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历史上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程中具有重要历史地位和独特历史贡献的一部文献。从逻辑上看,党的十九大报告大致可以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其中,总论部分包括了形势判断、历史使命、基本方略、奋斗目标,共四大问题;而分论部分包括了建设现代经济体系、发展民主政治、繁荣文化、改善民生、建设美丽中国、国防现代化、祖国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严治党,共九大问题。无论是在哪一个领域或者是从哪一个方面来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我们都应当将其作为一个科学的有机整体,从其精神内核和系统结构上来深刻、全面而且精准地理解和把握,而不能仅仅就盯在其某些孤立、分散、个别的表述上面,更不能仅仅就从只言片语上出发来分析和探究其核心要旨。
人权事业,如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等国计民生领域的各项事业一样,并不是孤立片面的。包括人权事业在内的以上各项工作,都既是相互联系、相互交叉、相互融合的,又是互为前提、互为基础、互为保障的。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既是一部对于当前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等态势做出总体分析与判断、提出新时代总体目标和发展愿景的重要政治文献,也是一部将尊重、保障和促进人权这一意识、理念、精神贯穿于其始终的重要人权文献。
一、十九大报告贯穿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
十九大报告开宗明义,在其开篇就明确了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这其中就包含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等一系列重要论断。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则是我国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和明确的宪法规范。由此可见,每一个人的人权得到切实的尊重和充分的保障,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宏伟蓝图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之中的每一个部分其实也都与我国人权事业息息相关、紧密联系。无论是在十九大报告总论之中对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判断、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全面阐述以及对于新时代总体目标和发展愿景的精准设定与科学提出,还是在十九大报告分论之中对于每一部分的逐一诠释和详尽展开,都可以被视为新时代我国人权事业进一步全面推进和新发展的不同领域和不同面向。党的十九大报告之中对于“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论述和强调,其实自然也都内涵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我国宪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执政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都深知人的价值、基本人权和人格尊严对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意义,因而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都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增进人民的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直以来都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十九大报告体现了各项人权相互依存和协调发展的基本理念
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政治判断。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生、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个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因此,十九大报告分论部分总共九部分的内容其实就是为回应这一重大政治判断而提出的一系列的行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这些方案和措施与我们一直以来都坚持的“全面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协调发展”“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在精神实质上彼此之间也是高度统一的。
人权是历史的产物,需要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之中予以观察、思考、调查和研究,也需要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之中予以通盘谋划、协调推进。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寻找并确定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优先着力点,实现精准发力、重点突破,进而全面带动人权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共同进步,这是我国在保障和促进人权方面所运用的一项成功策略。上世纪90年代,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吃饱、穿暖是老百姓感受最深、最迫切希望得到根本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正因为如此,党和政府在人权领域作出了“生存权是首要人权”这样一种形势认识和历史判断,以统领各项人权事业平稳有序发展。现阶段广大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从整体上可以说已经得到了解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程度也在不断加深,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仍然存在。因此,党和政府又适时作出了生存权、发展权是现阶段首要人权的基本判断。一方面,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战略,致力于解决贫困落后地区人民生存权保障的难题,另一方面,国家又根据社会基本矛盾的变化,积极创造条件,大幅提升民生、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方面的保障水平,促进人权在更高水平上得到进一步发展。
生存权、发展权是现阶段中国人的首要人权。这一论断所要表达的主要意涵在于:在经济基础、社会财富以及物质资源依然还十分有限的客观现实条件下,基本生存与发展条件的保障需求需要优先得到满足。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说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相对而言就是不重要的;恰恰相反,中国的协调发展人权观,在其中也自然内涵了要求稳步提升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保障水平等一系列内容。
三、十九大报告坚持了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的有机统一
十九大报告在基本方略部分的第六项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报告第六部分“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中,报告再次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除此之外,报告还明确要求,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报告还特别提出,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上述这些严肃且重大的政治判断就将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二者有机地联系并统一了起来。申言之,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的基本出发点,法治是保障人权、促进人权发展的根本途径;法治的真谛是人权,人权实现的主要门径乃是法治。因此,只要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全面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就能得到切实的尊重和有效的保障。
四、十九大报告统筹了国内人权进步与国际人权发展两个大局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中国的发展不仅要造福中国人民,而且还要越来越多地惠及世界各国人民。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日益突出,贫富分化日益严重,恐怖主义、网络安全、气候变化、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四处蔓延。所有这些问题无一不在时刻挑战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单靠个别的人、个别国家来应对、破解上述问题则是难以想象的,这才真正地需要全人类命运与共、全球各国携手前行。也正是基于对当今世界发展大势的深刻洞察与精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理念为超越西方狭隘的人权观提供了可能。目前,战后国际政治法律秩序遭到了从未有过的挑战,传统人权制度体系、人权理论学说、人权发展模式的不适应性问题也日渐突出。如果继续吹捧和奉行所谓西方文化优越论,人类文明也就不可能走出当下的困境,更难以实现永续发展;如果继续崇奉西方中心主义的自由民主模式为唯一政治正确的制度模式,人权的不断发展和自我超越也终将失去其前进的动力和方向。
