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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和平权的实现推动人类和平进步事业

来源:《人权》2017年第6期作者:沈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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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和平与发展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对当今全球治理进程正在产生着日益深刻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华文明历来崇尚以和邦国,合而不同,以和为贵;几千年来,和平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刻进了中国人民的基因里。中国人民深信,只有和平安宁,才能繁荣发展;中国从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靠的不是对外军事扩张和殖民掠夺,而是人民勤劳、维护和平;中国将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无论中国发展到哪一步,中国都永不称霸、永不扩张、永不谋求势力范围。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专题阐述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政治主张。报告提出,“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坚定不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和平与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对中国和平权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推动和平权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根据和明确的实践指引。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和平发展思想,这里就和平权的相关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促进和平权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致的

  一方面,和平权作为第三代人权,强调不同国家和人民之间利益的关联性,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为这种关联性提供了哲学和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和平权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要构建人类和平共同体。和平是构建新的国际关系秩序应有的共同基础,实现共同发展和合作共赢的前提和条件,可能成为人类共同价值和意识形态。

  二、和平权已被国际社会确认为一项人权

  从1984年第3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人类享有和平权利宣言》到2016年12月28日第7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和平权利宣言》,标志着国际社会已经确认和平权是一项人权。第7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和平权利宣言》时,包括中国在内的130个国家投赞成票,美国等34个西方和东欧国家投反对票,意大利、葡萄牙、瑞士、挪威、冰岛、土耳其等19个国家弃权。这说明亚非拉国家普遍支持和平权,而西方国家在和平权问题上也并非铁板一快。

  和平权的确立是国际人权事业的重大进步。根据《和平权利宣言》,所有人都享有和平权和免遭战争侵害的权利;每一个国家都有义务促进人民享有和实现和平权;各国要制定政策和法律减少战争和战争威胁,在国际关系中停止使用武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要尽最大的努力实现人民的和平权。和平权自身是一项人权,又是实现其他人权的基础,是一项基础性人权。和平权属于第三代人权,与生存权、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一样具有集体人权性质,其确立进一步丰富了国际人权的概念和理论。

  和平权作为一项人权仍需要完善和丰富。一些学者认为,联合国大会通过《人类享有和平权利宣言》和《和平权利宣言》,标志着和平权已从一项理论性的权利成为政治性的权利。为使和平权成为一项对各国有约束力的法律性的权利,应该推动联合国制订《和平权利公约》。目前,在和平权的定义、内涵、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请求权的提出、责任追究、救济措施等方面尚存在很大争议,和平权的理论需要不断加以完善和丰富。

  三、积极促进和平权在全世界范围的实现

  促进和平权的最大障碍在于政治。美国等西方国家反对和平权的理由大致是,和平不是一项权利,更不是一项人权。而实际上,一些国家反对和平权的真正原因是,不愿意让和平权冲击其偏重个人公民政治权利的狭窄人权观,不愿意让和平权束缚其使用武力干涉他国的行动自由。

  实现持久和平要标本兼治。要实现和平,首先要倡导通过谈判、调查、调停、和解、仲裁、司法等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禁止煽动战争和仇恨的宣传,努力减少战争和武装冲突,实现和平学上的消极和平。但和平不仅仅指不存在战争和武装冲突。为了实现持久和平,还要努力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秩序,消除贫困、疾病、歧视、不容忍及不公平等产生战争的原因,实现和平学上的积极和平。

  倡导和平权要防止泛和平主义倾向。现实世界中还存在外国侵略、武装干涉、恐怖主义等,完全排除使用武力是不现实的。和平权反对的是外国侵略、武装干涉、恐怖主义等非法和不正义使用武力的行为。如何处理捍卫国家根本利益和坚持和平发展底线,是一个重要问题。强调和平发展不意味着出让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真正的和平意味着相关各方利益都能在不使用武力的条件下得到合理的尊重。

  四、中国是实现和平权的重要力量

  中国和平文化源远流长,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等。诸子百家中,儒家讲究和为贵,道家主张非战,墨家主张非攻。政治家治国安邦的最高境界是天下太平。中国人非常喜欢的一个说法就是和为贵。从《尚书》的协和万邦,到《周易》的保合太和,从《谷语》的和生生物,到《礼记》的天地和同,和平理念是中华民族和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文化血脉和文化基因。

  长期以来,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上世纪50年代,中国就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将其作为处理国与国关系的准则。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对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中国主张通过和平对话解决争端。中国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为维护世界各地和平作出重要贡献。新形势下,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一带一路”倡议,努力推动实现世界各国人民民心相通。实践证明,中国是实现人类和平权的一支重要力量。

  (责任编辑刘更银)

  (沈永祥,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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