于融合在其中所起作用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