国际人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从本质上需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上来重新理解人类文明的体系及其精髓,在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来探索其未来的方向与道路。中国特色人权观丰富和发展了世界人权理论体系,而中国特色人权实践道路则为世界各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资参考与借鉴的新方案、新智慧。这无疑有利于推动和促进世界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更银)
(齐延平,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
人权事业,如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等国计民生领域的各项事业一样,并不是孤立片面的。包括人权事业在内的以上各项工作,都既是相互联系、相互交叉、相互融合的,又是互为前提、互为基础、互为保障的。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既是一部对于当前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等态势做出总体分析与判断、提出新时代总体目标和发展愿景的重要政治文献,也是一部将尊重、保障和促进人权这一意识、理念、精神贯穿于其始终的重要人权文献。
一、十九大报告贯穿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
十九大报告开宗明义,在其开篇就明确了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这其中就包含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等一系列重要论断。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则是我国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和明确的宪法规范。由此可见,每一个人的人权得到切实的尊重和充分的保障,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宏伟蓝图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之中的每一个部分其实也都与我国人权事业息息相关、紧密联系。无论是在十九大报告总论之中对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判断、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全面阐述以及对于新时代总体目标和发展愿景的精准设定与科学提出,还是在十九大报告分论之中对于每一部分的逐一诠释和详尽展开,都可以被视为新时代我国人权事业进一步全面推进和新发展的不同领域和不同面向。党的十九大报告之中对于“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论述和强调,其实自然也都内涵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我国宪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执政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都深知人的价值、基本人权和人格尊严对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意义,因而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都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增进人民的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直以来都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十九大报告体现了各项人权相互依存和协调发展的基本理念
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政治判断。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生、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个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因此,十九大报告分论部分总共九部分的内容其实就是为回应这一重大政治判断而提出的一系列的行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这些方案和措施与我们一直以来都坚持的“全面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协调发展”“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在精神实质上彼此之间也是高度统一的。
人权是历史的产物,需要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之中予以观察、思考、调查和研究,也需要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之中予以通盘谋划、协调推进。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寻找并确定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优先着力点,实现精准发力、重点突破,进而全面带动人权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共同进步,这是我国在保障和促进人权方面所运用的一项成功策略。上世纪90年代,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吃饱、穿暖是老百姓感受最深、最迫切希望得到根本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正因为如此,党和政府在人权领域作出了“生存权是首要人权”这样一种形势认识和历史判断,以统领各项人权事业平稳有序发展。现阶段广大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从整体上可以说已经得到了解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程度也在不断加深,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仍然存在。因此,党和政府又适时作出了生存权、发展权是现阶段首要人权的基本判断。一方面,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战略,致力于解决贫困落后地区人民生存权保障的难题,另一方面,国家又根据社会基本矛盾的变化,积极创造条件,大幅提升民生、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方面的保障水平,促进人权在更高水平上得到进一步发展。
生存权、发展权是现阶段中国人的首要人权。这一论断所要表达的主要意涵在于:在经济基础、社会财富以及物质资源依然还十分有限的客观现实条件下,基本生存与发展条件的保障需求需要优先得到满足。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说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相对而言就是不重要的;恰恰相反,中国的协调发展人权观,在其中也自然内涵了要求稳步提升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保障水平等一系列内容。
三、十九大报告坚持了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的有机统一
十九大报告在基本方略部分的第六项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报告第六部分“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中,报告再次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除此之外,报告还明确要求,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报告还特别提出,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上述这些严肃且重大的政治判断就将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二者有机地联系并统一了起来。申言之,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的基本出发点,法治是保障人权、促进人权发展的根本途径;法治的真谛是人权,人权实现的主要门径乃是法治。因此,只要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全面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就能得到切实的尊重和有效的保障。
四、十九大报告统筹了国内人权进步与国际人权发展两个大局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中国的发展不仅要造福中国人民,而且还要越来越多地惠及世界各国人民。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日益突出,贫富分化日益严重,恐怖主义、网络安全、气候变化、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四处蔓延。所有这些问题无一不在时刻挑战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单靠个别的人、个别国家来应对、破解上述问题则是难以想象的,这才真正地需要全人类命运与共、全球各国携手前行。也正是基于对当今世界发展大势的深刻洞察与精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理念为超越西方狭隘的人权观提供了可能。目前,战后国际政治法律秩序遭到了从未有过的挑战,传统人权制度体系、人权理论学说、人权发展模式的不适应性问题也日渐突出。如果继续吹捧和奉行所谓西方文化优越论,人类文明也就不可能走出当下的困境,更难以实现永续发展;如果继续崇奉西方中心主义的自由民主模式为唯一政治正确的制度模式,人权的不断发展和自我超越也终将失去其前进的动力和方向。
国际人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从本质上需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上来重新理解人类文明的体系及其精髓,在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来探索其未来的方向与道路。中国特色人权观丰富和发展了世界人权理论体系,而中国特色人权实践道路则为世界各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资参考与借鉴的新方案、新智慧。这无疑有利于推动和促进世界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更银)
(齐延平,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