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领域唯一专业网站
首页>《说人权》>报道

各方共议发展权,共享发展权的“中国经验”

2016-12-06 16:16:14来源:中国人权网作者:田广山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2016年12月4日至5日,来自4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150多名代表齐聚北京,出席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举办的“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与会代表围绕“共享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这一主题,展开交流、获得启发、凝聚智慧、形成共识。

图为中国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柳华文教授。(中国人权网记者 田广山摄)

  柳华文结合中国在促成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制定和国内落实以及国际合作的情况,阐明了中国特色残疾人人权保障道路的基本特点,即密切结合发展促进人权、将发展权放在首位、有效保障残疾人人权。

图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罗艳华教授。(中国人权网记者 田广山摄)

  罗艳华针对《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与新时期实现发展权之间的关系发表了看法,通过目标的一致性、内容高度吻合、目标对象与主体的一致性、对国家要求的一致性以及共同基础五大方面,论证了《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是新时期实现发展权的具体行动目标。

图为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齐延平教授。(中国人权网记者 田广山摄)

  齐延平从发展权与传统人权类别的比较入手,从发展权的非本质属性出发,对发展权予以形象描述。同时指出在发展权的实现过程中,应注意法律领域之内与法律领域之外、法律与政治、国际法与国际政治之间的关系。

图为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执行主任钱锦宇教授。(中国人权网记者 田广山摄)

  钱锦宇认为应当通过旨在消除形式主义平等观而追求实质平等的积极行动,来推进残障者的发展权利。在我国,积极行动的制度性目标是追求实质平等和社会正义。钱锦宇提出我国积极行动的结构性特征包括:保障残障者发展权利的制度建构,为积极行动提供有力的制度基础;营造保障残障者发展权利的良善社会生态,为积极行动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强化政府的积极责任,为积极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图为中国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王敏远教授。(中国人权网记者 田广山摄)

  王敏远从制度完善和实践运行两个角度阐述了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的人权保护及其发展,认为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的人权保护取得了显著进步,具体表现在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和强制实施制度三个方面;同时,对冤假错案的预防和纠正体现了司法实践对人权保障的重视与强化。

图为北京理工大学人权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成铭教授。(中国人权网记者 田广山摄)

  杨成铭从“一带一路”的视角阐述了中国对发展权的实现做出的新贡献。他认为“一带一路”倡议顺应了世界多极化,有利于建立实现发展权的政治互信;顺应了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建立实现发展权的文化包容。

图为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教授。(中国人权网记者 田广山摄)

  张永和通过对“发展”与“发展权”两个概念的探究,指出国家对于发展以及发展权的意义,认为应该把发展视为实现各项权利的前提基础。

图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所长张云教授。(中国人权网记者 田广山摄)

  张云认为谈论西藏的人权问题,应当立足事实、明辨是非,应当充分肯定西藏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进步。此外,张教授提出了诸多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西藏人权问题。

图为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朱力宇教授。(中国人权网记者 田广山摄)

  朱力宇认为地方立法权扩大应与城镇化紧密结合。在扩大地方立法权后,有关地方应当依据宪法和法律,以保障我国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之一,以“十三五规划”为基本方向和依据,从实施脱贫攻坚、解放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等方面进行相关的立法,同时还应重视立法规划的工作和制度。

图为秘鲁圣马科斯大学教授、亚太问题专家阿基诺•罗德里格斯教授。(中国人权网记者 田广山摄)

  罗德里格斯分享了秘鲁在减贫、公共卫生、养老金制度、教育等领域的作法,总结了该国实现发展权保障的经验。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