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以“与环境相关的人权义务的最佳惯例、所得经验和发展路径”(Expert Seminar on Best Practices, Lessons Learned and the Way Forward with Regard to Human Rights Obligations relating to the Enjoyment of a Safe, Clean,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Environment)为主题的专家研讨会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本次会议由联合国人权与环境特别报告员(United Nations Special Rapporteur on Human Rights and the Environment)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OHCHR)共同主办。秦天宝教授应上述两机构邀请,赴日内瓦办事处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威尔逊宫,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所在地)
来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联合国开发规划署、世界银行等联合国机构,瑞士、斯洛文尼亚、摩洛哥、哥斯达黎加、马尔代夫等国家,国际环境法中心、世界资源研究所、地球正义、人权观察等非政府组织以及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等学术机构的2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磋商,讨论与环境相关的人权义务的最佳惯例、所得经验和发展路径以及特别报告员准备的《人权与环境指南草案(暂定名)》及其评注意见。本次会议形成的成果,将提交给2018年3月举行的人权理事会第37次会议。
作为来自亚洲的学者代表,秦天宝教授在磋商中强调,在考虑环境相关的人权问题时,要特别注意联合国所确认、各国正在履行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他指出,可持续发展目标与人权目标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 关于人权的国际法律文件为2030年议程的实施提供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和指导。而反过来,可持续发展目标大大有助于人权的实现。因此,要特别支持各国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努力。秦天宝教授 同时提醒土壤污染可能对人权的影响、以及发展中国家当地社区传统知识对人权的重要性。他的观点受到人权与环境专员和其他与会者的关注和赞赏。
据了解,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12年3月任命了一名独立专家John Knox作为特别报告员来研究与环境有关的人权,为期3年。2015年,人权理事会将特别报告员的任期延长至2018年3月。特别报告员的工作方式包括调研该领域的国际法律文件、走访相关国际机构和相关国家、参与相关国际会议、举行专家磋商和研讨等。本次会议是联合国与各国政府及其他组织、官方与民间、学术界与实务界进行交流探讨的重要平台,也是特别报告员任期内的最后一次专家磋商和研讨活动。
秦天宝教授从事环境法学研究至今近20年,在国际学术界享有较大的知名度,曾经多次应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邀请参加相关国际活动。本次是秦天宝教授于2015年10月受邀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报告员高级磋商会议后,第二次参加该机构的磋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