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当前,南南国家人权治理除了面临传统人权挑战,还不得不面对非传统性人权治理危机。西方自由主义主导下的人权治理观面对南南国家所面临的人权治理困境已捉襟见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分别从理念和实践两个方面为南南国家乃至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全新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对化解南南国家面临的非传统性人权治理困境,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全球人权治理 非传统人权挑战 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带一路”
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实现人权,不仅仅关涉一个国家内部的、本国人的事务,更是一项全人类的事业。当前南南国家人权治理所面临的困境具有超国家性和超地域性,已成为人类共同面对的挑战和课题。南南国家的“发展中”特征和宗教与文明的冲突相互交织所生发而来的诸如战争、恐怖主义、贫困、生态危机等非传统性人权挑战,使南南国家的社会发展面临重大的危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我国的“一带一路”建设倡议主张跨出主权国家壁垒,在人类视域下思考跨国、跨区域人权治理问题,为解决南南国家面临的非传统性人权挑战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和视角,直指南南国家人权治理困境的症结所在。
一、南南人权治理的新挑战:非传统性人权治理危机
南南国家在人权治理方面所面临的挑战,一方面,有全球人权治理所共同面临的挑战,诸如在传统公民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面临诸多问题;另一方面,南南国家的发展中特性又决定了其在面对传统人权挑战之外,又被深深地卷入了全球化背景下的非传统人权治理危机的浪潮。
当前,南南国家面临非传统人权挑战主要包括:局部战乱冲突时有发生,金融危机、物质资源短缺、恐怖主义、环境危机等。
局部战乱。南南国家、南北国家间的局部地区擦枪走火时有发生。局部武装冲突,不仅造成人员伤亡,平民流离失所,大量难民涌向周边国家,也对交战国周边的地区和国家的稳定与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现代局部战争中高新技术的普遍采用,除了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外,对环境也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危害。
金融危机。全球金融危机势必成为危害全球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的致命性威胁和破坏,南南国家对金融危机的弱抵抗性,使其所遭受的损害较之发达国家尤甚。金融危机所引发的大规模人口失业、贫困加剧和犯罪率飙升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南南国家人权治理的重大威胁。
物质资源短缺。物质资源短缺危机是困扰和危及人类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首要因素。相对于全球人口特别是南南国家人口的急剧增长,粮食、水、能源、药品等物质资源的供给具有稀缺性。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和分配的非公平性加剧了物质资源短缺对南南国家生存和发展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恐怖主义。被称为“21世纪的政治瘟疫”的恐怖主义正向全球蔓延,对南南国家的危害性愈发明显,对全人类在未来实现其生存权和发展权形成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
环境危机。以全球气候变暖、大气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减少为主的全球环境危机,已经成为困扰和危及南南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
新技术革命所导致的未知后果。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信息和信息技术革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深度重构人类的生存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技术革命的工具主义属性决定了其可能对人类社会所造成不利影响。
二、全球人权治理中的中国理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全球人权治理的目标是促使各个国家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实现。①在全球化和全球主义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当前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明显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无法有效应对当前世界普遍存在的传统以及非传统人权挑战,人权治理陷入困境。为了应对当前全球治理面临的困境,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201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中首次提出“命运共同体”理念。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外多个场合深刻诠释“命运共同体”,向世界传递关于全球治理方向的中国理念。2017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此后,该理念相继被载入联合国决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式走向世界舞台,成为创新全球治理、推进人类更好发展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人人得享人权”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崇高目标,人权保障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环。一方面,传统西方“自由主义人权观”是建立在个体本位、自由本位基础之上的,缺乏对集体人权应有的尊敬;另一方面,少数国家把持人权话语权,将人权政治化、狭隘化、工具化,片面强调个人政治权利而忽视生存权和发展权,双重标准大行其道。②随着全球化和全球主义向纵深发展,西方“霸权治理”或“制度治理”导致全球化实际上成为欧美国家现代化的全球化,具有不平衡和不公平的内在特征,从而造成了全球治理失灵、全球发展失序失衡的严重问题。③在这样的背景下,全球人权治理实践,包括南南国家人权治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更加公平公正的全新人权治理理念,以便更好地实现人权治理的目标。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了西方自由主义人权观的局限,既强调个人也重视集体、从抵抗转向合作、从孤立转向包容,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人权核心理念,以共同体为人权主要载体,以共商、共建、共享为人权治理的基本原则。
(一)人权主体的整体性和平等性是南南国家应对非传统人权挑战的基础
马克思认为,人是“类存在物”④,“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 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顺应了马克思的这一主张,强调对全人类的整体性关怀,将“你”“我”变成“我们”,要求世界上每个国家和每个国家的人民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同时,抛弃西方发达国家传统所构建的“西方中心主义”逻辑和“文明野蛮”二元思维模式,主张创建南北国家间的平等的伙伴关系,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背景下加强合作,共享人权发展的新成果。
