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谷春德教授接受中国人权网专访。(焦飞摄)
5月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及其新发展”研讨会在京举办。会议期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谷春德教授接受了中国人权网的专访,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形成和创新的进程。
谷春德教授说,马克思、恩格斯写作了众多散发着真理光辉的著作,比如《共产党宣言》、《论犹太人问题》、《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资本论》等等,在这些著作中,马克思阐述了大量的人权及自由、民主、平等、法治问题,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和法治观。
谷春德教授认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蕴含着深刻的人权的历史观、人权的阶级观、人权的经济观、人权的发展观,以及权力与义务统一观。它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阐释了人权的含义及来源;第二,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人权和人权观的阶级实质和虚伪性;第三,阐明了人权是发展的,并受制于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第四,号召无产阶级应当利用人权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谷春德教授指出,在中国尝试探究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多年来,中国对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历代领导人都有对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发展。
谷春德教授表示,多年来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理论探究,使自己深切地认识和感到中国共产党人很好地运用、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结合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这就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当今中国占主导地位的主流人权观。
谷春德教授表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权问题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理论探究与创新,并获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权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与时俱进的新境界,也可以说是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推向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