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冷战结束20多年后,人权史研究出现了新的趋势,以新自由主义为代表的西方政治理念遭受困境,非西方国家倡导的人权观念开始发挥更大影响力,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人权实践、理论的经验积累以及文化的多样性传统也促成了国际人权观念的形成。1946年6月,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下辖的人权委员会在筹备人权草案时,确实主要借鉴了西方国家的文献,不过,在随后的讨论会上便遭遇多元人权观念的挑战。在多元文明体系中,中国人权观的影响是巨大的。在《世界人权宣言》中,融入的中国思想要素包括“仁”、“礼”和“道”,且在第一条中,西方的“理性”和东方的“良心”并列成为人权思想的哲学基础。其实,根据文化差异定义人权概念,也是被西方国家认可和尊重的。现象世界的概念不是教条,在人类的道德世界中,心灵的法则是融通的。人权委员会在起草《宣言》时遇到的冲突主要集中在人权是否可以穿透国家主权,社会发展趋势是否要纳入考量,《宣言》有无法律约束力,包容和开放成为了最重要的保障。尽管各国对于文件中的权利条款会有自己的解释,但宣言的深远影响至今还在延续。
关键词:多元文明体系;中国人权观;文化差异;包容和开放
(作者为北京大学历史系 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