(二)人权内容的安全性和发展性是南南国家应对非传统人权挑战的前提和关键
“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邓小平同志在上世纪提出的这一著名论断,在当前国际社会依然有着重要影响。当前,和平和发展的时代主题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南南国家尤其如此。局部战乱与冲突频发、恐怖主义的全球蔓延、物质资源短缺等南南国家所面临的非传统性人权挑战都可以归结到安全环境的恶化以及发展动力不足这两个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要求从全人类的福祉出发,在构建平等伙伴关系及不同文明之间包容互鉴的基础上,消融不同文明类型之间的对抗和冲突,消灭危害人类福祉的恐怖主义。
(三)人权价值的互利性与互鉴性是南南国家应对非传统人权挑战的原则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旨在寻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互惠互利是实现人权发展的原动力,个别国家或者少数民族的单独获利必然不会长久,共赢共享才能持续进步。“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排斥西方霸权主义主导的自由主义全球人权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应是一个生机勃勃、开放包容的体系。文明的多样性、制度的多元性决定了世界上并没有统一的人权发展道路和治理模式。只有坚持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加强合作、谋求共赢,才能切实推进全球人权治理。
(四)人权实现的同责性与可持续性是南南国家应对非传统性人权挑战的保障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利益的共同体,更是义务和责任的共同体。全球化时代不存在一国、一地、一族的“世外桃源”,每个国家都不可能遗世而独立,更不能从他国的动荡不安中谋取稳定与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约束各国无限度的自利行为,承担力所能及的国际义务。人类命运共同体亦是“生命共同体”,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绿色可持续的生态体系。当前以全球气候变暖、大气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减少为主的全球环境危机已严重威胁着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无国界,全球生态建设更需要各国共同努力,要在倡导绿色发展的同时加强全球生态治理的国际合作,维护全球生态平衡,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双赢。
三、南南国家人权治理的中国实践探索:共建“一带一路”
如果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的顶层设计和战略引领,那么“一带一路”倡议就是中国为推进沿线国家全面发展,助力人权治理提供的实践方案。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联合国发展峰会上指出:“必须攥紧发展这把钥匙。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冲突的根源。唯有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唯有发展,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当前南南国家所面临的非传统性人权挑战可以归结为发展的乏力和和平的缺位,其所面临的非传统性人权挑战的解决之道均在于发展,核心是发展权与和平安全权的实现。“一带一路”倡议的宗旨就是“互利共赢”,将中国的发展融入全球的发展进程中和结果中,因为中国的发展会有极大的外溢性,会带动沿线国家的发展,进而带动全球的发展。⑥ “一带一路”沿线的65个国家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其天然有着“南南合作”的特性,在互利共赢宗旨的倡导下,“一带一路”倡议将积极推进沿线南南国家发展的互联互通,促进南南国家的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不仅有助于南南国家发展权以及和平安全权的实现,也有助于南南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总框架乃是“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及南南国家均可从中获益。
(一)“一带一路”建设提速南南国家经济发展
良好经济发展,为发展权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带一路”建设通过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为沿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经过四年的建设,在“设施联通”领域已取得一大批丰硕成果。比如,我国与15个国家签署了16个双多边运输便利化协定,民航直航已通达43个国家;中老铁路、匈塞铁路、中俄高铁、印尼雅万高铁等标志性项目建设取得进展、非洲第一条跨国电气化铁路亚的斯亚贝巴吉布提铁路建成通车;在通信的基础设施方面,亚太直达的海底光缆、亚欧5号海底光缆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中巴经济走廊确定的16项优先实施项目已有8项启动建设。⑦其中,中巴经济走廊建设项目由五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港口建设、交通建设、能源电力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农业建设等五个方面。⑧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马苏德•哈利德曾表示,中巴经济走廊将有效促进中国同南亚、中亚、中东的进一步经济融合,其建设将惠及近30亿的人口。
在“贸易畅通”方面,2014年2016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约20万亿元人民币;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超过500亿美元,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3,049亿美元;中国企业已经在20多个国家建设56个经贸合作区,目前累计投资超过185亿美元,为有关国家创造近11亿美元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⑨
为了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中国积极筹划建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2014年11月,中国政府又宣布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经为“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9个项目提供17亿美元贷款,“丝路基金”投资达40亿美元,中国同中东欧“16+1”金融控股公司已正式成立。这些新型金融机制同世界银行等传统多边金融机构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形成层次清晰、初具规模的“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网络。⑩
此外,中国政府还向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20亿元人民币紧急粮食援助;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10亿美元,用于发起中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合作倡议,支持在沿线国家实施100个“幸福家园”、100个“爱心助困”、100个“康复助医”等项目;向有关国际组织提供10亿美元,共同推动落实一批惠及沿线国家的国际合作项目,包括向沿线国家提供100个食品、帐篷、活动板房等难民援助项目。⑪
