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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研讨会顺利召开

2017-11-27 11:33:01来源: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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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22日上午,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举办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长沙顺利召开。此次研讨会旨在进一步诠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等内容的理论内涵与实现路径。来自武汉大学、中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德国明斯特大学、荷兰跨文化人权研究中心、荷兰蒂尔堡大学等单位的近三十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会议开幕式由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主持。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蒋建湘教授致欢迎辞。蒋书记代表中南大学对李步云先生和其他各位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这次会议的举行表示祝贺。蒋书记认为,这次研讨会很有现实和理论意义,会议主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十九大的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大国外交的基本方略非常契合。蒋书记还简要地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南大学的发展历程以及法学院的发展情况。他对李步云先生和在座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对法学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随后进行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和顾问聘任仪式。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前身是2004年成立的中南大学司法与人权研究中心。为适应形势的需要,2017年10月,中南大学决定将中南大学司法与人权研究中心更名为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了宣读学校的更名决定。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广州大学教授李步云先生和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蒋建湘教授一同为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揭牌。

  蒋书记为李步云先生颁发聘书,聘请李步云先生为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顾问。

  李步云先生发表了讲话,他对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更名成立表示祝贺。李步云先生认为,人权是一个伟大的名词,充分实现人权是社会主义的崇高利益的追求;充分实现人权是服务型政府的切实保证;充分实现人权是我们制定和实施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目的;充分实现人权是各项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根本归宿;第五,充分实现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李步云先生认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需要各位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他表示将全力支持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发展。

  开幕式结束后,与会代表进行合影留念。

  研讨会第一单元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毛俊响副教授主持。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李步云教授、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执行院长汪习根教授、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副主任汪太贤教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杨开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编辑郭海清先后做了主题发言。

  李步云教授发言主题为“生存权与发展权的中国理论与实践”,他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对生存权与发展权的性质和定位进行了深刻分析。他认为,中国人权理论研究要关注中国问题、理论、制度和贡献,要从国家整体大环境中来综合考虑人权事业的发展,既要正确看到国内的争论,也要密切关注国外的发展,还要注意到目前发展问题以及其与发展权的联系与区别,更好的关注发展中国家的权利。

  汪习根教授发言主题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权保障”。汪习根教授从目标、观念、路径等方面角度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发展权进行了多维度解析。他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广义上说,包括经济生活美好,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根据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的表达,就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他提出国家有义务来满足人民的需求,保障他们的权利。

  汪太贤教授的发言主题是“中国传统权利观的表达”。汪太贤教授认为,中国在权利和人权方面有与西方有着不同的概念体系和思维方式,他对中国传统权利观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了初步梳理,旨在为中西方寻找人权领域平等对话和协商平台。

  邹平学教授发言主题为:我国人权法治保障的话语权建构。邹平学教授首先肯定了近年我国人权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随后提出我国人权建设和话语构建要避免“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的情形,即不知所云和不接地气。他从“用事实说话”、“制度与文化”等四个方面提出构建日期法治保障话语权的思路。

  杨开湘教授发言主题为:中国特色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制度体系。杨开湘教授通过回顾我国司法人权保障的进程,提出新时代下中国特色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制度体系应从联系我国法制建设的实践经验,并认为,适度借鉴引进国外经验和在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进行体系化制度化地建构等三方面进行建构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法治人权现状。
 

  郭海清发言主题为: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与基本权利保障之关联。郭海清编辑提出人权是一个是实践问题,可以在实践中找寻人权理论发展的土壤。他认为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基本权利保障的法治建设有重大影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表达中蕴含着丰富的权利保障意味。人权的法治建设要与经济发展的总体相适应,与基本国情相适应。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武汉大学汪习根教授主持。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与经济法研究所所长Steinmeyer教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陈佑武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周刚志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毛俊响副教授、荷兰跨文化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彭芩萱博士、蒂尔堡大学博士候选人翟晗先后进行了主题发言。

  Steinmeyer教授以“人权的国际发展”为题发表了演讲。他以幸福权、协同性以及发展三个词来具体阐述其关于人权国际发展的观点,并指出,中西方基于文化的原因在人权观念方面存在很多差异,即使在西方世界,关于人权也存在不同的声音和观点。他表示愿意起到桥梁的作用,与中国学者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

  陈佑武教授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人权治理内涵与路径”为题发表了演讲。陈教授认为他对人权理解,关键核心是沟通交流,现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是恰逢其时的。同时,陈教授还论述了现今人权内容的发展,以及人权的实现路径。

  周刚志教授以“论人性尊荣:基本人权的核心理论”为题发表了演讲。周刚志教授提出“人性尊荣”概念,将之与德国基本法中“人性尊严”进行对比以详细阐述主题。他通过叙述德国宪法中人性尊严原理和美国天赋人权学说的根基谈到基督教和天主教有关人性的判断。周刚志认为,在他们看来,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不属于权利主体,因为他不具备善与恶判断的自由意志。

  毛俊响副教授发言主题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人权话语秩序的变革”。毛俊响副教授认为,尽管西方国家仍然主导着国际人权话语权,但是国际人权话语秩序发生渐变,发展中国家提出自决权、发展权等集体人权,拓展了国际人权标准体系与结构性;推动人权理事会能力建设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中国致力于促进国际人权话语格局的转换。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新的发展理念,必将推动国际人权治理体系的变革。

  彭芩萱博士以Constructing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both men and women via yin-yang philosophy为题发表了演讲。彭芩萱博士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该是建立在男女平等基础上的命运共同体,要利用中国古典学说,推动我国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彭芩萱博士创造性的把建设男女平等的命运共同体与中国古代阴阳学说相结合,进行构建男女命运共同体的初步尝试。

  翟晗以“人权保障的宪法机制:中国话语及其实践”为题发表了演讲。她分别从国际人权保障标准在国内宪法的转化和实践、我国宪法对国际公约不同程度的转化、在中西方不同实践背景下寻求共通的“桥梁”这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中南大学法学院胡平仁教授对研讨会进行了全面总结,他归纳了会议的四大成果和理论意义,认为与会专家的智慧和洞见,对于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起着重要推动意义。


  (撰稿:王欣怡等;审校:毛俊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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