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欧人权研讨会”28日在重庆召开,本次会议聚焦少数民族权利保障。与会的中外专家表示,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高度重视人权发展,尤其是在少数民族的人权保障方面有着显著的进步。
“我对中国有着很深的感情。在法国,我为我的亚洲朋友保持他们的文化而努力,我希望他们在法国乃至整个欧洲,可以用他们熟悉的中文来进行工作。”法国新人权协会主席皮埃尔·贝尔西斯(Pierre Bercis)表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种民族文化在此交杂,因此需要整个社会更多地交流与理解。在这一点上,中国已做出了不少努力。
据了解,中国1954年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宪法。多年来,中国政府从宪法、法律和制度等多个层面确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原则。同时,把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列入20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专项扶持力度。2015年,中国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三个省的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3121万下降到1813万。
天津南开大学人权中心常务副主任常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除欧洲国家在少数民族权利保障上强调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平等以外,中国的少数民族人权保障更增加了对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内容。
“我们更注重从事情的本源性,从市场的角度来解决少数民族权利保障问题,这点是我们的优势。只有提高了他们的经济实力,他们的这些权利才有了现实的意义。”常健说,“在这一点上,来参会的欧洲学者十分认可。不少专家学者都表示回到欧洲后会适当考虑用这样的方式来解决西方的少数民族问题。”
此外,在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少数民族文化语言保护和教育等问题上,中国也已走在国际社会的前列。
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教授伊丽莎白·M·克雷格(Elizabeth Mary Craig)表示,欧洲人权公约在文化权利,尤其是语言权利方面仍有着不少的缺陷。“在欧洲,很多语言都在不断地消亡,有很多人都不再使用自己的语言了。”
德国汉堡大学教授塞巴斯蒂安·舍尔(Gottfried Sebastian Scheerer)也援引罗姆人(吉普赛人)在德国的情况表示,德国虽然在对吉普赛人生活的支持方面卓有成效,但在对他们的语言保护上面则有较大的缺陷。
“在这一点上,中国其实做得很好。”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刘海年表示,中国是从政府的层面来推动双语教学,比如在一些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开设双语课程,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双语兼通为基本目标。“这样不仅有助于各民族的交流,也有利于本民族语言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有54个少数民族使用80余种少数民族语言,21个少数民族使用29种本民族语言。
“2010年中国少数民族的人口占总人口的8.49%,而这一比例在1953年仅为6.06%”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王延中说,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提升较快,增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超过汉族,表明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增加了少数民族自身对于身份的认同,少数民族权利保障得到认可。
荷兰人权研究院院长汤姆·茨瓦特(Tom Zwart)说:“《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者中之一张彭春就是中国人,可以说,目前中国是人权理论和实践的重要贡献者之一。中国的人权专家应更多地将观点分享到世界其他国家,与西方更多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