贫穷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低速增长的中等收入国家,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有着迫切的需求。“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目标是促进沿线各国的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这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所宣布的发展目标,对推动沿线南南国家减贫发展具有重大作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第9项目标为“建造具备抵御灾害能力的基础设施,促进具有包容性的可持续工业化,推动创新” ⑫,“一带一路”建设在设施联通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实际上就是在帮助沿线发展中国家实现联合国的这一目标。当前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已经取得的成果,为提升沿线国家农业生产和工业化水平、缓解能源短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加强信息交流等,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一带一路”建设助力南南国家社会发展
各项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是实现发展权的重要部分。“一带一路”建设的根本归宿是民心相通,最终目的是让沿线国家的人民共享全球发展的成果。“民心相通”理念倡议沿线国家在科学、教育、卫生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为沿线国家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帮助。“一带一路”倡议启动四年,在教育、卫生领域已取得一定进展。
在教育方面,我国已做出的努力主要包括,一是制定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重点从国际国内两个方面,不断为“一带一路”建设厚植民意根基。二是加快推进语言互通,在沿线国家建立了 134所孔子学院和 130个孔子课堂,在国内相关高校开齐外语专业,实现外语专业设置全覆盖。三是实施“丝绸之路”留学推进计划,设立“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承诺每年向沿线国家提供1万个奖学金新生名额,截至2016年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留学生已达20多万。四是国家支持中国学生到沿线国家留学,2012年以来我国共有35万多人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仅2016年就有7.5万人,比2012年增长了38.6%。⑬
在卫生方面,我国已做出的努力主要包括,一是积极落实《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卫生交流合作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7)》,努力打造“健康丝绸之路”。二是建立多双边卫生合作机制,“一带一路”卫生合作战略布局初步形成。三是为沿线国家提供医疗和公共卫生援助,我国先后向“一带一路”国家派遣医疗队,实施白内障手术、开展妇幼健康工程,累计派出2.4万人次,诊治患者2.8亿人次,有51名医疗队队员因公牺牲。四是与沿线多国开展卫生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已累计与沿线国家合作培养1,200余名公共卫生管理和疾病防控人员。五是与中东欧国家、东盟国家开展传统医药合作,建设了一批海外中医中心。根据该实施方案还开展了一些其他重大项目活动,增强了沿线国家的获得感,卫生合作对“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支撑与促进作用日益显现。⑭
(三)“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南南国家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是人类文明得以发展和延续的基础和支撑。环保无国界,“一带一路”沿线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水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衰减等生态问题突出,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共同需求,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和当前南南国家非传统性人权治理的重要内容。
中国根据自身在绿色发展方面的实践和探索,先后出台了《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关于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来规范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确保沿线国家生态环境安全。2017年5月,我国环境保护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标志着“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该规划涉及25个重点项目,包括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项目。⑮
当前,中国提供融资的斯里兰卡最大水利枢纽工程莫拉格哈坎达灌溉项目已完成阶段性建设,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动工建设,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太阳能、风能等项目合作。⑯
绿色发展理念不仅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战略引领,而且还将内化为沿线国家全新的发展理念。当前沿线国家在绿色发展领域已经取得的进展以及《“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所规划的重点项目,其主要目标为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所列的环境目标,最终落脚点为落实沿线各国及其人民的可持续发展权利,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沿线各国人民。
(四)“一带一路”建设助力南南国家和平发展
安全是最大的人权。南南国家与军事战略上的“不稳定之弧”所涵盖国家有重叠之处。南南国家在发展水平、历史文化、宗教信仰、传统习俗等方面有较大差异。这些差异所造成的排外主义、民粹主义、文明与宗教冲突使得“一带一路”沿线的南南国家成为恐怖主义的频发区。当前南南国家所面临的非传统性安全挑战特别是恐怖主义对国家和民众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侵犯了民众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免于恐惧的权利和发展权等,造成国家贫穷落后。而贫穷落后又加剧了沿线国家国内以及区域间的不平等,成为冲突和动荡的根源,使得地区安全局势更加恶化,形成恶性循环之势。
