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夸张的说,在《世界人权宣言》及其相关文件通过并全球化的70年后,这一法律武器使广大妇女,尤其是非洲妇女倍感失望。而保护妇女权利的全球法律架构则以法律主义为特征。后者需要采取法律、立法和行政措施,确保平等。它还包括将性别观点纳入社会各方面的主流,将加强两性不平等的文化习俗定为刑事罪或废除这些做法。然而,它没有依靠诸如传统领导机构等地方机构来维护非洲妇女的权利。
本文认为,以“载体路径”为回应的地方制度失灵,成为了法律制度有效保护妇女权益的阻碍。为此目的,本文聚焦以残割女性生殖器和童婚为形式的妇女权利侵害,指出现行法律主义对人权保护的局限性,并揭示“载体路径”如何使传统领导人能够在保护人权方面发挥作用。
(作者为南非大学 赛奇斯·卡姆加)