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中国视角”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英国、荷兰、瑞典、意大利、澳大利亚和南非的50多位专家学者参会,为加强人权领域国际合作的研究平台建设建言献策。
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赵建文表示,中华传统文化与国际人权法享有一致性,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有利于国际人权法在中国的实施,并且可以对人类共同的人权事业做出贡献。
10月23日,在“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中国视角”国际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赵建文做主题发言。 中国人权网记者田广山摄
他认为,中国古代文化中没有“人权”概念,但并不是没有人权的实质内容。传统的民本思想是中国古代人权保护的理论基础,并且至今对中国的人权事业乃至国际人权事业产生重要影响。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不仅不妨碍中国履行根据国际人权法所应承担的义务,而且有助于防止某些极端或不和谐现象的发生。
近百年来,中华传统文化不断推陈出新,向着更有利于人权保护的方向演变。中华传统文化的某些元素已经融入了国际人权法,中国根据国际人权条约制定或修改国内法,间接地借鉴了包括西方文化的人权理念和制度在内的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由此可见,中华传统文化与国际人权法本质上享有一致性,二者不仅相容,而且可以相互补益。
谈及中国古代基本人权与当代人权的异同,赵建文认为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中国古代的人权关注点主要在于民生,即解决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要。当代人权的关注点则更为深入、具体,即在当代人权环境下人们对尊严、自由、责任等方面给予了更多关注,而尊严、自由、责任三者也可以视为中华传统文化与国际人权法的一致性最为集中的表现。因此,历史维度的视角下,人权关注点的全面化也充分体现了人权事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