非传统安全的维护需要确立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共识,需要确立“没有世界与地区的安全就没有一个国家的安全”的共识,需要确立“你安全我才安全、大家安全我才安全”的共识。⑰2017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国际刑警组织第86届全体大会上提出,中国愿同各国政府及其执法机构、各国际组织一道,高举合作、创新、法治、共赢的旗帜,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主席认为,“促进和平与发展,首先要维护安全稳定;没有安全稳定,就谈不上和平与发展。” ⑱近些年来,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并倡导国际执法合作和全球安全治理。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为上合组织)自成立以来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开展了诸多合作,过去3年成员国相关机构在反恐怖机构的框架下取得重要成果:“挫败550多起涉恐和极端主义犯罪;制止1,500多名已加入国际恐怖组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公民开展犯罪活动;制止200多名上合组织成员国公民出境加入恐怖组织;缴获了700多个自制爆炸装置、50多吨爆炸物、6,000多件枪支和50多万件弹药;冻结了2,000名涉及资助恐怖主义者的账户,对带有90万份涉恐和极端主义性质文件的10万个网站限制访问。” ⑲成员国全部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上海合作组织,其反恐成果虽然只局限在其成员国范围内,但对于区域安全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为区域和平发展奠定了基础。
打击恐怖主义还须标本兼治。自有文明史以来,国家社会间非安全性生存之冲突、紧张局面的形成与持续化,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非共享性发展理念及其价值实践,是核心症结所在。⑳另外,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洞察到经济发展与和平相互依存的关系,其理论被称为“斯宾塞式的和平论”。该理论表明,国家经济越发达,向往和平的理想就越强烈;扩充海外市场和对外移民可以和平地进行,而不必发动战争。[21] “一带一路”建设正是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为指引,通过“五通”来推动沿线各国互联互通,共享发展机遇,实现经济稳定发展。可以预想,沿线各国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以后,会打破相对封闭的社会文化格局;由于资金、人才、技术、信息和物流的集散,人们固有的保守思想观念也会随着开放交流发生巨大的改变;尤其随着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现代化进程向纵深发展,在发展赤字得到改观时,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理念价值观也会随之产生,社会转型和文化转型会相辅相成地促进宗教文化向世俗化的方向不断发展。这种社会文化生态和地缘政治生态的优化有利于消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促进社会的稳定与长治久安,从而达到共建安全共同体的目的。
四、结语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中国为全球人权治理所贡献的理念和实践,两者最终统一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善学者尽其理,善行者究其难。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美好蓝图,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22]中国作为世界的一分子,与全球各国同呼吸共命运。“一带一路”倡议及实践在本质上是落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大举措和伟大实践,在未来的稳步推进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两项原则:
第一,“一带一路”直接着眼点是国际经济新秩序,以发展促进人权,通过发展保障人权。南南国家走出当前非传统性人权困境的唯一出路便在于发展,但要避免发展中的单一利益取向,而应该以“协调、可持续、包容、普惠”等多元价值为指导方针。当前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却一直偏离于解决国际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缺乏包容性,将多数发展中国家排除在经济体系之外。这极大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享有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现今,“一带一路”建设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南南合作”,对打破传统国际经济体系对南南国家发展的制约,建立公正包容的国际经济体系,推动单一利益取向的国际经济秩序向平等、协调、可持续等多元价值转变,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坚持正确的义利观”“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23]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沿线区域必将形成以“开放、包容、均衡、普惠”为核心元素的区域经济新秩序,不断促进沿线国家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推动人权保障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全球人权治理 非传统人权挑战 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带一路”
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实现人权,不仅仅关涉一个国家内部的、本国人的事务,更是一项全人类的事业。当前南南国家人权治理所面临的困境具有超国家性和超地域性,已成为人类共同面对的挑战和课题。南南国家的“发展中”特征和宗教与文明的冲突相互交织所生发而来的诸如战争、恐怖主义、贫困、生态危机等非传统性人权挑战,使南南国家的社会发展面临重大的危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我国的“一带一路”建设倡议主张跨出主权国家壁垒,在人类视域下思考跨国、跨区域人权治理问题,为解决南南国家面临的非传统性人权挑战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和视角,直指南南国家人权治理困境的症结所在。
一、南南人权治理的新挑战:非传统性人权治理危机
南南国家在人权治理方面所面临的挑战,一方面,有全球人权治理所共同面临的挑战,诸如在传统公民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面临诸多问题;另一方面,南南国家的发展中特性又决定了其在面对传统人权挑战之外,又被深深地卷入了全球化背景下的非传统人权治理危机的浪潮。
当前,南南国家面临非传统人权挑战主要包括:局部战乱冲突时有发生,金融危机、物质资源短缺、恐怖主义、环境危机等。
局部战乱。南南国家、南北国家间的局部地区擦枪走火时有发生。局部武装冲突,不仅造成人员伤亡,平民流离失所,大量难民涌向周边国家,也对交战国周边的地区和国家的稳定与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现代局部战争中高新技术的普遍采用,除了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外,对环境也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危害。
金融危机。全球金融危机势必成为危害全球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的致命性威胁和破坏,南南国家对金融危机的弱抵抗性,使其所遭受的损害较之发达国家尤甚。金融危机所引发的大规模人口失业、贫困加剧和犯罪率飙升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南南国家人权治理的重大威胁。
物质资源短缺。物质资源短缺危机是困扰和危及人类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首要因素。相对于全球人口特别是南南国家人口的急剧增长,粮食、水、能源、药品等物质资源的供给具有稀缺性。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和分配的非公平性加剧了物质资源短缺对南南国家生存和发展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恐怖主义。被称为“21世纪的政治瘟疫”的恐怖主义正向全球蔓延,对南南国家的危害性愈发明显,对全人类在未来实现其生存权和发展权形成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
