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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权利与权力的平衡——纪念中国人权研究会罗豪才会长

2018-02-18 10:28:23来源:中国人权网作者:柳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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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2日早上,一则令人震惊和悲伤的消息在法学圈的社交媒体上迅速传开,题目上赫然写的是“罗老师千古”。罗老师是罗豪才先生。他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长期任教,一生中重要的职务还包括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九届和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等,然而他自己最喜欢被称呼“罗老师”。本人与罗老师交往最多的阶段是他2007至2016年担任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时期。
 
  一、众望所归的会长
 
  良法善治离不开人权的目标和宗旨,所以说法治与人权密不可分。在这个意义上,罗老师的一生既是法学学者的一生,也是促进和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的一生。因为罗老师是中国行政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曾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还是民主党派、侨界的领导人,既有深厚的学术素养,又德高望重,同行们经常说他是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最合适的人选了。
 
  这里说的“最合适”不仅仅是资格和资历,更是罗老师亲身实践的真实描述和概括。
 
  罗老师担任会长期间,卓有成效地促进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在他和学会的推动下,中国高校建立的人权研究机构多达几十个。全国建立了八个国家级的人权教育与研究基地。政府与高校人权教育研究机构的沟通和联系明显加强,人权教育和人权研究在中国逐渐成为“显学”,日益繁荣。学会定期出版《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人权蓝皮书)和《中国人权年鉴》。他支持研究会每年举行人权理论研讨会、人权教育机构经验交流会,出席会议并经常坐在第一排从头听到尾,认真记录。他支持人权学者参与国家人权领域立法和政策性文件的制定;支持人权研究会“走出去”,与国外政府和民间组织、人权教育和研究机构交流与合作。中国人权研究会创办的“北京人权论坛”成功举办了八届,已经成为中国人权对外交流领域的一个品牌,每一届都有来自东西方不同国家、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百余名专家、学者或者官员的参与,国家主席习近平曾经为论坛的开幕专门发来贺信。
 
  罗老师并非一位只安坐书房的人,相反,他一直强调调查研究,每年都要到不同地方看一看,足迹遍及祖国的东西南北。每到一地,他都与当地官员和高校人权领域的学者进行座谈,倾听大家的意见,并支持当地在人权领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许多地方原来没有人权教学,特别是将人权作为敏感话题予以回避,德高望重的罗老师的到来和调研本身往往就形成一个有效引起当地对人权教育、研究和实践的重视的契机。他也不辞辛苦地到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古巴等发展中国家进行访问,与政府官员对话,与学界、侨界的老朋友、新朋友对话和交流。他的学术涵养、人格魅力和领导人气质,使中国人权研究会的工作有条不紊,成效显著,赢得了从国内到国外广泛的尊重与好评。
 
  二、引领发展的法学家
 
  罗老师一直在北京大学指导博士生,而且笔耕不辍。他的专著《软法亦法——公共治理呼唤软法之治》2011年获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该书也翻译成多国语言文字在国外正式出版;在报刊和学术杂志上,近两年都能看到他自己或者他与同事共同撰写的学术论文。
 
  罗老师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并不取决于他出版和发表的专著与论文的数量,而在于他在学术思想上的先锋和引领作用。中国的社会治理长期以来呈现一种“大政府和小社会”的特征,中国“官”与“民”的关系怎么处理,中国的行政法向何处去?就此,罗老师率先提出了“平衡论”的行政法的主张。他关心中国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尤其是司法实践。他推动了中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2013年12月,我和研究会的其他同事陪同罗老师接受凤凰卫视“名人面对面”节目的专访,结束时主持人吴晓莉请他为节目题写一句话,他写下了“为了权利与权力的平衡”这句话。
 
  进入新的世纪,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如何让制定了的法律真正付诸实施,实现立法的目标,追求法治的目标?罗老师率先在北京大学建立了软法中心,提出了“软法之治”的主张。与传统的国家治理模式相比,他强调柔性治理,强调发挥基层和民间以及专业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强调非国家正式立法的社会软规则的治理。他的主张是当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政策和理论的先驱,他也成为世界范围内在法律领域倡导软法研究与实践的代表性人物。全国各地陆续成立了多家软法研究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还成立了跨学科的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因为本人结合国际法和国内法对人权领域的软法进行了一些研究,罗老师推荐我参加了这个研究会,还担任了副会长。
 
  他培养的许多学生是中国高校、法律实务部门的佼佼者,可谓桃李天下。我认识的一位他的学生当年在南方某地方院校学习,给时任北京大学副校长的罗老师写信,表达自己的见解和愿望。罗老师不仅亲自回信,还给予殷切的鼓励,这位学生现在已成长为北大的教学骨干。我由衷地佩服罗老师的识人能力和鼓励、培养年轻人的精神。他不是以一己之力,而是以自己和周围更多人的集体的努力推进中国法学、法治与人权事业的发展。
 
  三、宽以待人的仁者
 
  罗老师总是能够看清社会发展的方向,能够做出引领性的理论判断。不过,他绝不是一位咄咄逼人的权威,相反,在他的身上,你总能感受到长者的仁慈和宽容。在小型会议包括在外事活动中,他都经常让所有参加者都发言、表达自己,宁肯自己少讲话,一个都不落下。他喜欢倾听,在笔者看来,似乎到了一种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步。有的研讨会是冗长的,他七八十岁的高龄,竟然能够听到底、记到底,而且他并不会随便插话或者干预。有的讨论,特别是年轻人的课堂讨论、非正式会议上的发言,可能是幼稚、偏颇甚至是无礼的,年轻人对罗老师可以不必客气,说的观点可以是不同观点、批评他的观点,他都会微笑倾听。
 
  在工作上,罗老师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总强调集体努力和团队攻关。有一次,我跟罗老师一起到外地调研,中巴车上,一路颠簸,他一直在跟我讨论软法问题。罗老师经常会跟学生或者研究会的同事分享他最近发现的新研究材料或研究动态。他会亲切地说,台湾地区的学者,还有哪国的哪位学者又出新作品了,你们要读;学者来北京的话,要交流。我们发现,他的阅读量,包括网络上获得的信息量,远远超过许多年轻人。
 
  在国内外,我见过许许多多对罗老师特别敬重、尊重的人,他们是学生,是法官,是行政官员,是媒体记者,或是普通的百姓。我也见过有人的确是因为不认识、不懂得等原因,当面无心冒犯过他的人,但是,我没有见过他生气,他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计较刻板礼节。相反,他时常会替别人着想,善意地“配合”遇到他的人、下属或者学生。他能看懂别人的心思,主动让想跟他合影的人一起合影,他会主动向接待他的服务员、厨师致谢。
 
  早年在新加坡追求自由与正义,罗老师坐过英国殖民者的监狱。回到祖国,他是坚定的爱国者,成为资深的法学家,大法官,重要的民主党派——中国致公党中央的主席,中国最重要的政治机构之一——全国政协的副主席。罗老师见证了中国民主、法治与人权的发展,领导了中国最重要的国家级人权研究和促进机构——中国人权研究会的工作,促进了中国行政法学、人权法学的进步。
 
  罗老师对人权和法治事业、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今虽离我们远去,风范长存,将永远激励我们前行。 深切缅怀罗老师,中国人权研究会一位伟大的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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