环境危机。以全球气候变暖、大气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减少为主的全球环境危机,已经成为困扰和危及南南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
新技术革命所导致的未知后果。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信息和信息技术革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深度重构人类的生存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技术革命的工具主义属性决定了其可能对人类社会所造成不利影响。
二、全球人权治理中的中国理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全球人权治理的目标是促使各个国家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实现。①在全球化和全球主义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当前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明显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无法有效应对当前世界普遍存在的传统以及非传统人权挑战,人权治理陷入困境。为了应对当前全球治理面临的困境,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201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中首次提出“命运共同体”理念。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外多个场合深刻诠释“命运共同体”,向世界传递关于全球治理方向的中国理念。2017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此后,该理念相继被载入联合国决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式走向世界舞台,成为创新全球治理、推进人类更好发展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人人得享人权”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崇高目标,人权保障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环。一方面,传统西方“自由主义人权观”是建立在个体本位、自由本位基础之上的,缺乏对集体人权应有的尊敬;另一方面,少数国家把持人权话语权,将人权政治化、狭隘化、工具化,片面强调个人政治权利而忽视生存权和发展权,双重标准大行其道。②随着全球化和全球主义向纵深发展,西方“霸权治理”或“制度治理”导致全球化实际上成为欧美国家现代化的全球化,具有不平衡和不公平的内在特征,从而造成了全球治理失灵、全球发展失序失衡的严重问题。③在这样的背景下,全球人权治理实践,包括南南国家人权治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更加公平公正的全新人权治理理念,以便更好地实现人权治理的目标。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了西方自由主义人权观的局限,既强调个人也重视集体、从抵抗转向合作、从孤立转向包容,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人权核心理念,以共同体为人权主要载体,以共商、共建、共享为人权治理的基本原则。
(一)人权主体的整体性和平等性是南南国家应对非传统人权挑战的基础
马克思认为,人是“类存在物”④,“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 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顺应了马克思的这一主张,强调对全人类的整体性关怀,将“你”“我”变成“我们”,要求世界上每个国家和每个国家的人民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同时,抛弃西方发达国家传统所构建的“西方中心主义”逻辑和“文明野蛮”二元思维模式,主张创建南北国家间的平等的伙伴关系,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背景下加强合作,共享人权发展的新成果。
(二)人权内容的安全性和发展性是南南国家应对非传统人权挑战的前提和关键
“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邓小平同志在上世纪提出的这一著名论断,在当前国际社会依然有着重要影响。当前,和平和发展的时代主题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南南国家尤其如此。局部战乱与冲突频发、恐怖主义的全球蔓延、物质资源短缺等南南国家所面临的非传统性人权挑战都可以归结到安全环境的恶化以及发展动力不足这两个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要求从全人类的福祉出发,在构建平等伙伴关系及不同文明之间包容互鉴的基础上,消融不同文明类型之间的对抗和冲突,消灭危害人类福祉的恐怖主义。
(三)人权价值的互利性与互鉴性是南南国家应对非传统人权挑战的原则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旨在寻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互惠互利是实现人权发展的原动力,个别国家或者少数民族的单独获利必然不会长久,共赢共享才能持续进步。“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排斥西方霸权主义主导的自由主义全球人权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应是一个生机勃勃、开放包容的体系。文明的多样性、制度的多元性决定了世界上并没有统一的人权发展道路和治理模式。只有坚持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加强合作、谋求共赢,才能切实推进全球人权治理。
(四)人权实现的同责性与可持续性是南南国家应对非传统性人权挑战的保障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利益的共同体,更是义务和责任的共同体。全球化时代不存在一国、一地、一族的“世外桃源”,每个国家都不可能遗世而独立,更不能从他国的动荡不安中谋取稳定与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约束各国无限度的自利行为,承担力所能及的国际义务。人类命运共同体亦是“生命共同体”,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绿色可持续的生态体系。当前以全球气候变暖、大气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减少为主的全球环境危机已严重威胁着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无国界,全球生态建设更需要各国共同努力,要在倡导绿色发展的同时加强全球生态治理的国际合作,维护全球生态平衡,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双赢。
三、南南国家人权治理的中国实践探索:共建“一带一路”
如果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的顶层设计和战略引领,那么“一带一路”倡议就是中国为推进沿线国家全面发展,助力人权治理提供的实践方案。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联合国发展峰会上指出:“必须攥紧发展这把钥匙。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冲突的根源。唯有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唯有发展,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当前南南国家所面临的非传统性人权挑战可以归结为发展的乏力和和平的缺位,其所面临的非传统性人权挑战的解决之道均在于发展,核心是发展权与和平安全权的实现。“一带一路”倡议的宗旨就是“互利共赢”,将中国的发展融入全球的发展进程中和结果中,因为中国的发展会有极大的外溢性,会带动沿线国家的发展,进而带动全球的发展。⑥ “一带一路”沿线的65个国家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其天然有着“南南合作”的特性,在互利共赢宗旨的倡导下,“一带一路”倡议将积极推进沿线南南国家发展的互联互通,促进南南国家的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不仅有助于南南国家发展权以及和平安全权的实现,也有助于南南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总框架乃是“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及南南国家均可从中获益。
(一)“一带一路”建设提速南南国家经济发展
良好经济发展,为发展权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带一路”建设通过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为沿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经过四年的建设,在“设施联通”领域已取得一大批丰硕成果。比如,我国与15个国家签署了16个双多边运输便利化协定,民航直航已通达43个国家;中老铁路、匈塞铁路、中俄高铁、印尼雅万高铁等标志性项目建设取得进展、非洲第一条跨国电气化铁路亚的斯亚贝巴吉布提铁路建成通车;在通信的基础设施方面,亚太直达的海底光缆、亚欧5号海底光缆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中巴经济走廊确定的16项优先实施项目已有8项启动建设。⑦其中,中巴经济走廊建设项目由五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港口建设、交通建设、能源电力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农业建设等五个方面。⑧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马苏德•哈利德曾表示,中巴经济走廊将有效促进中国同南亚、中亚、中东的进一步经济融合,其建设将惠及近30亿的人口。
在“贸易畅通”方面,2014年2016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约20万亿元人民币;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超过500亿美元,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3,049亿美元;中国企业已经在20多个国家建设56个经贸合作区,目前累计投资超过185亿美元,为有关国家创造近11亿美元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⑨
为了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中国积极筹划建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2014年11月,中国政府又宣布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经为“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9个项目提供17亿美元贷款,“丝路基金”投资达40亿美元,中国同中东欧“16+1”金融控股公司已正式成立。这些新型金融机制同世界银行等传统多边金融机构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形成层次清晰、初具规模的“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网络。⑩
此外,中国政府还向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20亿元人民币紧急粮食援助;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10亿美元,用于发起中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合作倡议,支持在沿线国家实施100个“幸福家园”、100个“爱心助困”、100个“康复助医”等项目;向有关国际组织提供10亿美元,共同推动落实一批惠及沿线国家的国际合作项目,包括向沿线国家提供100个食品、帐篷、活动板房等难民援助项目。⑪
贫穷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低速增长的中等收入国家,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有着迫切的需求。“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目标是促进沿线各国的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这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所宣布的发展目标,对推动沿线南南国家减贫发展具有重大作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第9项目标为“建造具备抵御灾害能力的基础设施,促进具有包容性的可持续工业化,推动创新” ⑫,“一带一路”建设在设施联通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实际上就是在帮助沿线发展中国家实现联合国的这一目标。当前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已经取得的成果,为提升沿线国家农业生产和工业化水平、缓解能源短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加强信息交流等,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一带一路”建设助力南南国家社会发展
各项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是实现发展权的重要部分。“一带一路”建设的根本归宿是民心相通,最终目的是让沿线国家的人民共享全球发展的成果。“民心相通”理念倡议沿线国家在科学、教育、卫生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为沿线国家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帮助。“一带一路”倡议启动四年,在教育、卫生领域已取得一定进展。
在教育方面,我国已做出的努力主要包括,一是制定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重点从国际国内两个方面,不断为“一带一路”建设厚植民意根基。二是加快推进语言互通,在沿线国家建立了 134所孔子学院和 130个孔子课堂,在国内相关高校开齐外语专业,实现外语专业设置全覆盖。三是实施“丝绸之路”留学推进计划,设立“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承诺每年向沿线国家提供1万个奖学金新生名额,截至2016年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留学生已达20多万。四是国家支持中国学生到沿线国家留学,2012年以来我国共有35万多人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仅2016年就有7.5万人,比2012年增长了38.6%。⑬
在卫生方面,我国已做出的努力主要包括,一是积极落实《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卫生交流合作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7)》,努力打造“健康丝绸之路”。二是建立多双边卫生合作机制,“一带一路”卫生合作战略布局初步形成。三是为沿线国家提供医疗和公共卫生援助,我国先后向“一带一路”国家派遣医疗队,实施白内障手术、开展妇幼健康工程,累计派出2.4万人次,诊治患者2.8亿人次,有51名医疗队队员因公牺牲。四是与沿线多国开展卫生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已累计与沿线国家合作培养1,200余名公共卫生管理和疾病防控人员。五是与中东欧国家、东盟国家开展传统医药合作,建设了一批海外中医中心。根据该实施方案还开展了一些其他重大项目活动,增强了沿线国家的获得感,卫生合作对“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支撑与促进作用日益显现。⑭
(三)“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南南国家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是人类文明得以发展和延续的基础和支撑。环保无国界,“一带一路”沿线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水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衰减等生态问题突出,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共同需求,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和当前南南国家非传统性人权治理的重要内容。
中国根据自身在绿色发展方面的实践和探索,先后出台了《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关于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来规范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确保沿线国家生态环境安全。2017年5月,我国环境保护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标志着“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该规划涉及25个重点项目,包括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项目。⑮
当前,中国提供融资的斯里兰卡最大水利枢纽工程莫拉格哈坎达灌溉项目已完成阶段性建设,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动工建设,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太阳能、风能等项目合作。⑯
绿色发展理念不仅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战略引领,而且还将内化为沿线国家全新的发展理念。当前沿线国家在绿色发展领域已经取得的进展以及《“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所规划的重点项目,其主要目标为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所列的环境目标,最终落脚点为落实沿线各国及其人民的可持续发展权利,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沿线各国人民。
(四)“一带一路”建设助力南南国家和平发展
安全是最大的人权。南南国家与军事战略上的“不稳定之弧”所涵盖国家有重叠之处。南南国家在发展水平、历史文化、宗教信仰、传统习俗等方面有较大差异。这些差异所造成的排外主义、民粹主义、文明与宗教冲突使得“一带一路”沿线的南南国家成为恐怖主义的频发区。当前南南国家所面临的非传统性安全挑战特别是恐怖主义对国家和民众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侵犯了民众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免于恐惧的权利和发展权等,造成国家贫穷落后。而贫穷落后又加剧了沿线国家国内以及区域间的不平等,成为冲突和动荡的根源,使得地区安全局势更加恶化,形成恶性循环之势。
非传统安全的维护需要确立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共识,需要确立“没有世界与地区的安全就没有一个国家的安全”的共识,需要确立“你安全我才安全、大家安全我才安全”的共识。⑰2017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国际刑警组织第86届全体大会上提出,中国愿同各国政府及其执法机构、各国际组织一道,高举合作、创新、法治、共赢的旗帜,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主席认为,“促进和平与发展,首先要维护安全稳定;没有安全稳定,就谈不上和平与发展。” ⑱近些年来,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并倡导国际执法合作和全球安全治理。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为上合组织)自成立以来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开展了诸多合作,过去3年成员国相关机构在反恐怖机构的框架下取得重要成果:“挫败550多起涉恐和极端主义犯罪;制止1,500多名已加入国际恐怖组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公民开展犯罪活动;制止200多名上合组织成员国公民出境加入恐怖组织;缴获了700多个自制爆炸装置、50多吨爆炸物、6,000多件枪支和50多万件弹药;冻结了2,000名涉及资助恐怖主义者的账户,对带有90万份涉恐和极端主义性质文件的10万个网站限制访问。” ⑲成员国全部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上海合作组织,其反恐成果虽然只局限在其成员国范围内,但对于区域安全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为区域和平发展奠定了基础。
打击恐怖主义还须标本兼治。自有文明史以来,国家社会间非安全性生存之冲突、紧张局面的形成与持续化,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非共享性发展理念及其价值实践,是核心症结所在。⑳另外,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洞察到经济发展与和平相互依存的关系,其理论被称为“斯宾塞式的和平论”。该理论表明,国家经济越发达,向往和平的理想就越强烈;扩充海外市场和对外移民可以和平地进行,而不必发动战争。[21] “一带一路”建设正是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为指引,通过“五通”来推动沿线各国互联互通,共享发展机遇,实现经济稳定发展。可以预想,沿线各国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以后,会打破相对封闭的社会文化格局;由于资金、人才、技术、信息和物流的集散,人们固有的保守思想观念也会随着开放交流发生巨大的改变;尤其随着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现代化进程向纵深发展,在发展赤字得到改观时,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理念价值观也会随之产生,社会转型和文化转型会相辅相成地促进宗教文化向世俗化的方向不断发展。这种社会文化生态和地缘政治生态的优化有利于消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促进社会的稳定与长治久安,从而达到共建安全共同体的目的。
四、结语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中国为全球人权治理所贡献的理念和实践,两者最终统一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善学者尽其理,善行者究其难。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美好蓝图,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22]中国作为世界的一分子,与全球各国同呼吸共命运。“一带一路”倡议及实践在本质上是落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大举措和伟大实践,在未来的稳步推进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两项原则:
第一,“一带一路”直接着眼点是国际经济新秩序,以发展促进人权,通过发展保障人权。南南国家走出当前非传统性人权困境的唯一出路便在于发展,但要避免发展中的单一利益取向,而应该以“协调、可持续、包容、普惠”等多元价值为指导方针。当前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却一直偏离于解决国际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缺乏包容性,将多数发展中国家排除在经济体系之外。这极大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享有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现今,“一带一路”建设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南南合作”,对打破传统国际经济体系对南南国家发展的制约,建立公正包容的国际经济体系,推动单一利益取向的国际经济秩序向平等、协调、可持续等多元价值转变,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坚持正确的义利观”“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23]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沿线区域必将形成以“开放、包容、均衡、普惠”为核心元素的区域经济新秩序,不断促进沿线国家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推动人权保障迈上新台阶。
第二,“一带一路”建设的实践面对多元文化背景,以法律促合作,以法律护人权,必须更加注重程序正义,优先遵循形式公平的进路,以求得正义和共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一种创新发展机制,要为沿线国家合作共赢创造条件。与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历史背景和发展阶段彼此不同的沿线各国开展合作,实现共赢,必须建立以规则为引导,开放包容、民主透明的法治体系。“一带一路”是发展之路,亦是法治之路。法治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通过国际合作制定国际规范,发现可通用的跨国/跨域内生规则,逐步创设、塑造公正、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方法和机制。法治化的全球治理模式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选择。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元文化差异背景下,要特别注重形式法治的治理进路,优先程序正义,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循序渐进,最终实现公平与正义的实质法治。
(赵树坤,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毛奎,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西南政法大学“十九大”专项项目“论新时代美好生活的人权指向”的阶段成果。)
注释:
①参见常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治理新格局》,载《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年第12期。
②参见钟声:《中国方案推进全球人权治理》,载《人民日报》,2017年6月16日。
③参见秦亚青:《在共商共建共享中积极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中国教育报》,2017年12月2日。
④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页。
⑤同注④,第119页。
⑥参见胡鞍钢:《“一带一路”:经济地理革命与共赢主义时代》,载《光明日报》,2015年7月16日。
⑦参见《“一带一路”成果清单》,载《北京日报》,2017年5月14日。
⑧参见《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成果丰硕》,2017年10月18日访问。
⑨参见《“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在贸易畅通方面取得5大成效》,2017年10月19日访问。
⑩参见《4年来,“一带一路”建设成果丰硕》,2017年10月19日访问。
⑪参见张凯:《筑牢民心相通之桥 夯实“一带一路”基础》,载《当代世界》2017年第6期。
⑫参见《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17年10月19日访问。
⑬参见张维:《中国教育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求》,2017年10月19日访问。
⑭参见国家卫计委:《“一带一路”卫生合作稳步推进》,2017年10月19日访问。
⑮参见环境保护部:《“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环国际[2017]65号,2017年5月12日)。
⑯参见注⑧。
⑰参见余潇枫:《非传统安全治理与“共享安全”》,载《中国非传统安全研究报告(2013~201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⑱参见南方日报评论员:《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载《南方日报》,2017年9月27日。
⑲参见上海合作组织官方微博:《反恐成绩》(2017年10月30日发布),2017年11月2日访问。
⑳参见袁祖社:《共享发展的理念实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构建》,载《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12期。
[21]参见入江昭:《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第33-34页。
[22]参见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8页。
[23]参见注[22],第25、60页。
Abstract: Currently,the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in South-South countries faces non-traditional human rights crisis in addition to the traditional challenges.The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conception dominated by western liberalism is already overstretched when faced with the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dilemma that South-South countries encountered.Development of a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have contributed new Chinese wisdom and Chinese solutions for the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of South-South countries and even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from both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aspects,which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defuse the non-tradition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dilemma facing South-South countries.
(责任编辑 叶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